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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准噶尔政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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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10 10:31:22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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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论“统一”,自然要提到“分裂”,何为分裂,也有加以区别的必要。分裂是对统一而言的,如果没有统一,也就谈不上分裂。已经统一了的政权变成几个, 或原来属于该政权的一部分脱离了,独立了,可以称为分裂。 但从来就存在的,不属于该政权的地区或政权就谈不上是什么分裂。此外,分裂状态与分裂祖国是两种不同的概念,分裂状态又可以称为割据状态。统一,就是变分裂状态或割据状态为一统。而分裂祖国或分裂国家则不是一般的分裂行为,其性质已经完全转变。康熙年间三藩之乱应当定其为分裂,所建立的政权应称为分裂政权,因为它是从清朝分裂出来的政权,破坏了清朝的统一局面,给国家造成了混乱和灾难。在清代历史上,争议最多的是准噶尔政权,许多学者认为准噶尔与沙俄建立联系,对抗清朝的统一,是分裂国家的行为,应属于分裂政权。我们不同意这一说法,本文认为:
1,准噶尔部的诞生。准噶尔部原是四卫拉特诸部中的绰罗斯部,和硕特顾实汗率卫拉特诸部进兵青藏高原时,兵分左右翼,绰罗斯、杜尔伯特等为左翼,因而又称准噶尔(juungar,ZHUNG GA ER 为托忒文左翼、左手的意思,汉文音译写作准噶尔)。绰罗斯等部返回天山北路后,(时间大约在1639年)即以准噶尔为其部落名。1640年,卫拉特各部和喀尔喀蒙古诸部王公贵族、宗教首领在塔尔巴哈台召开联合会议,准噶尔部落的称呼正式出现联盟会议上[1]。1640年以后,在巴图尔浑台吉的治理下,准噶尔部逐步发展起来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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