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所属的牛录(佐领)居住(《光绪会典事例》卷一一一三,商务小字本,页一)。
八旗人户在居住上,屯驻上,行军、狩猎上,以及祭祀班列上,全有固定的方位:黄旗在北,白旗在东,红旗在西,蓝旗在南。同时分为左右翼,左翼是镶黄、正白、镶白、正蓝四旗,又称东四旗,右翼是正黄、正红、镶红、镶蓝四旗,又称西四旗。任何场所它的方位次序都不能变(《光绪会典》卷八四,页一)。顺治以后的八旗,又有上三旗与下五旗之分,上三旗是镶黄、正黄、正白三旗,其余五旗称为下五旗。这是入关前旗主制的残余,由于皇帝原是这三旗的旗主,所以这三旗后来号称“天子自将”(《会典事例》卷一一0六,页一),皇帝的宿卫就由这三旗的子弟担任,上三旗的包衣(管理家内事务的奴仆)也就成立一个内务府。其他五旗原来的旗主是贵族,五旗的人与后来的皇帝没有直接关系,所以不担任皇帝侍卫,而管贵族王公的事,五旗的包衣也就由各旗自己管理。此外,八旗的权利义务是一致的(皇帝的儿子成年以后拨入下五旗)。
清代制度,“八旗子弟,人尽为兵”(《清史稿·兵志序》),凡男丁年在十六岁以上就可以“披甲当差”(《会典》卷八六,页一),但不是同时人人入伍,而是按照兵丁类别,定出名额,在各佐领下“挑补”,分别立营训练,称为额兵。额兵以外有“随甲”,是武官的随从。此外均称“余丁”。“余丁”和不满十六岁的“幼丁”,可以挑补“养育兵”,就是预备兵(《会典》卷八六,页一)。
清代八旗兵分亲军、骁骑、前锋、护军、步军五种。又从上列各营内选拔神机营,从前锋营内选拔健锐营,从骁骑营汉军内选拔枪营、炮营、藤牌营,从满洲蒙古习火器的兵中选火器营,是为特种兵。现在把它表列于下(《光绪会典》卷五二、卷八六、卷八七)。
清代的八旗兵和绿营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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