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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常寺少卿——许乃济

    一年(道光十五年)广州进口鸦片为二万六千余箱,到这一年便突破了三万箱大关。从鸦片贸易中获利的广东十三行商人,也为此叫好,向两广总督具呈,提出了使鸦片运销合法化的具体措施。
      许乃济的驰禁论,主要是根据当时广东“名士”吴兰修所作《弭害篇》,稍加润饰而成的,而吴兰修的《弭害篇》又是阐发早几年许乃济在广东当按察使时与同年顺德何太青议论鸦片问题时何所发表的一套看法。何太青当时提出主张的要点为:“纹银易烟出者不可数计,必先罢例禁,听民间得自种罂粟,内产既盛,食者转利值廉,销路自广。夷至者无所得利,招亦不来,来则竟驰关禁,而厚征其税,责商必与易货,严银买罪名。不出二十年,将不禁自绝。”④这些看法大为许乃济所激赏。吴兰修的《弭害篇》并为广东地方大吏所接受,道光十四年(1834年)两广总督卢坤、广东巡抚祁贡就曾以《粤士私议》附片上奏过,但在当时并没有引起道光帝的注意。这回许乃济以《弭害篇》为蓝本,重申驰禁论的主张,道光帝便重视了起来,在收到许的奏折后两天即批转给当时的两广总督邓廷桢、广东巡抚祁贡以及粤海关监督文祥等议复。九月间,邓廷桢等在复奏中表示完全赞同许乃济的主张,并拟定了实行的章程九条。
      许乃济的这个奏折公开后,引起了中央和地方官吏的很大反响。许多人表示反对。首先上书道光帝驳斥他的有当年八月(1836年9月)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朱嶟的《申严(鸦片)例禁以彰国法而除民害折》和兵科给事中许球的《洋夷牟利愈奸内地财源日耗敬陈管见折》⑤,十月又有江南道御史袁玉麟的《议开鸦片禁例有妨国计民生折》。他们各举出实例批判许的驰禁论,指出实行驰禁并不能使白银外流减少。认为鸦片既是祸国害民的,就应当禁绝,而不应该让它继续流毒,特别是对许乃济主张的“禁兵而不禁民”谬论予以严厉驳斥,其中尤以袁玉麟所奏说得淋漓尽致。他指出,驰禁论“聊为苟且塞责,其弊遂至无穷”,是不可取的;而严禁的主张才是是“久远之谋”,认为只要“执法不移,于事即大有济”。假如“海疆大吏”们都能洁己奉公,忠诚体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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