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光绪七年(1881年)六月,时任陕西岐山知县的胡升猷,又依拓本重新刻碑,并在“立马铭”后附刻一小跋,表达了他对张飞的崇敬之情。“非徒爱其书法之工也”之句引人深思。
细观碑刻正文,笔画丰满遒劲,气势刚健凝重,结体浑朴敦实。横画“蚕头”暗藏,“燕尾”明显,既具时代特征,又显个人风格,而且极具婉转圆通的韵味。中锋藏锋如锥画沙,很是精妙。整体布局不杂一丝浮躁之气,极为认真。又因其依旧拓而刻,笔面颇多漫连,故又不失古茂之风,令人颇多玩味。铭末小跋,乃胡升猷所擅之颜体书写,令人耳目一新。
明代《丹铅总录》记载:“涪陵有张飞刁斗铭。其文字甚工,飞所书也。”涪陵,亦在四川。可惜“刁斗铭”今已毁,也无拓本传世,故其貌难知。但据“文字甚工”一语来看,其“刁斗铭”的书艺也是相当高的。另据《丹铅总录》:“……张飞刁斗铭……飞所书也。”从这肯定语气来看,我们可以排除张飞让人代笔嫌疑,说明“立马铭”并非孤证,而是可信的。
由此可见,张飞并非只会纵马舞矛,世人该对这位张将军刮目相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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