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工业革命不仅给人类带来了技术文明,同时也孳生了绵延不止的野蛮征伐。法国正是在工业革命这股强大内驱力的驱役下,为了抢夺商品销售市场和原材料产地,不惜远洋跋涉,将战火从越南烧至中国。被强权意识包裹下的近代国际法,并没有对马江战役前后法国的侵华行为产生威慑和约束。
1884年7月16日,法国舰队司令孤拔座舰以“游历”为名开进福建马尾军港。随后,又有几艘军舰相继停泊马尾军港。会办福建海疆事宜大臣张佩纶急忙开始交涉,“遵旨照会该国领事,阻止多船入口”,但未取得丝毫成效,“法果成谋,断非笔舌所能阻止”(注:张佩纶:《涧于集?奏议四》,民国年间丰润张氏涧于草堂刊本,第16页。)。为了配合“占地为质”的计划,法国全然不顾中国官员的“告禁”,决意将军舰强行进驻马尾港。这种情形在中法关系已处于非正常关系的特定背景下明显侵犯了中国的主权。
关于军舰停泊他国港口问题,国际法有严格的法律解释。兵船驶进他国港口,无论是默准,抑或明许,均“不归他国管辖”(注:[美]惠顿撰:《万国公法》卷二,清同治三年刻本,第33页。)。而不归地方管辖的前提在于:“该船(即军舰)在此和平行事”(注:[美]惠顿撰:《万国公法》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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