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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代内务府世家

时间:2007-3-10 10:34:56  来源:不详
127]同治五年,纳妾杨氏,直隶天津县人[128]。后又纳妾高佳氏[129]。 

法式善妻富察氏,纳妾李氏、刘氏。除长女系富察氏所生,次女和儿子桂馨都是李氏所生[130]  。桂馨虽为妾生,但是家中的独子,他后来中进士,入翰林,联姻名门,丝毫未因生母身份受到歧视。这与男性传统社会中,人们首重血胤延续的观念应是呼吸相应的。 

世家之妾,籍贯各处,说明来源的复杂。这一方面是由于世家有较宽的社交范围;另一方面,他们宦迹南北,也会遇到比在京师更多的选择。其实,早在康、雍年间,通过织造从江浙一带购觅美女为婢为妾,在皇室中已见多不怪。文康《儿女英雄传》,主人公正黄旗汉军安骥,既娶旗女何玉凤、民女张金风为妻,又纳婢女长姐儿为妾,是实际生活的写照。 

内务府世家纳妾成风,说明所谓旗民不婚(满汉不婚)的规则,只是被表面维护着。男人应酬官场,所娶正房最好是旗女,纳妾则多为民女。这种变通的办法,既维护了“首崇满洲”的古训,又满足了世家多妻(妾)多子的需要。 

在人类社会中,正是通过婚姻的媒介,一族的血系传播到其他族群,与此同时,其他族群的血系也汇聚到一族中,这是一个双向互动的混杂过程。世代愈远,混杂程度愈高,其从父系祖先所得遗传就愈少。从理论上讲,儿子从父亲得到的遗传占全部遗传的二分之一(另一半为母系),到孙辈只有四分之一,然后是八分之一……据此以推,至第十世孙,身上所有的远祖遗传只有一千零二十四分之一;降及数十世后,远祖遗传已无异于沧海一粟。[131] 联系前述内府世家的婚姻情况,不难得出如下答案:虽然清初八旗内部的满洲、蒙古、尼堪(汉人),是基于民族差异的划分,不断往复的通婚,却使这种划分失去当初的血统含义,而蜕变为行政隶属的一种符号。同样,旗人与民人的通婚,则在更大范围内导致了满汉血统的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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