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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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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颢 (1032~1085),教育家。
字伯淳,人称明道先生,宋洛阳人。与程颐为同胞兄弟,世称“二程”。其家历代仕宦,曾祖父程希振任尚书虞部员外郎,祖父程遹赠开府仪同三司吏部尚书,父程珦官至太中大夫。自幼深受家学熏陶,在*思想上尤受父程珦影响,以非王安石新法著称。举进士后,历官京兆府都县主簿,江宁府上元县主簿,泽州晋城令。神宗初,任御史。因与王安石政见不合,不受重用,遂潜心于学术。《宋史》本传称:“慨然有求道之志。泛滥于诸家,出人于老、释者几十年,返求诸‘六经’而后得之”。与弟程颐开创“洛学”,奠定了理学基础。在教育上,先后在嵩阳、扶沟等地设学庠,并潜心教育研究,论著颇巨,形成一套教育思想体系。程颢提出,教育之目的乃在于培养圣人,“君子之学,必至圣人而后己。不至圣人而自己者,皆弃也”。孝者所当孝,弟者所当弟,自是而推之,是亦圣人而已矣”即认为教育最高目的要使受教育者循天理,仁民而爱物,谨守封建伦常。学《论语》、《孟子》则为“知道”,“读《论语》、《孟子》而不知道,所谓虽多亦奚以为?”《大学》、《中庸》亦不可不学,“大学之道在明明德,明此理也”而《中庸》“天理也,不极天理之高明,不足以道中庸”。总之,教育必以儒家经典为教材,以儒家伦理为教育之基本内容。程颢还提出,读书以期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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