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徐锡麟案之牵连,浙江官府逮捕了时任绍兴大通学堂附设体育会教员的秋瑾,并于15日将其在轩亭口斩首。秋瑾案发生,全国尤其江浙地区舆论哗然,矛头直指官府,致使官府惊恐万状,穷于应付。
秋瑾案本是徐锡麟案之余波,何以能一石激起千层浪,而使江浙舆论界产生那么巨大的反响呢?这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
据浙江巡抚张曾yáng@①办理此案的档案资料以及当时上海媒体的舆论报道,秋瑾案的基本案情是清楚的。徐锡麟案发后,其所创办的绍兴大通学堂自在官府清查之列。其时,浙江巡抚张曾yáng@①从金华府知府电禀得知“武义县获匪供系大通学堂学生勾结起事”,而两江总督端方也电称大通学堂“徐匪死党必多”,因即电饬绍兴知府贵福查办。贵福又得乡绅胡某、袁某密报,大通体育会女教员秋瑾与会党首领竺绍康等密谋于六月初十日(7月19日)起事,有党众万余人之多,当即星夜赴省城请兵。张曾yáng@①派杭州新军第一标标统李益智率兵两队前往绍兴,协助贵福逮捕了秋瑾等人。因贵福平时与大通学堂多有来往,甚至曾认秋瑾为义女,审讯时又被秋瑾指为“同党”,遂恐祸及己身,乃电禀张曾yáng@①请将秋瑾“先行正法”。贵福在得到张氏“秋瑾即行正法”的电谕后,即迅速处死了秋瑾。(注:张曾yáng@①电奏稿及其与贵福往来函电,见故宫档案馆辑《浙江办理秋瑾革命全案》,中国史学会主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三》,上海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187-190页。相关报刊资料有:《记大通学堂秋瑾被杀事》、《徐锡麟株连案余闻》,1907年7月21、24日《时报》;《越郡党祸风潮纪实》,1907年8月2日《南方报》;《株连秋瑾女士确耗》、《新军骚扰学堂之罪状》、《秋瑾冤杀之原因》、《秋瑾女士冤杀之历史》、《越郡罗织党案余闻》,1907年7月20、22、23、28日、8月5日《申报》。)就这样,秋瑾试图在浙江密谋发动的会党起义被扼杀在萌芽状态。
此案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张曾yáng@①以谋乱罪为前提对秋瑾案采取了“就地正法”的措施,这在晚清中国本是很自然的。例如,徐锡麟被“就地正法”后,孙宝xuān@②日记称:“徐当场被擒,讯实口供,就地正法,取心血以祭恩(铭)焉。”(注:孙宝xuān@②:《忘山庐日记》下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1046页。)这至少从字面上看不出有何惊诧之意。但另一方面,这种仅凭口供判案并立即执行的司法行为,与近代法制观念及其司法程序颇有距离,此举在近代法制社会中确是过于轻率的举措,颇有草菅人命之嫌,因而正在要求实行立宪的民间舆论对此大加非议,也就不足为怪了。
据考证,晚清“就地正法之制”始于镇压太平天国农民起义之时,本是非常时期的非常制度,曾经起到了维护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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