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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广总督——祁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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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广总督——祁贡
祁贡(1777-1844),字竹轩,又字宗庵、寄庵,山西高平人。嘉庆元年(1798年)二十岁时成进士,历任刑部主事、河南粮盐道、浙江按察使、贵州布政使、刑部右侍郎、广西巡抚。道光十三年(1833年)任广东巡抚,道光十五年兼署两广总督,道光十八年调任刑部尚书。鸦片战争爆发后,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英军进犯广州,被派往广东督办粮饷,协助奕山。旋接替琦善任两广总督。
祁贡于道光十三年(1833年)调任广东巡抚时,两广总督是卢坤。他到达广州时,广东顺德名士何太青、粤秀书院监院吴兰修和当时任广东按察使的许乃济等正在反复议论鸦片贸易问题,他们共同的结论为应进行弛禁,认为“纹银易烟出者不可数计,必先罢例禁,听民间得自种罂粟。内产既盛,食者转利值廉,销流自广。夷至者无所得利,招亦不来,来则竟弛关禁,而厚征其税,责商必与易货,严银买罪名。不出二十年,将不禁自绝,实中国利病枢机。”①祁贡和卢坤都极为赞赏和支持他们的论点,但又不敢公然加以倡导,于是将他们的议论要点作为《粤士私议》呈奏道光帝,当时并未引起道光帝的注意。
当道光十六年(1836年)许乃济在太常寺少卿任上正式上《鸦片例禁愈严流弊愈大应亟请变通办理折》,进一步阐发弛禁论观点,道光帝将该折批交祁贡和新任两广总督的邓廷桢以及粤海关监督文祥议论复奏时,祁贡又会同邓廷桢、文祥联合上《奏请准照许乃济所奏弛禁鸦片并拟章程呈览折》,不仅再次赞同弛禁,认为许折“胪陈时弊,均属实在情形”,如能得以实行,“实于国计民生,均有裨益”,而且订立实施章程九条,将弛禁措施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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