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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论宋朝的“祖宗之法”

    的稳定。应该说,“祖宗之法”是赵宋多年以来动态累积汇合而成的。
      在中国古代历史上,历代开国者所颁布的具有本朝特色的律令规则,常被称之为“祖宗故事”乃至“祖宗圣训”。引述祖宗朝的典制法规,以其作为目前事务的裁断准则,这种作法,前代亦有,并非首见于宋。然而,将其凝聚为至高无上的原则精神,奉扬为一个朝代神圣的-号召;大到朝廷决策的理论依据,小到任用官员、确定则例……凡事举述“祖宗之法”,则是至宋代强化突出的。这种动辄引述列祖列宗的作法,在其後的元明清诸代,也都曾对当时的-发生着深刻的影响

      围绕“祖宗之法”,在宋代曾有许多不尽相同的提法,例如“祖宗法”、“祖宗家法”、“祖宗之制”、“祖宗典制”,等等。诸多说法的共同之点,在于对本朝前代帝王所施行法度中一以贯之的精神之追念与推崇。
      把宋太祖太宗时期所施行的法度及其精神加以总结概括,将其称之为“祖宗典故”、“祖宗之法”,并且奉之为治国理事之圭臬,始于北宋真宗时期。揭举这一旗帜的直接创意者,应当说是有宋一朝著名的“贤宰相公”李沆、王旦等人以及一批矢意于治的士大夫。尽管宋代有些士大夫徵引《诗》称周武王“绳其祖武”、成王“不愆不忘,率由旧章”以及“毋念尔祖,聿修厥德”等辞句,
      作为奉行祖宗法度的理论依据,但事实上,“祖宗之法”在当时的提出,显然并非光大儒家理念的直接产物,而主要是在十世纪後半叶以来长期社会实践中酝酿反思的结果。
      如何保证长治久安,使宋代不致成为五代之後短命的第六代,始终是萦绕在宋初统治者心间的重大问题。自宋太祖始,即经常与臣僚谈及如何使子孙世代谨守开国以来所创立的法度。绍兴初年,宰相吕颐浩曾与宋高宗说起太祖时的一件事:
      臣尝见太祖皇帝与赵普论事书数百通,其一有云:“朕与卿定祸乱以取天下,所创法度,子孙若能谨守,虽百世可也。”
      开宝九年(976年)宋太宗的即位诏书中,曾经明确说道:
    先皇帝创业垂二十年,事为之防,曲为之制,纪律已定,物有其常。谨当遵承,不敢逾越。
      太宗的即位,经常受到非议;他的施政作风,也与太祖有诸多不同。但是,作为五代塑就的最後一代精英人物的代表之一,他凭借自己的-经验,继承了其兄长开创的稳定趋势,成功地杜绝了国家内部再度分裂的可能。从宋朝“文治”传统之形成过程来看,太宗的所作所为,影响比太祖更为直接。
      太平兴国八年(983年),太宗对臣僚们说:
      中国自唐季,海内分裂,五代世数尤促,又大臣子孙鲜能继述父祖基业。朕虽德不及往圣,然而孜孜求治,未尝敢自暇逸,深以畋游声色为戒。所冀上穹降鉴,亦为子孙长久计,使皇家运祚永久,而臣僚世袭禄位。

      类似的谈话有许多次。至道元年(995年)八月,太宗立三子寿王为太子,同时改其名为赵恒。当时,他抚着儿子的後背,特别说明了改名之深义:“名此,欲我儿有常德,久于其道也。”此事对于真宗赵恒影响颇深,他作皇帝之後,曾经有建议增损旧政者,他即举述此事作为拒绝的理由。
      至道三年四月,宋真宗即皇帝位,制书中强调说:
      先朝庶政,尽有成规,务在遵行,不敢失坠。
      此後,在仁宗乾兴元年(1022年)登极赦中,说“夙侍圣颜,备承宝训,凡百机务,尽有成规,谨当奉行,不敢失坠”;英宗嘉祐八年(1063年)即位诏中,也说“夙奉圣颜,备闻圣训,在于庶政,悉有成规,惟谨奉行,罔敢废失”
    这类规范一律的语言,并不仅止是表面文章,而是为当时国家-局面的发展定下了基调。
      北宋建国以後,立足于矫枉防弊,创法立制,形成了一套富于针对性、注重实效的治国方略。宋初通过阶段性目标集中、“先其大纲”、重在维系制约的一系列措置,相对平稳地再度实现了中央集权,显示出长期乱离之中磨练出来的承上启下的领袖人物们-上的不断成熟,也赋予赵宋不同于五代王朝的开国气象。对于这一根本性转变的实现,北宋的统治阶层及士人们都怀着很高的历史成就感。进入十一世纪,国内-局势安定,已有充分机会围绕前期的-经验予以总结。对于立足于防范事端、化解矛盾的“祖宗之法”的体味、概括与认定,也就产生于这一过程之中。
      北宋前期的诸多制度,应该说并非绘制蓝图之後的全盘重塑,而是适应新的形势,在中晚唐以来诸项制度基础上逐步变通、有因有革的结果。同样,宋朝的“祖宗之法”,事实上既非预先完整制订,甚至也并非完成于太祖太宗两朝;它不是一二位祖宗主观构想的结果,而是随着时代的发展,经过不断的融汇、确认而丰富起来的。
      在晚唐五代激剧的社会变革过程中,士人中“清流”“浊流”、“文学”“吏治”、“文章”“经术”之类传统分野受到了强烈冲击。北宋前期,决策层的构成者们虽往往以进士起家,但多数长于吏干,是饶有应付事变的实践经验而理念色彩并不十分浓厚者,他们更为关心的是现实-而不是空泛的道德问题。他们中的多数以纯诚勤勉、渊默温恭而著称;其佼佼者,例如虽“寡学术”而“习吏事”、果断深沉的赵普

    ,被誉为“有华国之文,负经邦之业”
    的王旦等人,对于“祖宗之法”的形成及其提炼概括,起了重要的作用。他们是所谓“祖宗法度”的参与制定者和忠实维护者;或许可以说,他们就是祖宗之法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其“人格化”体现,“祖宗之法”在相当程度上是通过他们的言行反映出来,并且得以贯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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