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分别为14.2%、21.3%、15.4%、8.2%,四项合计达59.1%,到别村垦荒、务农、逃难的占 36.9%。同一时期对青年男女离村之去处的调查表明,因各种目的离村进城的达64.9%,而到别村作农民或垦荒的为28.5%。(注:《农情报告》4卷7期,1936年7月。)可见,在离村农民的流向中, 进入城市的比例最大。
二
农民大量进城造成了城市中严重的社会问题,具体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1)城市人口过快增长。以上海为例,据邹依仁研究,1852 年上海总人口为54万余人,到抗战前的1936年增长到380 余万人(注:邹依仁:《旧上海人口变迁的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91页。),80余年间上海地区的人口增长了6倍以上。据估计, 近代上海的人口自然增长率至多在1%左右,按照这样的人口自然增长率,以1852 年的54万人口作为基数,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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