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母系氏族 |
|
时间:2010-11-16 23:49:49 来源:不详
|
|
|
合葬墓中,有两座墓的随葬品在12件以上,墓420更多,达21件。而男性单人葬及合葬墓中,却没有一座墓随葬陶器超过12件。而且还有两座墓的随葬陶器不足3件。显而易见,这是女性社会地位一般高于男性的反映。 墓458,墓主人是一位年龄50岁左右的男性老人,随葬陶器6件。墓449,两位墓主人也是50岁左右的男性老者,随葬陶器6件。男性单人墓和男性合葬墓随葬陶器一般较少,个别随葬陶器较多的墓葬,墓主人又是老年男性,恰好反映男性老人居尊的地位。 某些女孩获得成人待遇,也说明妇女的地位较高。佩饰骨笄、骨珠是成年女性的装束。但是,墓405内,一个10岁左右的女孩,随葬骨笄、骨珠及蚌刀;墓429内,一个10岁左右的女孩随葬骨珠,并与另一女孩享受铺砌红烧土墓底的成人待遇;墓420的两个女孩也都在10岁左右,亦随葬骨笄、骨珠和蚌饰。半坡遗址,墓152的女孩随葬品非常丰富,计陶器6件,包括3件钵,2件罐和1件小口尖底瓶;石珠69颗,石球3个和1件玉石耳坠。钵内有粟粒遗痕。不仅如此,墓内还设置木板制作的葬具。陕西宝鸡北首岭仰韶文化墓地⑿也有为女孩随葬骨珠的实例。但是元君庙、半坡和北首岭三处,均未见男孩按成人待遇随葬的例证。可见,女孩受到成人待遇并非偶然,它清楚反映,在母系氏族社会时期,存在着重女轻男的习俗。永宁纳西族女子不出嫁,因为她们是传宗续代的根种,还能经常招引外氏族男子为自己的氏族劳动。这当是母系氏族社会重女轻男的深刻的社会根源。考古发掘所获的确凿资料使这一观点得到充分印证。 元君庙两个氏族墓地共存于整个部落墓地之中,埋葬习俗也大体相同,这表明两个氏族的信仰、文化、生活方式都是相同的,氏族联盟——部落的结合也是十分牢固的。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