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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末川边改革新探

    6间房屋议定租期3年改为6年。

        帝国主义的传教士们还在川边藏区不断制造事端,扰乱社会治安,恶毒挑拨藏汉民族关系。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道孚汉民王志仁开垦荒地,与藏民严四洪发生争地纠纷。王志仁入了耶稣教,严四洪进了天主教,于是,在双方教会的操纵下,两边“抗不遵断完结”,教会主教、司铎还“迭次致函”当地清政府官员,“颇形要挟”,“强词夺理,旋允旋翻”。2 法国司铎为了诱人入教,竟向道孚百姓扬言:如能全体信奉天主教,定将王志仁所垦之地争回。与此同时,他又煽动说:王志仁开垦道孚河坝官地,严四洪等既不挡于开挖之际,又不阻于开挖之时,及至稞麦成熟,始行出头滋扰。企图制造藏汉民族之间的仇恨,从中渔利。

        除了传教士以外,帝国主义分子还以游历为名,在川边藏区进行侵略活动,甚至屠杀当地百姓。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九月,沙俄政府派遣科兹洛夫等3人,带领随从20余人,行抵距察木多8站的琐图地方,“百姓并未滋事,洋人竟-百姓男女二十一命,受伤十九名,烧毁房屋,抢去马匹,其余琐图百姓逃亡殆尽。”光绪三十三年,美国驻重庆领事德门内在从巴塘到达维西纳姑地方时,无故开枪打死藏民,引起当地百姓极大愤慨。3

        清末帝国主义分子在川边的活动有明确的-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侵略西藏。正如俄国陆军大臣库罗巴特金所承认的:“我们皇上的脑袋中有宏大的计划,为俄国争夺满洲,……还想把西藏并入本国。”4 清政府官员也认识到这一点,“卧榻之旁,岂容他人鼾睡;且尺地寸土,有关国家权利”,1 就是这种认识的反映。清末川边实施新政,就是为了固川、滇门户,保西藏藩篱。

        为了解决川边存在的问题,也是清末川边实施新政的重要原因。光绪二十九年十二月,驻藏大臣有泰奏陈川藏交界地方情形折中,曾谈到川边问题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土司,二是寺院。四川总督锡良的奏疏中也持同样看法。关于土司问题,有泰认为:“生长蛮方,不无桀骜情性,遇有锥刀之末,亦起争端。”这里是说土司之间经常发生械斗事件。至于寺院,则是“各寺院之喇嘛,愈出愈多,堪布之权,甲于官长,稍不遂意,聚众横行;托庇居民,肆其鱼肉;邻里借贷,间出其中,该喇嘛则重利以剥之,多方以胁之,如约不偿,则查抄备抵;甚至纵使无赖番僧,沿途抢掠,控其追究,反索规礼。” 这里是讲寺院的所作所为已经危及社会。由于土司和寺院存在的上述问题,致使川边“巴塘、察木多交界之乍丫一带,盗案如林,客商裹足。”2 不仅如此,瞻对暂归西藏管理后,西藏地方政府的官员在瞻对“暴虐异常,瞻民不堪其苦”,后来“愈肆强横,瞻民更遭荼毒。”西藏地方政府的官员还威胁川边其他土司,以至于巴塘、里塘、霍尔、瓦述等十余土司,都以川省威令不行,相率依附瞻对。因此,“早收瞻对为固川之计,即为图藏之机。”3

        很显然,只有解决川边藏区的问题,才能做到保卫四川,应援西藏。

    二、清末川边改革的前两阶段

        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七月,光绪帝谕示军机大臣等:有人奏,川藏危急,请简员督办川边,因垦为屯,因商开矿等语。著锡良查看情形,妥筹具奏。4 十月,四川总督锡良议复在巴塘招民开垦,并以巴塘粮员吴锡珍、都司吴以忠督办垦务。锡良在奏折中说明这一切都是为了“保藏固川”,5 从此拉开了清末川边新政的序幕。

        清末川边实行新政改革,大体上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从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七月到光绪三十年(1904年)十月,是开始实施阶段。在这一阶段中,以四川总督锡良为首的四川地方官员,主要做了以下几件事情:一是在巴塘地区试办屯垦。光绪二十九年九月,四川布政司、商务总局等详复川边开办屯垦商矿情形,认为巴塘一带气候温和,地势亦较平衍,可先将垦事筹维举办,商矿各务兼可次第讲究。十月,锡良拣换巴塘粮员、都司前往宣谕土司,教牖番民,并派打箭炉同知刘廷恕督率其事,建昌道则常往炉城考察。锡良表示:“巴塘垦务即办,他处如能耕作,推行较易,牧政、矿政又当次第考求,似于边务总有起色。”6 光绪三十年正月,巴塘粮员吴锡珍提出开办垦务办法6条,包括委员宜速赴差、经费宜预筹备、办法宜分缓急、募民宜示区别、营兵宜酌拨用、线路宜量安设等内容。五月,吴锡珍、都司吴以忠议就开垦章程12条,对招雇农夫等事做了较为详细的安排。7 二是调整行政建置。光绪二十九年十月,锡良及成都将军苏噜岱奏请将原属雅州府分驻打箭炉同知改为打箭炉直隶厅,径隶建昌道,与雅州府划疆分理,关外土司事务照旧管理,巴、理塘粮员归该厅察举优劣,核转案牍,前归雅州府属的沈边、冷边等土司及泸定桥巡检,一并归该厅专辖。光绪三十年三月,清政府决定将驻藏帮办大臣移驻察木多,以便居中策应。

        第二阶段,从光绪三十年十月到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六月,是深入实施并受到挫折阶段。驻藏帮办大臣凤全的改革措施,以及清政府平定巴塘事件,是这一阶段的主要内容。光绪三十年十月二十二日,凤全轻骑减从,酌带弁勇出关,于十一月十八日行抵巴塘。他以里塘盗风甚炽,进藏大道不靖,并筹划收回瞻对,奏请变通驻地,留驻巴塘半年,打箭炉半年,屯垦练兵。凤全(?—1905年),满洲镶黄旗人,以举人入赀为知县,“清操峻特,号刚直,然性忭急,少权变,不能与番众委蛇。”1 他在川边推行新政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勘办屯垦。凤全在巴塘连日逐处履勘,落实可耕而易成土地五、六千亩,随即加派差遣委员四川已革候补知县秦宗藩、贵州试用巡检陈式钰,拨勇加工,会同核实开办,计划1年间约可成田1,000余亩。饬炉厅同知刘廷恕在炉霍试办垦务。二是整顿军制。裁汰关内防军两营,归并一营,合前募之军,共1,000人,分扎打箭炉、里塘、巴塘、察木多,七防三垦,饷章营制悉仿湘军。三是筹办收回瞻对。凤全认为,瞻对本川省藩篱,收还实保固根基。他建议应请饬下办事大臣有泰设法开导商上,早为定义,迅赴事机,实为第一要义。四是抑制喇嘛教的发展。光绪三十年十二月,凤全奏请限制喇嘛寺人数。他在奏疏中写道:“里塘地方土司积弱,日以浚削番民为事,十室九空。僧多民少,大寺喇嘛多者四、五千人,借以压制土司,刻削番民,积习多年。”“抢劫频仍,半以喇嘛寺为逋逃薮,致往来商旅竟向喇嘛寺纳贿保险,即弋获夹坝,辄复受贿纵逸。”凤全认为:“惟是尽绝根株,非使喇嘛寺有所限制不可。即此不图,相率效尤,恐以后办事亦多掣肘。”他最后提出:“拟请申明旧制,凡土司地方,大寺喇嘛不得逾三百名,以二十年为限,暂缓剃度。嗣后限以披单定额,不准私度一僧。其年在十三岁以内喇嘛,饬家属领回还俗。”2 凤全这里说的旧制,是指雍正初年清政府平定罗卜藏丹津青海之乱后的规定:“寺庙之房,不得过二百间,喇嘛多者三百人,少者十数人。”3 但是,雍正初年和清朝末年各方面情况已发生很大变化,凤全援引旧制,用意虽好,却是行不通的。

        果然,凤全抑制喇嘛教发展的意见首先遭到了十三世达赖喇嘛的反对,泰宁、巴塘、里塘的喇嘛也群起攻之。达赖喇嘛不欢迎凤全任驻藏帮办大臣,派人到巴塘进行煽动阻挠。由于达赖喇嘛集团的煽惑,巴塘正副土司竟称“凤全教练洋操,袒庇洋人,应即加之诛戮”。巴塘的喇嘛主使当地藏众“出而掳掠,并声称阻止练兵开垦等事,扰及近台。”4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当时正值英帝国主义武装侵略西藏、迫使达赖喇嘛集团签定条约的时候。英帝国主义害怕清政府在西藏以及川边藏区实施新政会危及到它的利益,便对达赖集团施加压力,对清朝中央政府极力诋毁,使清政府“威望尽失,此事亦足以增加巴塘之骚动”。5 正是在上述背景下,发生了巴塘事件。

        光绪三十一年二月二十一日,巴塘丁林寺喇嘛放枪击伤清政府官兵,此后又焚烧垦场,纠结日众。二十八日,“番匪乘机焚毁教堂,勇丁被拒杀者二十余人。署巴塘都司吴以忠,随员秦宗藩并死其难,粮署亦为劫掠。众番汹汹,解喻不散。”三月初一日,凤全及其随行人员50余人由巴塘移驻里塘途中,在红亭子地方,“即见番众埋伏突出,前后截杀,凤全督勇博战,相持良久,终以匪众勇寡,遂与随员勇役等五十余人尽遭戕害。”6

        凤全自光绪三十年四月接替桂霖任驻藏帮办大臣后,募勇出关,勘办屯垦,议收瞻对,奏请限制喇嘛寺人数,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感怀时局,激发忠诚”,“于巴垦、炉矿以及筹议瞻对等事,莫不殚精区划。”然而,他最终连同法国两传教士一起被藏民所杀,巴塘天主教堂也被焚烧。对此,清政府官员和巴塘百姓有不同的看法。

        锡良在奏折中说:“惟喇嘛骄玩日久,骤欲分其势以恤番民,无如番俗素崇释教,不明凤全保爱之意,转予喇嘛以煽动之端。”1 巴塘百姓的意见与此完全不同,他们说:“去年十一月十八日,有凤大人随带兵勇人等到台,随即吩谕教习洋操,学洋话,行洋礼做作。又私开汉夷百姓老幼男女人丁户口名册。因巴塘上年安设有法国教堂三处,自该外国洋人在台之后,行动冒犯神灵,污秽天地。是以年来人物患疾,代降灾异,五谷荒旱,比先年收成一半无有。正值百姓饥饿寒苦时节,忽来兵勇多人,吴统领又招聚外处土工多人,地方所产粮食尚不足本地人民度活,今又来往别处办运粮食,一味靠着就地之粮。又吩示所卖粮食概不准百姓买卖,尽被官员发给兵勇、土工吃用,不管百姓有吃无吃。兼之,地方官民自度维艰之时,尚勒令估卖粮食。官民等万般无奈,即将养瞻公粮一并呈缴空虚,自用亦无所存。又吩谕如有不卖者,定使兵勇、土工人等去吃大户。所有自凤大人到台以来,迄今数月,应支汤、打役、牛、羊、鸡蛋、柴草、豆料,总共百姓算来二千余两。此乃百姓应支差项,此苦此情,无处诉告。所有众百姓在巴早晚诚敬佛门,遵奉黄教经典。……今凤大人到巴以来,不以释教为重,时常当堂对众言道:每寺只许住喇嘛三百名,余则一千二百余名即行还俗,如不遵允,定行诛戮。众百姓闻此之下,公议递具夷禀。……孰料具禀之后,不惟不准,反以恶言斥责。又诬百姓为盗,以寺僧为窝户主谋,全不怜惜众僧百姓性命。一面私自申发文书,调兵运粮、-枪药。……勇丁等在街传言去调兵,来时先打寺院,后灭百姓等语。……凤大人与吴统领商办将巴塘汉夷百姓僧俗尽归与洋人管辖。……”2

        由上所引可以看出,凤全在巴塘实施新政的举措,因为社会环境的复杂,各种矛盾的交叉,缺乏深入细致的工作,危及到了喇嘛寺院的利益,藏族百姓又多信仰喇嘛教,所以没有得到藏族百姓的理解和支持,喇嘛寺院反而煽惑藏民反对凤全的改革。此外,外国传教士和教堂在巴塘的活动,引起了藏民的不满,而凤全对外国传教士和教堂的保护性措施,使当地藏民感到愤慨。还有,凤全在巴塘的一些征购性措施,直接损害了藏民的利益,使他们本来就已经很艰苦的生活,更加雪上加霜。最后,凤全及其部下一些带有威胁性的言行,激化了本已就很尖锐的矛盾,对被喇嘛寺院操纵的反对清政府的势力铤而走险客观上起了催化剂的作用。总之,凤全在川边推行新政,态度有些急进,方法过于简单,没有顾及藏民心理承受的能力,更主要的,是达赖喇嘛集团企图保住并扩大在川边的势力,因而唆使川边喇嘛和土司伺机生事。正是这些多种原因,酿成了凤全被戕的巴塘事件,清政府在川边推行的新政也受到了挫折。

        巴塘事件发生后,清政府采取了稳定川边形势的措施。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三月,四川提督马维骐和建昌道赵尔丰奉命率领军队开赴川边藏区,同时以巴塘、里塘隶于建昌道。四月下旬,赵尔丰等抵达巴塘,很快查清了凤全被戕事件的原委,并把这一事件的主从凶犯申奏清朝中央政府。从光绪三十一年四月到六月,清军先后攻克泰宁、巴塘,火焚丁林寺,马蹈七村沟,泰宁寺安分喇嘛则梵修如故。巴塘形势稳定后,马维骐奉调回川,赵尔丰任炉边善后督办,统兵留驻,办理善后,根据新的形势,对军队重新进行了部署。

    三、赵尔丰在川边全面实施新政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六月初,四川总督锡良上折密保赵尔丰,称他“坚忍卓绝,忠勇无伦”,“开诚布公,信赏必罚”,特别强调他在用兵里塘过程中,“不强之来降,惟徐结以恩信,各番遂先后归顺,逆势以孤”。3 同月,锡良等奏请设立川滇边务大臣,认为这样可以“川、滇、边、藏声气相通,联为一致”。4 于是,清政府决定照宁夏、青海例,设置川滇边务大臣,以赵尔丰为首任。七月,赵尔丰正式上任。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正月,清政府复派赵尔丰护理四川总督兼边务大臣;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二月,又委任他为驻藏办事大臣兼川滇边务大臣。清政府为了支持赵尔丰,使他办事不掣肘,又特将其兄赵尔巽由东三省将军调任四川总督,“以免杆格,而便联络”,“无分畛域,随时接济”,1 利用四川的地大物博和人口众多,经营川边藏区和西藏。宣统元年(1909年),清政府免除赵尔丰驻藏大臣职务,“仍专任边务”,“为藏声援”。2 从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六月到宣统三年(1911年)四月,赵尔丰任川滇边务大臣期间,川边新政进入了全面展开的第三阶段。

        赵尔丰(1845—1911年),字季和,奉天(今辽宁)铁岭人,隶汉军正蓝旗,以山西知县累保道员。他在奏疏中曾讲过这样的话:“中国幅员辽阔,凡于边地,非事羁縻,即成瓯脱。从前闭关自守,四境义安,任其优游于化日光天之下,同蒙覆帱之深恩。乃自门户开放以来,强邻环伺,皆侵侵以辟地殖民为务,中国遂日受侵夺矣。所有从前属地而未经编籍者,外人即指为彼之所觅殖民地,强为占据。以现在局势而论,尺寸之土,皆当早为经营,不可再落人后。惟边地从未设官,久失纪理,为藏番侵占而无所稽考者,已不知凡几。而彼占去地土,除苛虐百姓,别无所事外,远者则不暇兼顾,几与弃地无异。从前藏人恭顺,全藏皆为我之属土,虽偶有盗窃,朝廷一视同仁,悉置不问。乃自已革之达赖喇嘛阿旺朗结陡思叛逆,时起异谋,不惟藏人耳目心思为之一震,即外人虎视之心,亦炽不可遏。盖阿旺朗结所依附者在俄而不在英,人所共知。今日之藏,实为印度屏蔽,英人视之,有如卧榻之侧,岂肯令俄人占据,其不能一日忘藏者情也,亦势也。……英人觊觎藏地已非朝夕,盖以其山川蓄积富厚,得之利将不赀。”3 这段分析时局的言论,反映了赵尔丰对帝国主义侵略西藏的警惕,表现了强烈的爱国情感。他在川边实施新政,正是这种爱国思想的具体体现。

        赵尔丰在川边实施新政进行改革内容是多方面的,概括说来,-上改土归流,建置府县;经济上鼓励垦荒,兴办厂(场)矿;交通上修筑道路,办理邮政;文教卫生上创办学堂,设立官药局,改革旧的风习等。

        首先,-上改土归流,建置府县。川边藏区的改土归流从巴塘、里塘开始,到革什咱等处改设丹巴县止,在时间上,从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到宣统三年(1911年),约有6个年头;在方式上,有的使用了武力,有的采用了和平手段。

        赵尔丰平定巴塘、里塘后,“百姓皆愿设置汉官,再不愿土司管辖”。于是,他令巴塘粮员吴锡珍代理地方一切事宜,“清查户口,规定粮税,疏通大道,以便转输”。4 以贵州候补知县王会同为盐井委员,前往招安,兼征盐厘。委四川候补州判姜孟候赴乡城一带晓谕,抚绥地方。并决定:“正当改流之始,所有夷民田产,不准施送喇嘛,私相接受;及嗣后执业田产,均须请发印契,永为世业。”5 后来,改巴塘为巴安府,盐井为盐井县,三坝为三坝厅,乡城为定乡县。改里塘为理化州,稻坝为稻城县,贡噶岭设县丞。改中渡为河口县,打箭炉为康定府。设炉安盐茶道,驻扎巴安府,统辖新设各府州县。炉安道设兵备兼分巡道1员,加按察使衔,兼理刑名。康定府设知府1员,管理地方钱粮词讼,以理化1厅,河口、稻城2县隶属。巴安府设知府1员,以三坝1厅,盐井、定乡2县隶属。贡噶岭县丞1员隶于稻城县。理化设同知1员,三坝设通判1员,四县各设知县1员,并管监狱。

        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十一月,德格土舍多吉生格情愿将全境土地、人民纳还朝廷,赵尔丰奏称应准其所请,将德格全境收回,设官分治,并拟请赏给该土舍都司官职,准其世袭,每年由德格征粮项下,拨银二、三千两,以资其用度之费。德格土司原有二品顶带花翎,该土舍照旧戴用。宣统元年(1909年)十一月,高日、春科两土司均情愿将印信、地土、百姓交还朝廷,赵尔丰奏请改土归流,并在郎吉岭设官管理。贡觉所属僧民人等,因受藏官苛虐,也愿改设汉官。宣统二年正月,江卡九地土百户等禀诉,希望朝廷收回江卡全境,听从汉官管理,不再属藏。1

        宣统二年三月,赵尔丰、赵尔巽会奏:拟在登科地方设知府1员,名登科府,在龚亚设知州1员,名德化州,在杂渠卡设知县1员名石渠县,在白玉设知州1员名白玉州,在同普设知县1员名同普县。地方钱粮、词讼、监狱一切事务,由各该管地方官专管。两州两县均隶于登科府。拟在登科府治设分巡兼兵备道1员,名边北道,统辖各府州县,以资督率。赵尔丰等还制订了拟设道府州县设治章程18条,其中规定:所设兵备道1员,禀承边务大臣命令,考核所辖府州县并兼理刑名事务,府州县命盗各案均由该道核转,遇有兵事,准调遣境内边防各军,一面知会该军统领札饬各营遵照,无事该道不得随意调用营勇,有事该统领亦不得故意阻挠。道府州县各衙署,不准有书吏名目,准由内地招募文理通顺生监学生等出关,设为司事、司书,分科办公。司事分吏治、外交、民政、农工商、度支、礼、学、邮传、军政、法、检验等科。2

        宣统二年五月,察木多、乍丫、类乌齐三呼图克图带领各部头人到赵尔丰大营,陈恳情愿改流。赵尔丰奏称拟将察木多设知府1员,名昌都府,乍丫设知县1员,名察雅县,思达塘设知县1员,名思达县,类乌齐与西藏未定界以前,暂归该县管辖,将来桑昂、杂瑜改设县治,同归昌都府管辖,以资联络。六月,麻书土妇禀请将麻书地方改土归流。3

        宣统二年十二月,赵尔丰奏陈收服桑昂曲宗,及西南各部设官分治,改桑昂曲宗为科麦县,杂瑜为察隅县,妥坝为归化州,原梯龚拉为愿梯县,木牛甲卜为木牛县丞。

        宣统三年正月,三岩剿平,赵尔丰提出改流设官。拿获潜逃土妇央机,追回孔撒、麻书两土司印信号纸,赵尔丰奏请将孔撒、麻书两土司改流设官。4

        宣统三年二月,会议政务处议复提出:道府州县设治章程18条,分设科目过繁,且地方官只理民教、词讼,不得谓之外交,礼、学两科及法科、检验科等均可酌量归并,道员有兼管兵备、督率府州县之责,权限亦与府州县不同,应予划分清晰。打箭炉为古康地,既改打箭炉为康定府,而道缺仍称炉安,殊嫌未协,应定名为康安分巡兵备道,该道兼理刑名,按察使现已改为提法使,应即改加提法使衔,以归划一。5 不久,民政部奏准将各省土司改流设官,指出川边土司未改流者十之六七,如瞻对、察木多等处拟办而未实行,应即改流设治。6 从此,川边藏区改土归流纳入全国统一进程的轨道,从而促进了川边藏区改土归流的进程。

        从宣统三年二月下旬起,到同年闰六月止,川边藏区相继改土归流的有:得荣、东科、白利、朱窝、罗科、瞻对、灵葱、绰斯甲、革什咱、明正、孔撒、崇喜、鱼科等土司管辖之地。瞻对五土司地方归并为怀柔县。灵葱土司全境由登科地方官管理征收粮税。罗科、朱窝归并炉霍,改为炉霍县。孔撒土司地方设甘孜县。鱼通、木雅、孔玉、木居城子改为康定府。冷绩、沈村、咱里改为泸定县。菩萨龙、三安龙、墨地龙、麦地龙、三盖龙、八阿龙、迷窝龙、洪地龙、湾坝龙改为九龙县。白孜、夺浪中、巴衣绒、宜马宗、八角楼、崇喜改为河口县。鱼科、泰宁、渣坝三村改为道孚县。巴底、巴旺、革什咱改为丹巴县。俄洛改为果罗县。色达改为达威县。绰斯甲改为周来县。察木多粮员改为同知。乍丫设理事通判。

        宣统三年闰六月十六日,代理边务大臣傅嵩  奏请建立西康省。他在奏折中指出:“边地与西藏毗连,西藏与强邻逼处,外人狡焉思启封疆,几不以藏为中国属土,殆因藏未建省,名义未定之故。”“边地未开办以前,藏距川远,藏人时有不轨之谋。”“边地改设行省,编练重兵,建威即可消萌。守康境,卫四川,援西藏,一举而三善备。”由此可以看出,筹建西康行省和西藏形势有密切关系。奏折中还提到了建立行省的条件,以及应改官制的情况:“边地所设府厅州县,各管地面,皆地足以养民,民足以养官。所征粮税,可敷各属员司廉俸办公之用。”“边务大臣,改为西康巡抚。原设边务收支局,改为度支司。原设关外学务局,改为提学司。原设康安道,改为提法司。”1 虽然,由于后来时局的变化,终清之世西康建省未能实现,但是,它却反映了清末川边改土归流、行政建置变革的轨迹,并为民国年间建省奠定了基础。

        其次,经济上鼓励垦荒,兴办厂(场)矿。川边地区藏民多从事农牧业,很少耕种,加之原来土司不准民间私自开垦,所以各处都有许多可耕的荒地,仅桑昂到察隅620里沿途上,就“土壤之膏腴,水道之便利,林木之蕃盛,地势之平衍,随处皆是”。“大小平坝二、三十处,有十余里为一坝者,有四、五里为一坝者”,可置良田数万顷。2 其它地方,也多水土沃美。川边垦荒主要采取官招民垦方式,垦荒者要到地方官那里承领执照,方准耕种。由官给工食的,垦地所产稞麦一概归官,第二年若能自备口食,官只借给籽种,准照五成纳粮外,再将籽种还官,平出平入,不取利息,第三年后照章按等完粮。自备口食开垦的,第一年免其纳粮,第二年后即照章按等完粮。所谓照章按等完粮,是指下种1斗者,纳官粮1斗,或1斗2升,按土地肥沃程度,定纳粮多少。作为官佃,这些垦地准许垦夫世世耕种,如垦夫犯法,官府可立时夺佃驱逐。官招民垦一般都订有垦务章程,章程中对垦务如何进行有明确规定。

        除官招民垦外,也有军垦。赵尔丰曾在内地招募3营,“稍加训练,率之出关”,一面试行垦种,一面防守地方,“化出关之兵为民”。3 还有喇嘛垦荒。因连年歉收、实为寒苦的喇嘛,允许其中年壮、年幼以及不肖者还俗开垦,耕种三年之后照章纳粮。

        和垦荒结合进行的是兴修水利,种植树木,成立农事试验场、改良所、农牧研究会等。打箭炉南门关外“颇多良田,因乏水源,易形亢旱,难于播种,荒芜日多。昔年寄寓汉民约一千二三百家,后耕稼艰难,谋生不易,迁去四百余户。”打箭炉同知王典章了解情况后,修了永济渠,引支河水灌溉。渠宽5尺,长6,389丈,其中新开段993丈。4 除修渠外,还因地制宜制造灌溉筒车、水碓等器具。

        不适合种植农作物的地方,便栽种树木。所有林木,只有报明地方官勘明,才准许伐用,民间不准私卖。就近官署的林木,则永为官物,不准任何人取用。对于不成材者,民间方可取作柴薪。

        为了开化边荒,重农训俗,改良种植,推广进步,川边一些地方成立了农事试验场,试种各种蔬菜果木。其中登科农事试验场比较著名。宣统二年(1910年)四月,该场试验种植的类别有:杂粮类:小麦、黄豆、绿豆、大、小豌豆。菜蔬类:奉天产美国菜豆,奉天产美国白三石菜豆,奉天产日本极长菜豆,奉天产日本赤蔓菜豆,奉天产日本早熟菜豆,矮四季豆,长四季豆,四季豆,小峨眉豆,花四季豆,扁豆,豌豆,刀豆,旱菜,长茄。以上15种均系外国籽种。青菜、白菜、莲花白菜、冬萝卜、红萝卜、白萝卜、莴笋、蒜、葱、韭菜,以上10种均系内地籽种。瓜果类:南瓜,□瓜,京瓜,核桃,桔子,枣子,花椒,梨,菊花,以上9种均系内地籽种。东瓜,丝瓜,地瓜,祜瓜,苦瓜,以上5种均系外国籽种。到宣统三年二月,登科农事试验场试种情况已有结果。杂粮如黄豆、绿豆、包谷等种,萌芽很好,因被霜灾,均未结实。蔬菜成熟的仅10余种。不过,小麦、胡豆、豌豆、外国豆均已成熟。场中出产抵还官地粮资以及场丁口粮外,还有剩余。为了“讲求树艺培植之法,以全种全收为效验”,登科农事试验场附设农事改良所和分所,讲求积肥、整地、制造农具、改良水田等。所设所长、董事,分所设保正、董事,定期召开会议,商讨改良等事。1

        同普农业试验场成立于宣统三年二月。该场成立后,曾派人到雅安、荥经等地采购各种杂粮、菜蔬、花草,教民播种;还购买马铃薯、大豆、燕麦,分发各县试种。2

        宣统二年七月,为了改良当地农牧业,定乡设立了农牧研究会。3

       垦荒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川边地区的荒地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开发。乡城正斗村地方,原四川乐至县人张录明,三年之内,带领其妻等3口人,开成熟田10余亩。炉霍屯南各处,20余户汉民,两年之内垦出土地三、四百亩。巴塘桃园子、茶树山等处,自光绪三十二年到宣统元年,垦地991亩2分。松堆等15村、215户,开地252亩。4当然,和大量尚未开垦的荒地相比,川边地方垦荒还是很不够的。二是有关技术传到了川边地区。垦夫内有泥、瓦、木石、金、银、铜、铁各种匠人,他们除垦地外,也可受雇于当地百姓,“随雇随到,不准假故推诿”。5这些匠人的技艺对川边地区有一定影响。此外,有关农业技术,通过农事改良所等机构,也在川边地区有所推广。

        川边地方盛产牛皮,实施新政以前,因为不懂得制革技术,致使大量牛皮行销海外,所需熟皮反而以重价从国外购买。实行新政以后,为开通藏民风气,振兴地方实业,收利权以备军用,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十二月,巴塘设立了制革厂,由四川省制革厂内调用谙练匠人前来传授制革技术,同时选派聪明俊秀的藏族子弟到四川省制革厂学习制革方法。巴塘制革厂由边务大臣委员负责管理,具有官商合办性质。该厂生产的各种皮革、军用靴鞋、图囊等物,在南洋劝业会展出时,获得超等-和银奖牌。宣统二年,登科制革厂设立。该厂用藏地制革法生产,产品卖给当地藏民。

        川边地方生长构树、漆树和竹,它们都是造纸原料。稻城委员冷家骥以关外设治伊始,衙署、局所、行营、学堂都需要纸、墨,便在宣统二年六月,在稻城试办造纸厂和制墨厂。同年十一月,鸡贡地方也试办了造纸厂,到十二月时,已造纸1千余张,到宣统三年,更生产细纸10,458张,粗纸2,520张。宣统三年二月,商人宗锡钧也在稻城创办了造纸厂,既能造粗纸,也能造细白纸。6

        川边地区矿产丰饶,内地商人向以道路艰险,不肯投资开厂。边地藏民又惑于神山风水之说,以致弃利于地。实施新政以后,这些矿藏得到了开发。一是金矿。光绪三十一年,泰宁设立了金厂,淘金工多至六、七百人,少亦有二、三百人。德格地区扩络垛金矿很旺,地方官员在这里开办金厂,招工开采。当地百姓到厂学习,每人月给口食藏元10元,一、二月学成以后,自备口食,在厂开采,得金只准卖与本厂委员,委员照市价收买。毗连乡城、贡噶岭的水落、燕溪河两处金矿质地较好,从光绪三十二年起,贵州修文县监生刘光烨就到此勘察。宣统元年七月,他自备经费,不借公款,不招洋股,探办金矿,开办金厂。宣统二年二月,毛丫头目阿聋、噶吗及商民范长兴等自费试办金厂,其中的长兴厂地面宽至300余丈,有二、三十名工人。范长兴还兴办了大兴金厂,厂地东西300丈,南北260丈,有工人2棚计30人。宣统二年七月,商人周荣山、贺藩卿试办纳利石金厂,每棚定15人,不拘棚数,得金之日起即起课,每棚月纳金4钱。据宣统元年闰六月里塘粮员统计,金厂认课者总计46棚,,其中有资本稍丰金矿可常年开采的,也有资本无多冬天溪水少时就停办的,还有二、三穷民率家人随地开采维持生计的。在开采金矿的人中,藏民多于汉民。清政府对金矿采取的政策是,棚数较多的照章令其纳课,五、六人以内不及半棚且只是家人没有雇工的,免予纳课。1

        二是铜、煤、银等矿。察木多、纳夺、德格等处有铜矿。为了开通风气,补救民生,广辟利源,宣统元年十二月,德格铜厂成立,最初只用土法器具开采,以后才逐渐添用新的器械。继德格铜厂之后,江达、素波等地也都开办了铜厂。察隅有银矿,矿渣40斤可得净银1两,每一炉烧矿300斤,可得净银10两。梭里山银矿办有银厂,每100斤炼银4两3钱6分,净矿210斤,煅出净银十足库平9两2钱。毛家沟煤矿储量很多,宣统二年曾集股开办,被明正土司阻止,后决定由炉厅车务处试办。2

        再次,在交通、通讯方面,修筑道路,办理邮政。从成都到西藏有数千里的路程,到处皆山,崎岖险阻,不仅调员、募勇、招商百呼莫应,就是运粮、输饷、送械也是困难重重。只有将道路修治宽平,可以行车,才能有利于边务,处理西藏事务也不会受到妨碍。光绪三十二年十二月,赵尔丰和四川总督锡良等会筹边务情形时就曾指出:宜辟治道路,修建桥梁,安设店站,以广招徕。光绪三十四年五月,四川总督赵尔巽札饬由成都到打箭炉沿途各州县各修各界,因山高岭峻,未易施工,各州县仅以敷衍了事。后来又会商决定,由西藏至察木多一段车路,由西藏担任;打箭炉至察木多一段,由川边拨款兴修;由成都至打箭炉一段,由四川省担任。每段需款约20余万。路幅仿照边、藏办法,以宽1丈5尺,能容牛车两辆往来为度。设立车路监工委员,用以保证修路工程的顺利实施。路边修有站房,以利商旅。到陕西采买驾车骡马,并在陕西觅雇造车工匠。“川藏道路险阻,转运维艰,筹修车路,实系交通上切要之图。……边、藏为西南屏障,车路乃转运所需。方今时事多艰,筹边孔亟。便交通以固疆宇,既谋蜀之要图,惠行旅以广招归,尤实边之至计。”3 当时人的这种认识,说出了修筑道路的重要意义。

        和修路相联系的,就是建筑桥梁。中渡地方是打箭炉通往边、藏的要道,该地即所谓雅砻江,江面宽至数十丈,水流湍急,每当盛涨,舟船不能径渡,不但影响行旅,而且影响转输饷械,非建桥不足以资便利,非仿照西法修筑钢桥,不能以期坚固。通过和比利时华法公司订立合同,购置了钢料等物。宣统二年,延聘比国工程师在雅砻湾处安装吊式钢桥。宣统三年八月,工程正在吃紧之际,突被“明正叛匪二百余骑劫据河口东岸”,作工器具、材料及工匠,“被匪劫掠逃散”,4 钢桥未能修成。

        除修桥外,还有造船。登科竹旦直卡、石渠夕午等渡口是商贩往来运茶必经之地,向来都是用皮船过渡,水势汹涌,经常失事。赵尔丰在这两个渡口各造木船1只,专人摆渡,大大便利了行旅和商运。

        在邮电和邮政方面,有关设施也开始兴建。光绪三十一年五月,由打箭炉安置电线,向西直到里塘。光绪三十二年,炉线设至巴塘。光绪三十四年三月,赵尔丰致电邮传部:“川藏电线,关系紧要,必须亟修,以通声气。”1 他还提出:由巴塘至拉萨五、六千里,中间安设电局须八、九处,以在官路安设为宜,工料运脚需银20万两。同年夏秋,邮传部派人勘测巴塘至拉萨之间的电线线路,整个线路分巴塘至察木多、察木多至拉里、拉里至拉萨等若干段落。宣统元年正月,巴塘至察木多通电。不久,赵尔丰又准备由巴塘北至德格转察木多另安一线,再由巴塘接云南阿墩子线,后因无款划拨,未能动工。

        川边改土归流以来,各县兴学、开垦,汉人渐多,因交通阻滞,且无邮政,公文都是派专差塘递,公务人员往往几个月甚至一年多不能与家中通信,极为不便。宣统元年二月,赵尔丰致电军机处,提出在川边速设邮政,请指令四川邮局就近速行安设,这样既可以增加邮传部的收入,也可以极大地方便商民。宣统三年五月,西藏邮局开通,该局准备将西藏邮政接到四川打箭炉,与内地邮政连成一气,以免外人觊觎,而我亦可操纵自如。随着打箭炉至察木多恩达邮政的开通,川边地区的塘站也进行了调整,两站并为一站,每站用藏台兵2名,马2匹,汉人号书1名,以辅助邮政。

        最后,在文教卫生等方面,兴办学堂,设立官药局,改革旧的风俗习惯。川边实行新政以来,由于藏民不熟悉汉语,看不懂文告,而官员通过翻译办理事件,又多有不便之处,尤其是徙贫民实边,主客猝难相洽,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从语言文字入手,这就需要设立必要的办学机构,兴办学堂。光绪三十三年八月,赵尔丰上奏在打箭炉设立学务局1所,作为兴学的总汇之区,管理筹拨学费,考查规制,采购图书、仪器及延订教习,派员劝学等事,由在籍度支部主事吴嘉谟充当总办。宣统二年十一月,打箭炉直隶厅成立了教育会,作为厅属教育行政的辅助机关,以本厅教育普及为宗旨。凡各学堂教育管理员及热心教育的人,不论本籍、客籍,均可入会,每年缴纳藏元2元。教育会议决的事件有:筹集每年学务经费的决议,关于各学堂划一教科的决议,关于各学堂存废的决议等。应理的事件有:设立教育研究会,设立师范传习所,设立各处宣讲所。宣统二年五月,稻城、贡岭两地设立了宣讲所,宣讲员由司事及学堂教员担任。听讲人是各村纳粮的百姓,从收粮收税之日起,到粮税完毕之日止,每天宣讲2小时。宣讲的内容十分丰富,有官兵锄暴安良的,土司蛮官暴虐的,以及改良农业、振兴商务等。宣讲的目的是使百姓忠君爱国,知道礼、义、廉、耻,移风易俗,破除迷信。宣统三年五月,稻城委员提出设立教育研究会,以促进教育改革和进步。打箭炉成立了师范传习所,招集川省西南两道明白事理的子弟及川省藏文毕业生,还有炉厅附近通藏语而兼识汉语的人,入所学习,以通贯语言为宗旨,以熟悉藏族社会风情为主要内容。每学期造就两班,每班40人,身体健康、志趣端正者为合格。毕业以后,先留堂补习,遇有需要师资的地方,即派前往。所以,师范传习所实际上就是培养师资的学校。它后来改为藏语专修学堂。

        随着各种教育机关及师范传习所的设立,川边许多地区都开办了学堂。这些学堂有普通、专业、实业等区别。普通学堂主要是学习语言,普及文化知识。专业学堂是学习专门知识。实业学堂则学习具体的业务知识。据统计,从光绪三十三年到宣统二年,川边地区男女官话学生毕业26堂,总计848名。宣统二年,开初等小学14堂,女子初等小学3堂,官话40堂,女子官话8堂,实业学3堂,专门通译学校2堂,共计70堂,男女学生1,949名。3 光绪三十二年十二月开办的藏文学堂,在专业学堂中是比较著名的。该学堂以铸造边徼办事译员与各种实业教习为宗旨,专为练成边材起见,招生时参用选募军人章程,不合格者不取。课程有10门,学习期限为2年。学堂教育中最重德育,尤以养成爱国心最为重要,所以以修身、伦理为先,藏语、藏文列为第二,英语、英文列为第三,学习的内容还有国文、历史、川滇边事、藏卫沿革以及印度史、地理、测绘、体操等。1 宣统二年在巴塘设立的巡警学堂,也是一所专业学堂。该学堂专选藏民中官话毕业生,16岁以上,20岁以下,能通汉、藏语言、诚朴耐劳的人入学。学生毕业后给予凭照,分派新设各府、厅、州、县充当教习或巡长。2 巴塘设立的制陶学校是典型的实业学堂,实行的是职业教育。该校主要培养陶工,所制陶器有灯盏、饭盆、砚、碟、花瓶、茶壶、砂罐等,均坚实适用。有些学堂虽然是普通学堂,但是由于所在地区有特产,因而所学课程也有实业的内容。比如河口地区的学堂,因为学校附近野桑甚多,居民取以饲牛,学生便试行采桑育蚕,河口各校遂添设蚕桑一科。

        清末新政期间川边地区办学以及所办学堂的具体情况怎样呢?上面我们已经做了一些简要的介绍,以下这些记载更可有助于我们的了解。光绪三十四年,“上学期四区成立学堂共十八所”,“暑假以后,逐渐推广,先后又成立十六所,统计本年已成立学堂共三十四校,男女学生一千零二十五人。”4 “办理边学,届今四年。统计成立学校:东、南两路已逾百五十所;加以西、北两路及炉厅各属计算,实二百有余,规定处所,尚不在内。”5 “巴、里塘各处已遍设初等小学堂”。打箭炉城内“设一夷民学堂,即照蒙养学堂或初等小学办理”,“每乡亦筹设夷务学堂一所,即照城内夷学办理”。“夷民子弟无论贫富,六、七岁即须送入学堂,有不入学者,罪其父兄”。“夷民入学以后,与汉民子弟读书者一体优待”。6 “巴塘一隅男女学生等,先学汉语,继学汉文,甫经三年,初等小学堂男女学生竟能作数百言文字,余皆能演试白话,解释字义。尤可嘉者,八、九龄学生,见人皆彬彬有礼。问以义务,皆知以忠君爱国为主。女生更高自位置,以礼自持,不轻与人言笑。”7 绒坝官话学堂,男学生30余人,女学生20余人,有人“一刻即能认熟教科书中十余字、二十余字不等。其学生有中等质性亦可一时认熟八九字”。8

        这里还应指出的是,对于贫苦的学生,学校给予一定的照顾,尽管办学章程中没有这一规定。稻城学堂对实在贫苦无依的学生,量给口食,“以免贫寒不能向学之苦”9 贡噶岭学堂有极贫学生26人之多,准予每名月给大麦5升,青稞5升。10 学校使用的教材,也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比如《三字经》是川边学堂教材之一,它的一些提法尽管有不妥之处,内容却紧密联系了川边藏区的实际,这里引录于下:

        川藏间,有瓯脱,炉里巴,地廖阔。土三危,此一隅,名喀木,亦曰康。炎帝裔,伯夷甫,迁于斯,作初祖。黄帝子,曰昌意,居若水,亦其地。当上世,号文明,论种族,皆弟兄。迨唐虞,捐西鄙,不百年,为戎矣。历三代,阻边陲,民族弱,它族滋。秦西羌,唐土蕃,互雄长,可得言。贞观中,始□□,两尚主,卒交哄。李德裕,与韦皋,威绝域,著勋劳。炎宋兴,赵太祖,大渡河,划玉斧。西南徼,弃不取,三百年,无宣抚。元世祖,始置司,乌斯藏,郡县之。明代兴,许互市,封法王,黄教兴。市茶布,今炉关,界藏卫,宁静山。番僧□,溺经咒,尊活佛,习俗囿。崇德间,朝盛京,知中国,有圣人。夷慕化,此最早,膺天褒,同覆帱。康雍乾,数西征,臣准廓,濯王灵。历史事,约略备,今归□,有数利。昔土司,压制多,改郡县,无催利。信喇嘛,迷宗教,僧日多,种难保。能返俗,长子孙,求实用,庇本根。尔边远,少知识,入学堂,知大义,其要旨,两言总,一忠国,一尊孔。圣天旨,□□□,勤向学,莫忧贫。若巴城,与乡城,地温暖,宜农耕。若理塘,药材富,毛与革,工艺茂。产金矿,甲五都,输百货,打箭炉。区域广,万山峙,天然界,二千里。西藏卫,东四川,北青海,南界滇。我有利,莫外溢,我同种,莫立异。别姓氏,通婚姻,化蕃汉,笃尊亲。民智开,设行省,川滇藏,庶无梗。尔学生,各勉旃,入版图,亿万年。

        川边地区官印刷局的设立,对兴办学堂、发展教育起了促进作用。川边向来没有印刷机构,也从来没有印刷过汉文书籍。宣统二年七月,巴塘成立了官印刷局,购买机器,从内地招印刷工匠、雕刻工匠,印刷学堂书籍等,比较及时地满足了各种学堂对课本的需要。

        川边地区向无医药,实施新政以后,练兵、屯垦、兴学、招商,内地人纷纷来到川边,生病之后,医药难求。光绪三十三年,赵尔丰派人由内地购买了大量药材,又选派了许多医生,在里塘、乡城、巴塘、盐井等地开设药铺,给人看病,不取分文,药品则按多少贵贱收费。光绪三十四年,还从内地延请牛痘科医生,前往里塘、巴塘、乡城、盐井等地为民间藏族儿童放种牛痘,给患痘症的藏民医治,不收费用。数以千计的病人解除了痛苦。鉴于川边地区藏民得痘症的人很多,死亡率又比较高,在购买药品、延请医生的基础上,赵尔丰又于光绪三十四年五月和十月,以及宣统元年,分别在里塘、巴塘、定乡、盐井、稻坝、德格、河口、登科等地设立了医药局,诊治施药。医药局定有章程,每局设内科医生1名,牛痘医生1名,医工2名。内科医生专治汉、藏人一切病症,牛痘医生随时下乡点放小儿牛痘,医工专炮制药品,帮同内科医生管理药材。2

        在风俗习惯方面,主要是改良卫生,建立厕所,打扫街道,提倡孝敬父母,提倡一夫一妻制,改变丧葬方法等。

    四、简短的结语

        清末川边地区的新政改革,通过改土归流,建置府县,废除土司制度,取绨寺庙干预-的特权,加强了清政府对川边地区的直接统治,抵御了帝国主义的侵略;通过鼓励垦荒,兴办厂(场)矿,引进先进的生产技术,促进了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通过发展交通邮电,密切了西藏、川边和内地的联系,有利于西藏、川边和内地的经济文化交流;通过兴办学堂,发展文教卫生事业,提高了川边藏族人民的文化教育水平,促进了汉藏民族间的文化交流和团结。这一切,有利于川边地区的社会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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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四川省民族研究所编:《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z],中,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518—521页。

    2 《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上,第154—156页。

    3 《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上,第125—126页。

    4 《库罗巴特金日记》[j],苏俄《红档》杂志1922年第2卷第31页。

    1 《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中,第518页。

    2 《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上,第8页。

    3 《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上,第15—17页。

    4 《清德宗实录》[z]卷519,光绪二十九年七月丁酉。

    5 《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上,第3页。

    6 《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上,第5页。

    7 《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上,9—10页、11—14页。

    1 《清史稿》[z]卷453,“凤全传”。

    2 《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上,第40—41页。

    3 《清世宗实录》[z]卷20,雍正二年五月戊辰。

    4 《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上,第63、47页。

    5  台克曼:《西藏东部游记》[j],《边政》第9期。

    6 《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上,第53页。

    1  以上引文见《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上,第53页。

    2 《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上,第43—44页。

    3 《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上,第87页。

    4 《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上,第90页。

    1 《光绪朝东华录》[z](五),总5857页。

    2 《清史稿》卷469,“赵尔丰传”。

    3 《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中,第592—593页。

    4 《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上,第92页。

    5 《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上,第92页。

    1  见《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中,第495—496、526、543—544页。

    2 《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中,第595—599页。

    3 《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中,第677—678、705—706页。

    4  以上见《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下,第835—837、842—843、845—847页。

    5 《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下,第853—855页。

    6 《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下,第878—879页。

    1 《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下,第1033—1034页。

    2 《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中,第567页。

    3 《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上,第186、187页。

    4 《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上,第240、241页。

    1  以上见《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下,第640—642、860—861、818—820页。

    2 《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下,第888页。

    3 《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下,第727页。

    4 《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上,第279页;中,第317、405页;下,第797页。

    5 《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上,第278—279页。

    6 《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下,第821、887页。

    1  以上见《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中,第394—396、607—608页;下,第823、777、838—839、936—938、1016—1018页。

    2  见《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中,第685—686页;下,第785—787、1027—1028页。

    3 《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下,第754页。

    4 《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下,第1129—1130页。

    1 《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上,第176页。

    2 《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下,第976—977页。

    3 《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下,第712页。

    1 《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上,第93—95页。

    2 《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下,第712—714页。

    3 《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中,第682—683页。

    4 《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上,第257页。

    5 《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下,第958页。

    6 《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上,第247页。

    7 《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下,第841页。

    8 《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下,第975页。

    9 《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中,第700页。

    10 《青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下,第759页。

    1 《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下,第963—965页。

    2 《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上,第201—202、255、269页;中,第293—295页;下,第851页。

    3 《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上,第100—103页;中,第673、783—785页;下,第781—782页。

    文章出处:《中国藏学》2002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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