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86。)。在某些重灾州县,“有全家俱毙者,有阖村同尽者”。“人十毙六七”、户口减2/3的类似记载,可谓俯拾皆是。大体而言,经“丁戊奇荒”,华北四省人口减少约700万,是为灾前山西全省人口的1/2。
光绪初年的特大灾害后至1949年前,整个华北地区的人口又处在缓慢增长的过程中。清末户口统计时,直隶全省人口为26721358人,山东为29556688人,山西为10099135人,河南为26109931人(注:梁方仲:《统计》甲表86。),四省合计92487112人,仍未超出光绪元年的人口数字。民国以后,无论是清末警察系统的人口登记,还是30年代保甲机构的人口统计,都存在着严重不实的现象,何炳棣认为,这是中国人口统计史上的“真空时期”。珀金斯明确指出,“凡是考察过1851年和1953年的人口调查的人,不会不注意到这两套各自为政独立完成的资料之间有广泛的一致性。这种看法不仅适用于人口总数,而且也同样适用于各省的数字。”(注:〔美〕德·希·珀金斯:《中国农业的发展(1368-1968年)》,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277页。)根据1953年人口普查的数据,河北人口总数为35984644人,山东48876548人,河南44214594人,山西14314485人,四省合计为143390271人。若与咸丰元年或“丁戊奇荒”前比较,除山西一省外,其余三省人口均有一定幅度增长。反观咸丰以后江南各省区的人口发展,江苏、浙江、安徽以及江西、湖北、福建均未超出咸丰初年的水平。由此可以断言,咸丰朝以后,直至1949年前后的一个世纪中,江南地区人口在下降,而华北平原人口则在迅速地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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