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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差大臣、《南京条约》签订者——耆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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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差大臣、《南京条约》签订者——耆英
耆英是鸦片战争时期著名的投降派官员。他不仅作为清政府的首席代表参预了南京城下之盟,亲手签订了我国对外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而且在战后以钦差大臣、两广总督先后主持了六年之久的卖国外交。作为南京条约补充的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和虎门条约,以及中美望厦条约、中法黄埔条约等我国近代早期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都是由他主持和签订的。
耆英(1790-1858),字介春,爱新觉罗氏,满洲正蓝旗人,宗室贵族。以荫生授宗人府主事,迁理事官,累擢内阁学士兼副都统、护军统领。自道光二年至十八年(1822-1838)历任理藩院侍郎、内务府大臣、步军统领、礼部、工部、户部尚书和热河都统等要职。禁烟运动和鸦片战争前期,他任盛京将军,驻在满族统治者的所谓“龙兴之地”的盛京(今辽宁省沈阳)。
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二月,在英国侵略者坚船利炮进攻下,道光帝已由主战转变为倾向主和,耆英被任为广州将军,尚未赴任,因奕经在浙江战败,被调署杭州将军,旋由道光帝颁给钦差大臣关防,谕令“严密防守”杭州。耆英到杭州不久,位于钱塘江入海处作为杭州门户的乍浦港很快就失陷了。面对着侵略军的猖狂进攻,他与浙江巡抚刘韵珂都束手无策,两人“相对而泣”①,疏陈“夷情可畏”,并称“战无长策,惟有羁縻”,要求道光帝赶快向英国求和。这时主持浙江军务的扬威将军奕经在屡败之后,更毫无斗志,也一再请求清政府“设法羁縻”,并“奏请专委耆英办理羁縻事宜”②。道光帝这时已毫无信心,便决定对英国妥协,即授权耆英偕同重新起用的伊里布“便宜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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