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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林七贤——嵇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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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嵇康】(223~263)三国时曹魏文学家。“竹林七贤”之一。字叔夜。谯国铚县(今安徽宿 县)人。 早年丧父,家境贫困,但仍励志勤学,文学、玄学、音乐等无不博通。 他娶曹操曾孙女长乐亭主为妻。曾任中散大夫,史称“嵇中散”。 司马昭曾想拉拢嵇康,但嵇康在当时的政争中倾向皇室一边,对于司马氏采取不合作 态度,因此颇招忌恨。司马昭的心腹钟会想结交嵇康,受到冷遇,从此结下仇隙。嵇康的 友人吕安被其兄诬以不孝,嵇康出面为吕安辩护,钟会即劝司马昭乘机除掉吕、嵇。当时 太学生三千人请求赦免嵇康,愿以康为师,司马昭不许。临刑,嵇康神色自若。奏《广陵 散》一曲,从容赴死。 嵇康身当魏末玄学兴盛时期,他对玄理有自己的见解,称“老子、庄周,吾之师也”( 《与山巨源绝交书》),表明他对老、庄的服膺。他又认为,神仙禀之自然,非修炼所能致 ,然而如导养得法,常人也能够长寿,与流行的服食飞升神仙之说有所不同。他著有《养 生论》,强调“修性以保神,安心以全身”等精神上的自我修养功夫。并与向秀就这个问 题进行过讨论。嵇康在文章里主张“心无措乎是非”(《释私论》),但是他的行动却是 “刚肠疾恶,轻肆直言,遇事便发”。 嵇康的这种性格,表现为他对名教、礼法的批判。当时司马氏集团为了维护自己的政 权,大力标榜提倡礼法,用所谓“人伦有理、朝廷有法”来羁縻一些士子。嵇康则在一系 列文章中强调道家的“自然”,揭露礼法和“礼法之士”的虚伪本质。嵇康“每非汤、武 而薄周、孔”,这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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