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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求才三令》谈到曹操的用人

      历史

      与曹操《自明本志今》相辅而行的还有操的《求才三令》。第一次《唯才是举》命令颁布的时间,比《自明本志令》还早十个月左右。《三国志》卷1《武帝纪》载建安十五年(210年)春操下今曰:

      自古受命及中兴之君,易尝不得贤人君子与之共治天下者乎?及其得贤也,曾不出阎巷,岂幸相遇哉?上之人不求之耳。今天下尚未定,此特求贤之急时也。“孟公绰为赵、魏老则优,不可以为膝、薛大夫”。若必廉士而后可用,则齐桓其何以霸世!今天下得无有被褐怀玉而钓于渭滨者乎?又得无盗嫂受金而未遇无知者乎?二三子其佐我明扬仄陋,唯才是举,吾得而用之。

      第二次《求才令》颁布于建安十九年(214年)曹操平定关中、杀伏皇后之后一两个月:

      夫有行之士未必能进取,进取之士未必能有行也。陈平岂笃行,苏秦岂守信邪?而陈平定汉业,苏秦济弱燕。由此观之,士有偏短,庸可废乎!有司明恩此义,则士无遗滞,官无废业矣。

      第三次《求才令》颁布于建安二十二年(217年)八月。那时三国分立的形势已确立,曹操已于前一年由魏公进爵为魏王。令文曰:

      昔伊挚、傅说出于贱人,管仲,桓公贼也,皆用之以兴。萧何、曹参,县吏也,韩信、陈平负汗辱之名,有见笑之耻,卒能成就王业,声著千载。吴起贪将,杀妻自信,散金求官,母死不归,然在魏,秦人不敢东向;在楚,则三晋不敢南谋。今天下得无有至德之人,放在民间,及果勇不顾,临敌力战:若文俗之吏,高才异质,或堪为将守;负汗辱之名,见笑之行;或不仁不孝,而有治国用兵之术。其各举所知,勿有所疑。

      以上三个《求才今》所以颁布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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