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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禁烟运动的几点新认识 ——从档案记载看鸦片战争期间的禁烟运动

    等妥善斟酌肃清洋面私贩鸦片之策;命两广总督卢坤严查私贩鸦片船只不使行销及越驶他省,等等。

    关于道光帝历来对待鸦片的态度问题,马克思也有过明确的论述,他指出,英国“在1820年,偷运来华的鸦片,达五千一百四十七箱,1821年七千箱,1824年一万二千六百三十九箱。在这个时候,中国政府除向外国商人发出严厉的抗议书外,同时还惩办了本国吸鸦片的人,在本国海关上施行了更严厉的办法。”(《马克思论鸦片贸易》,载《鸦片战争》第一册,第5页。)档案记载和马克思的论述完全一致,说明道光皇帝历来是主张禁烟的。

    应当指出,道光帝禁烟不是目的,而是解决银荒问题的手段。道光十六年四月,太常寺卿许乃济提出了弛禁鸦片的主张。他认为多年来的严禁鸦片并没有解决白银外流问题,如果采取他的弛禁办法,“每年可省中原千余斤(白银)之偷漏”(《夷务清本》,道光十六年四月二十七日许乃济奏折。)。这一点无疑对道光帝有很大诱惑力,所以道光帝让两广总督邓廷桢等会议许乃济的弛禁主张,尽管邓廷桢是赞同许乃济的弛禁鸦片的,但是,道光帝在收到内阁学士朱□等人批驳许乃济弛禁观点奏折后,立刻命令邓廷桢等将“贩卖(鸦片)之奸民,说合之行商,包买之窑口,护送之蟹艇,贿纵之兵丁,严密查拿,悉心妥议,力塞弊源”(军机处上谕档,道光十六年八月初九日。),禁烟立场并未稍变。

    道光帝采取的禁烟措施并没有产生多大的实际效果,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认为道光帝对待鸦片的态度是动摇不定的,说他“虽然盯着鸦片给他带来的好处——钱;但也注意到了鸦片给他带来的坏处——威胁自己的统治。”(来新夏等《论第一次鸦片战争时期统治阶级的内部斗争》,载新疆大学学报81年第4期。)事实上,道光帝从未看到鸦片给他带来的好处,恰恰相反,却目睹了白银大量外流,出现了银贵钱贱的可怕情景。正因如此,在他即位后的第二年,发布上谕称:“至洋商与外夷勾通,贩卖鸦片烟,重为风俗之害。皆由海关利其重税,隐忍不发,以至流传甚广。”于是令广东和各省督抚“密访海关监督,有无收受黑烟重税,据实奏闻。并通饬各省关隘,一体严密查拿。如系何处拿获,即应究明于何处行走。所有各关纵放员弁,即参办示惩。倘该督抚访查不力,或瞻徇不奏,别经发觉,立即加之惩处。”(军机处上谕档,道光二年二月十五日。)因此,所谓道光帝盯着鸦片给他带来的好处——钱,只是在鸦片毒害超过鸦片利益时,才对禁烟加以考虑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

      

    二、清朝统治阶级内部并不存在弛禁派

      

    由于道光皇帝一贯坚持严禁鸦片,所以除许乃济提出弛禁论之外,以后“朝野上下没有一个人敢于再公开提出弛禁鸦片的主张”(牟安世《鸦片战争》,第109页。),出现了“举朝无继言者”(梁廷□《夷氛闻记》,第10页。)的局面。当然,在清政府官员中,主张弛禁鸦片的人是有过的,但是作为一个明确主张弛禁的-派系从未有过。那么弛禁派和严禁派又是如何划分的呢?这种划分是否有道理呢?

    道光十八年闰四月十日,鸿胪寺卿黄爵滋奏请用死刑严惩吸食鸦片,围绕这个问题各省督抚展开了一场大辩论。后来,人们把同意黄爵滋这一观点的称为严禁派,不同意这一观点的称为弛禁派。事实上,除了贵州巡抚贺长龄认为,银贵钱贱是因为“二百年来,生齿日益蕃,费用日益广,钱由官铸,岁岁而增之,银不能给”(军机处录副奏折,道光十八年五月二十二日贺长龄奏折。)外,大家都认为,银贵钱贱是由于漏银,漏银是因为鸦片的输入,因此都主张禁烟。只是在禁烟的方法上有分歧。

    和大多数人一样,林则徐是向来把禁烟的重点放在严惩兴贩奸商,严查鸦片入口上的。只是在黄爵滋提出重治吸食以后,在“鸦片流毒之深,几于口有同嗜,地方官认为滔滔皆是,不免畏难苟安”(军机处录副奏折,道光十八年八月初二日林则徐奏折。)的特定历史条件下,林则徐才认为重治吸食罪名是完全必要的。但是,大多数人仍然主张将种植、销售鸦片的奸商,同吸食鸦片者区分开来。

    客观地说,吸食鸦片和种制运售鸦片相比较,两者对社会的危害是大不相同的。吸食者虽然成为社会的废物和败类,但吸食鸦片对他们本身并无利可图,他们中间的许多人是日久成瘾,欲断不能,当烟瘾发作的时候,他们的痛苦要比刑罚还难受,所以为了解决眼前的痛苦,甚至甘冒砍头的危险。严惩吸烟者虽然是必要的,但仅靠严刑峻法并不能解决一切问题。林则徐在湖北禁烟卓有成效,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把禁烟和戒烟结合起来,宽猛相济,研制了戒烟药方,使大多数人乐于戒烟。林则徐在湖北时,“除官制断瘾药丸外,凡省城汉镇药店所配戒烟之药,无家不有,无日不售,高丽参、洋参等药,皆已长价数倍”,出现了“耆民妇女在路竟叩头称谢,据云其夫男久患烟瘾,今幸服药断绝,身体渐强等语。”(军机处录副奏折,道光十八年八月初二日林则徐奏折;)

    总之,在鸦片烟毒泛滥,积重难返的情况下,仅凭重治吸食来解决鸦片问题的禁烟方案,是无济于事的。只有把禁烟和戒烟相结合,采取重治鸦片入口,打击囤积、返运,严惩吸食等多管齐下的方法,进行长期的综合治理,才有可能-鸦片烟害。而无论哪种禁烟措施,都需人去做,要花钱去办,绝不是一纸功令,几篇章程,就可见效的。

    这场大讨论的直接结果,是林则徐以钦差大臣身份去广东海口禁烟,这恰恰是黄爵滋奏折中所忽视,而大多数封疆大吏极力主张的断绝鸦片来源,具有明显反侵略倾向的重治海口主张。由此可见,所谓的弛禁派观点,实际上补充了黄爵滋奏折中的不足之处。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把一场如何禁烟的全国大讨论,曲解成禁烟派和反禁烟派的大交锋,并以是否同意对吸食鸦片烟者处以死刑作为两派的标准,显然是不科学的。这场讨论,无论是问题的提出,讨论的过程以至最后的结果,都是为了严禁鸦片的贩运和吸食,并不是一次禁烟和反对禁烟的大争论,更没有在-上形成主张禁烟和反对禁烟的两大派别。


    三、诏令林则徐赴广东禁烟是道光帝禁烟措施的重要组成部分

      

    史学界普遍认为,动摇于严禁和弛禁之间的道光帝,只是在见了林则徐上奏的《钱票无甚关碍宜重禁吃烟以杜弊源片》之后,才转而采取严禁鸦片立场的。

    令人遗憾的是,我们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内已找不到这一密片的原件。但是,军机处随手登记档记载:“八月十八日发下林则徐片一件,钱票鸦片。”这说明道光帝阅读此件后,并没有批示。因此,没有确凿的第一手史料,可以证明林则徐的这一密片所起的历史作用。

    有的同志认为,“文武员弁士子兵丁的受毒害,特别是兵丁吸烟对统治者不利,所以,林则徐在奏折中提到中原几无可以御敌之兵,才促使道光帝之倾向严禁。”(来新夏《中国近代史述丛》,第59页。)但兵丁吸烟对统治阶级不利的意见,并非是林则徐首先提出来的。道光十二年八月二十六日,湖广道监察御史冯赞□奏请严行查禁弁兵吸食鸦片,他指出:“鸦片烟之为害,食之在民,则耗费身家,废时失业;若食之在兵,则筋力疲软,必至营伍废弛,操防巡哨有名无实,所关武备者更大。……若不严行查禁,将来日甚一日,不惟一兵不得一兵之用,窃恐一省并无一兵之用,其为贻患不可胜言。”在粤、闽、云、贵、川、浙各省兵丁吸食鸦片非常盛行的情况下,冯赞□主张:“如将弁吸食,即将将弁揭参;如兵丁私食,即将兵丁治罪,并将该管将弁分别从重议处。”(军机处原折道光十二年八月二十六日冯赞□折,文中圈点系笔者所加;道光二十年九月初六日贵庆奏折。)道光帝对冯赞□的意见极为赞赏,立即颁布了严禁弁兵吸食鸦片的上谕,令各直省督抚提镇,通饬陆路水师各营将弁,私食鸦片,将予揭参治罪,并“将该管督抚提镇从重惩处,决不宽贷。”(军机处上谕档,道光十二年八月二十七日。)道光帝不仅这样说了,并且立即付诸实际行动,两广总督李鸿宾因为兵丁吸食鸦片烟,致使在广东连州用兵时不能得力,道光帝即刻“将李鸿宾从重发往乌鲁木齐效力”;提督刘庆荣“从重发往伊犁充当苦差”,“虽年逾七十,不准纳赎”(军机处上谕档,道光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以上事实说明,对于士子兵丁吸食鸦片的危害,道光帝早就有了充分的认识。至于林则徐密片中提到的且无可以充饷之银的财政问题,这是道光帝坚持禁烟的主要原因。道光帝即位后,对漏银问题接二连三地颁布了上谕,道光十七年后更强调这一点,这是显而易见的事实,在此毋须赘述。

    事实上道光帝在收到林则徐的密片以前,已大张旗鼓地采取了一系列禁烟措施。我们从军机处上谕档的记载中可以看到:道光十七年六月十二日命两广总督邓廷桢勒令英趸船回国并确查窑口;七月十八日命邓廷桢等缉办鸦片私贩;七月二十一日命闽浙总督钟祥等勿许英船借词入口;七月二十八日令邓廷桢等传谕各国大班查禁来商越界贩烟;同日又令福建水师提督陈化成查拿闽洋烟船;九月二十三日命闽粤等省督抚饬属一体巡防堵逐烟船;九月二十二日令邓廷桢等查明英船是否遵谕全部回国;十月初二日令盛京将军宝兴等严饬所属在海口关津查拿烟犯;十二月初八日命宝兴等饬知山海关及各城查拿偷贩鸦片人犯。道光十八年七月十九日命步军统领衙门及各直省督抚严惩贩烟吸烟人犯;七月二十七日令广州将军德克金布等驱逐英船毋得疏懈:八月初五日命署理直隶总督琦善订立严密查拿不准烟上上岸章程。

    在此人们不禁会问,既然道光帝谕令禁烟,并不主要是受了林则徐的影响,那么,为什么偏偏挑选林则徐作为钦差大臣,赴禁烟的前哨阵地广东查禁鸦片呢?这是因为,林则徐不仅仅在口头上表示支持禁烟,更重要的是立即付诸行动,他制定了禁烟章程六条和具体的戒烟药方,在湖广地区雷厉风行实行禁烟和戒烟,并且很快地做出了成绩。道光十八年八月初二日,林则徐就向道光帝奏报了楚省查拿烟贩收缴烟具的成果。八月十七日道光帝收到林则徐的奏折,即刻颁发上谕,除嘉奖林则徐在湖北地区拿获及首缴烟土、烟膏、烟枪和拿获烟犯多起,所办甚属认真外,还指出:“可见地方公事,果能振刷精神,实心查办,自可渐有成效。”(军机处上谕档,道光十八年八月十七日)不久,直隶总督琦善也奏报了天津拿获兴贩鸦片人犯审办情形一折。道光帝在此折上□批:“向使各省早能实力查禁捕治,亦不至流毒如今日之甚也。总缘朕德薄才疏之所至,思之可谓寒心。此时若再事因循,其害尚堪设想乎。”(军机处录副奏折,道光十八年八月十八日琦善奏折。)道光帝在给琦善的谕旨中写道:“可见认真查拿,不难即时获案。……至此案搜缉各员,著该署督择其尤为出力者,酌保数员,候朕施恩,毋许冒滥。”(军机处上谕档,道光十八年八月二十一日)上述两道上谕表明,道光帝对林则徐在湖北禁烟和琦善在天津禁烟收有成效,非常满意。通过他们的禁烟实践,道光帝进一步认识到,严禁鸦片不但在理论上是完全必要的,并且在实践上也是完全可行的。在严禁鸦片的大计方针确立之后,各级官吏是否能振刷精神实力查办,这是禁烟能否成功的关键所在,于是道光帝开始惩办吸烟和禁烟不力之官吏,表彰和重用禁烟出力之官员。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道光帝决定要派出禁烟坚决的高级大员去鸦片渊薮之地的广东主持查禁鸦片事宜。既然当时禁烟最有成效的高级官员只有林则徐、琦善等少数几个,而琦善身为署理直隶总督,担负着捍卫京师根本重地的重任,自难轻易离开。在这样的情况下,查办广东鸦片钦差大臣的重任就自然落到林则徐身上,这是不值得奇怪的。与此同时,九月初八日道光帝将吸食鸦片的□亲王奕□、辅国公溥喜革去王爵和公爵;九月十一日将妄请弛禁鸦片的太常寺少卿许乃济休致。

    从道光十八年九月二十三日道光召林则徐来京陛见,至道光十九年正月二十七日林则徐奏报抵粤,仅短短四个多月,道光就发布了近二十道谕旨,奖叙了一批查禁鸦片出力官员,惩处了一批隐存鸦片、藏匿烟具、吸食鸦片以及查缉烟犯不力的文武官员。这一时期颁布的上谕表明:表彰、奖励和重用查拿鸦片勤奋之官员,申斥查烟不力之官员,惩办吸食鸦片及包庇鸦片人犯之官员,是道光帝禁烟措施的主要特征。道光帝挑选在湖北地区禁烟卓有成效的林则徐赴广东禁烟,这是道光帝禁烟措施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正如马克思指出的:“中国政府在1837年、1838和1839年采取了非常措施,这些措施的顶点是钦差大臣林则徐到达广州和按照他的命令没收焚毁-的鸦片。”(《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28页。)

      

    四、禁烟运动是一场全国性的持久运动

      

    人们把禁烟派说成是少数派,顺理成章,就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林则徐“到粤查禁鸦片以来,一直是在反禁烟派的掣肘下孤军奋战的。”(杨国祯《林则徐传》,第265页。)这种说法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

    首先应当指出,林则徐是在全国掀起禁烟高潮的情况下到达广州的。广州人民在1838年底和1839年初曾两次进行反对鸦片和英国破坏中国禁烟的斗争,其中后一次有八千到一万群众参加了反对侵略的示威队伍(亨德《广州番鬼录》,载《鸦片战争》第一册,第261、262页。)。两广总督邓廷桢已经将英国驻广州的烟贩八人驱逐出境。林则徐一到广州,即向道光帝奏报了广州禁烟的大好形势:“节次拿获鸦片烟贩,水陆交严。群情颇为警动。迨闻特派查办之旨,声威所被,震慑民夷。是以驻省年久之夷商喳□,于十二月请牌下澳,附搭港脚英船回国。其伶仃洋趸船内有港脚□船及咯吐船两只,亦于十二月二十八日回去……。”(军机处录副奏折,道光十九年正月二十七日林则徐奏折。)

    与此同时,全国各地都掀起了一个禁烟高潮。据清代档案记载,道光十八、十九两年,在盛京、山东、山西、陕西、河南、湖南、江苏、江西、浙江、福建、广西、四川、云南、贵州、新疆等省,开展了大规模清查吸食鸦片、搜获烟土、收缴烟具、缉拿烟犯、铲除罂粟花苗等行动。先后共搜获烟土、烟膏五十八万八千一百七十九两,收缴烟枪、烟具三万九千四百六十八件,拿获贩卖和吸食鸦片烟犯四千一百一十一名,铲除私种罂粟二百三十余亩。如:道光十八年八月二十七日,山东巡抚经额布奏报搜获商船夹带烟土七箱,计重一万三千四百四十四两之多;十月初三日两江总督陶澍等奏报拿获烟贩多名,搜获烟土五万七千余两;十二月二十九日广西巡抚梁章钜奏报查拿烟土烟膏一十二万八千四百两,烟枪六千三百四十余杆,烟具七百五十余件,实获破案人犯一百二十余名;……道光十九年正月初十日浙江巡抚乌尔恭额奏报拿获烟枪犯一百五十名,烟土烟膏九千一百四十余两,并铲除罂粟花苗二百三十余亩,收缴烟枪三千二百三十七杆, 烟具一百八十三件;三月二十四日四川总督宝兴奏报,缴获烟土烟膏三万二千六百三十余两,烟具三千三百四十余件,获犯三十三起;三月二一十五日闽浙总督钟祥奏报,统共获犯三百二十四名,起缴烟土烟膏一十二万五千四百余两等等。

    根据上述档案的记载,充分证明这场禁烟运动是全国性的。从白山黑水到云贵高原,从东海之滨到天山南北,禁烟运动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而人们在谈到禁烟运动时,往往只偏重于广东、福建等沿海省区,甚至把禁烟运动仅仅看成林则徐在广东查禁鸦片的活动,这显然是有偏颇的。至于说到英人北上和林则徐被革职后全国禁烟情况,那就更不为人知了,事实上这场运动仍在继续进行。

    从道光二十年六月初七日英军袭取定海之后,到道光二十一年底,全国仍在大规模进行禁烟活动。根据档案记载,当时盛京、广东、福建、湖南、浙江、江苏、河南、江西、山西、四川、云南、贵州、新疆等省督抚、将军,都向皇帝分别奏报了各该省继续查获贩吸鸦片、栽种罂粟的情形;审办贩卖鸦片、偷种罂粟人犯以及吸食鸦片的宗室、文武官员情况;惩处禁烟不力官员等。

    另外,道光二十二年军机处随手登记档中,也记载了一些有关禁烟的折片单。由此可见,在第一次鸦片战争期间,清政府一直在进行禁烟活动。总之,清政府不仅确实发动了一次全国性的持久的禁烟运动,而且在一定时期内,还是收到了相当成效的。

      

    五、严禁派弛禁派和抵抗派投降派之间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

      

    人们从严禁和弛禁的两派斗争线索出发,认为鸦片战争爆发后,严禁派发展成抵抗派,而弛禁派则演变成了投降派。我们认为,这种把主张“严禁”鸦片就必然抵抗侵略,主张“弛禁”就必然采取投降主义路线的观点是形而上学的,也是不符客观历史事实的。

    有的同志说:“定海失守使道光帝手忙脚乱,动摇了当初的禁烟和抵抗政策。”(牟安世《鸦片战争》,第184页。)事实说明,道光帝将林则徐革职,继而起用琦善为钦差大臣赴广东和英人交涉,尽管道光帝主观上认为这是对英国侵略采取了“抚”的策略,实际上是采取了妥协、投降的立场,但是,这并没有动摇道光帝的禁烟立场。

    琦善刚赴广东,道光帝就命令琦善跟踪弋获由闽广带鸦片窜入江西行销的烟犯(军机处上谕档,道光二十年十月十七日。)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上谕是因林则徐奏请而颁发的,尽管当时林则徐已失去了道光帝的信任。

    道光二十年十月二十日,限期一年六个月查拿鸦片期限迫近。广西巡抚梁章钜上奏请求展限,道光帝在折上□批:“令出惟行,实属莠言惑乱。”(军机处录副奏折,道光二十年十月二十日梁章钜奏折。)与此同时,道光帝在批驳梁章钜奏请禁烟展限谕中,再次强调:“朕令出惟行,断不为所惑,所请著不准行。如果地方官敢存姑息之心,仍蹈养奸之习,或避处分,隐匿玩纵,一经发觉,朕惟执法从事,决不宽贷。”(军机处上谕档,道光二十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同一天,道光帝还颁给各省将军督抚一道上谕,指出:“即日限期届满,或以无知触法,朕甚悯焉。著通谕各省将军督抚等,督饬所属,认真查拿。至京师为首善之区,所有部旗文武大小各衙门,尤当合力同心,严查究办。若心存推诿,试问尽职乎?抑溺职乎?断不可因罪名较重,稍存姑息之心,仍蹈养奸之习。如果实力奉行,不留余孽,即从前查办不严,原可宽其既往,倘因规避处分,仍前玩泄,以致锢习不除,朕必不能轻恕……。”(军机处上谕档,道光二十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道光二十一年六月十二日,道光帝在给钦差大臣裕谦等的上谕中说:“现在粤东夷船业经退出虎门,情形恭顺。已降旨准令该夷循照旧章,在该省通商,并令其出具永不售卖鸦片烟土甘结,该夷等自不敢再在粤东夹带销售。”(军机处上谕档,道光二十一年六月十二日。)

    上述事实说明,在整个鸦片战争过程中,道光帝在军事上和战不定,变化多端,但在严禁鸦片问题上却始终如一,没有发生过动摇。

    长期以来,人们认为,林则徐赴广东禁烟,虽然意味着严禁派的获胜,但是并未能使两派的斗争结束,迨至外国侵略者武装进攻中国的时候,弛禁派就摇身一变而成为投降派,继续同主张严禁的抵抗派斗争。前面已经指出,清朝统治阶级内部并不存在严禁和弛禁两派斗争。所以这一结论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但是,即使按照传统划分严禁和弛禁的标准来看,这一结论也是不能成立的。

    大家知道,邓廷桢是赞同许乃济的弛禁论的,当黄爵滋提出重治吸食鸦片的意见后,邓廷桢对此又表示异议。档案还证明,邓廷桢曾否认英国鸦片趸船的-活动,包庇广东巡缉鸦片-官弁营私舞弊行为,压制群众揭露官弁借禁烟敲诈受贿的意见。邓廷桢这些错误,无疑进一步助长了广东鸦片-的猖獗程度,无怪道光帝愤怒地说:“本省大小文武,养奸贻患,尽丧天良,深堪痛恨!”(军机处上谕档,道光十八年九月二十二日。)邓廷桢这样一个“货真价实”的弛禁派,后来却成了林则徐的亲密战友,在禁烟和抗英斗争中作出了杰出贡献,他的历史功绩是任何人都抹煞不了的。

    与此相反,琦善在禁烟运动初期确实做了一些工作。道光十八年八月十八日,琦善奏报先后拿获烟犯十一名,并起获烟土一万六千余两;九月十九日又奏报天津镇道前赴洋船,拿获兴贩鸦片烟人犯,起出军械烟具以及烟土十三万一千五百余两,并将洋船扣留,严饬讯办。道光帝批示:“查拿甚属可嘉。”(军机处录副奏折,道光十八年八月十八日琦善奏折。)九月三十日,琦善又奏报续获鸦片烟犯,起获烟土、烟饼、烟丸和烟具等情况,道光帝批示:“必当如此认真,勉而勿怠,”(军机处录副奏折,道光十八年八月三十日琦善奏折。)客观地说,琦善这一时期在天津的禁烟工作是比较出色的。同一时期,他比林则徐在湖北拿获及首缴的烟土为多,比沿海的江苏省亦多,琦善在天津禁烟中表现出来的能力,显然也是道光帝信任琦善,并用琦善取代林则徐赴广东的原因之一。但是,事违人愿,琦善到广东后,一味向英人妥协投降,并且私自同意英人寄居香港。琦善的这些卖国罪行,是任何人都不能为其开脱的。

    最后谈一下穆彰阿的问题,人们一般把他说成是反禁烟派和投降派的实际首领。在史料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我们姑且对穆彰阿是否是投降派的首领问题不轻易地下结论,而首先看一下他在禁烟运动中究竟扮演了一个什么样的角色。大家知道,穆彰阿是在反对黄爵滋重治吸食观点占绝对优势的情况下,会议具奏了《查禁鸦片烟章程三十九条》。此外,道光十九年,穆彰阿于五月初二日奏议《查禁吴淞口鸦片章程》; 五月十三日奏复《定拟洋人携带鸦片入口治罪专条》;六月初七日议奏《筹禁浙省洋烟罂粟章程》;八月十六日议复乌尔恭额所奏《严查海口鸦片章程》;八月二十七日议复裕谦所奏《禁烟章程》;道光二十年二月十四日会议《防缉山东海口鸦片章程》;三月二十七日议复《严禁回疆鸦片章程》……。应该说,这些禁烟章程,因地制宜,对禁烟工作还是起了一定积极作用的。

    道光二十年九月初六日,在查拿鸦片限期迫近之际的关键时刻,前任礼部尚书贵庆奏请酌复禁烟旧例,提出仍恢复对吸食鸦片者处以枷杖,取消绞候(军机处原折道光十二年八月二十六日冯赞□折,文中圈点系笔者所加;道光二十年九月初六日贵庆奏折。)。十二月二十三日,穆彰阿等遵旨会议贵庆的奏折,明确指出,钦定鸦片章程,“自各省遵行以来,至今已届年余,并未见有窒碍,本无庸再议更张,且吸食罪名定为绞候系在一年六个月之后,现因查办严紧,戒者已多,迨经到限,安知不各顾身家,全行戒尽。若于未经届限之先,辄行酌改例文,议从轻典,小民何知,妄自揣度,不以为恩有所贷,而以为法有不行,非独未戒者难期速戒,即不食者亦将吸食,是成效未臻,而全功顿弃。该尚书所奏应无庸议。”(军机处上谕档,道光二十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穆彰阿等议复折。)从上述事实看,把军机大臣穆彰阿说成是反禁烟派的实际首领,看来也是令人难以信服的。

    总而言之,我们认为,历史的发展是复杂的,它是由一幅幅五彩缤纷的画面所组成的,有时还会出现倒立的影象。严禁派必然发展成抵抗派,弛禁派必然发展成投降派,用这种一刀切的方法研究和解释错综复杂、千变万化的历史现象,往往是行不通的。

      

    结束语

      

    综上所述,笔者总的观点是:在十九世纪三十至四十年代(道光中叶),在中国境内所开展的一场轰轰烈烈的严禁鸦片运动,其真正的发动者,是道光帝本人。清代档案证明,道光帝历来是主张禁烟的。在林则徐的奏折之前,道光帝已发动了全国性的禁烟运动,各地实际上已开始进行禁烟。林则徐八月二日的片奏,究竟对道光帝起了什么样的作用,现在虽然很难断定,但至少道光帝既未在其上批示,又未为此而发布上谕,只是交军机处存档。这也并不奇怪,因为林则徐所奏的内容并不新鲜,在这以前几年,早就有人就鸦片之流毒会影响用兵及财政的问题上过奏章,道光帝也早已就此发布过上谕。但是,林则徐禁烟的坚定立场和实际行动,更坚定了道光帝的禁烟决心,所以授命他为钦差大臣去广东查禁鸦片。

    道光帝发动的这次禁烟运动,是一场真正的禁烟运动,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开展,并且收到了实效,在不到半年的时间内,就在除广东以外的各省区内,查获鸦片八十多万两。而且这场禁烟运动坚持了较长的时间,鸦片战争爆发后,尽管军事上清廷连连失利,负责指挥作战的大臣不断更换,但在战争过程中,道光帝没有放松禁烟,查处吸食或兴贩鸦片案件的运动继续在进行,吸毒贩毒官员或普通烟犯仍然在受到惩处。正如马克思指出的那样:“在1853年咸丰皇帝虽然处在愈加困难的条件之下,虽然完全明白禁止日益增多的鸦片输入之一切努力毫无结果,但终于不改变自己先人的一贯政策。”(《马克思论鸦片贸易》,载《鸦片战争》第一册,第6至7页。)

    笔者认为,今天我们如果仍然袭用老方法,从严禁、弛禁两派斗争线索出发来研究禁烟运动和鸦片战争,显然是不适宜的。所谓道光十八年之“弛禁”与“严禁”两派斗争,实是后人的片面的分析认识,并非当时的事实。至于后来有人又从“弛禁”与“严禁”两派之争,演进到鸦片战争中的投降与抵抗两条路线斗争,以此来证明投降派和抵抗派产生的历史根源。这种在鸦片战争中被否定的人,必然在禁烟运动中被否定的形而上学观点,与事实不符,而这种逻辑推理方法也是不足取的。


    (文章来源:《历史档案》1986年第3期,中华文史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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