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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朝的特性

    研究,才会对这些王朝(包括元朝)的特性、对中国古代历史的复杂性有更深入的了解。笔者并无能力进行新的理论概括,只是想提到一种外国学者早已提出、运用而我们却长期回避、排斥的理论模式——“征服王朝论”。
      “征服王朝论”是德裔学者魏特夫于本世纪前半期提出的。他在《中国社会史:辽》一书(与中国学者冯家升合著)的导言中认为:中国古代诸北族王朝按其统治民族进入内地的不同方式,可划分为两类。第一类为“渗透王朝”(Dynasties of Infiltration),以十六国、北魏为代表;第二类为“征服王朝”(Dynasties of Conquest),辽、金、元、清均属其列。各北族王朝与汉地的文化关系,绝不仅仅是简单的同化(Assimilation),而是双向性质的涵化(Acculturation)。它们对汉文化诸因子,并非被动地全盘接受,而是能够进行主动的选择。具体而言,它们对汉文化的态度也有程度上的差别。“征服王朝”较倾向于抵制,而“渗透王朝”较倾向于吸收。在诸“征服王朝”中,又由于从前文化背景、生活方式的差异,辽、元较倾向于抵制,而金、清较倾向于吸收。〔2〕这一看法问世以后,在西方以至日本、港台学术界都产生了很大影响,也引起若干争论。但在新中国的学术研究中,它却一直受到冷遇,研究者多小心地避开这一论题,即使偶尔提及,也都是作为反面观点,斥之为“别有用心”、“居心叵测”。今天看来,我们的上述态度似有重新检讨的必要。
      我们冷遇和批判“征服王朝论”的理由,主要是认为魏氏这一理论强调历史上北方民族与中原汉族的对立、冲突,有挑拨中华民族大家庭内民族关系的嫌疑。这种从现实出发的义愤或许有其理由,但学术研究毕竟不应该过多地受感情左右。魏氏究竟出于何种目的、是否是在纯学术背景下提出他的理论,姑置不谈。我们所关心的,是他的理论对我们的研究是否有启发和借鉴价值。我认为,尽管魏氏“征服王朝论”在一些具体问题上有待商榷,但大体而言,还是值得参考的,特别是他对各北族王朝划分类型的努力应予肯定。固然“征服王朝” 的“征服”二字比较刺眼,但如果仅将它理解为一些北方民族进入中原时的方式和曾经(!)存在的状态,似乎尚无大误。承认历史上一度存在过北方民族对汉族的征服状态,与今天将它们共同看待为中华民族的组成部分,并不矛盾。不应该为现实曲解历史。台湾学者萧启庆在评论大陆蒙元史研究状况时说:“蒙古人成为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成员’,是其征服及统治中原江南的结果,而不是先存事实。”〔3〕此语实为平实通达之论。
      假如将“征服王朝论”当作学人一家之言,承认其启发和借鉴价值,我们就可以平心静气地来讨论它的得失。如细加分析,魏氏的一些观点亦有扦格难通之处。在划分类型时,他似乎过分强调了各统治民族进入中原过程、方式的重要性,而将该民族南下前的经济生活状态只置于从属地位。即使就南下的过程、方式而言,魏氏将北魏作为“渗透王朝”的代表,而将辽当作“征服王朝”之一,恐怕也有问题。北魏建立者拓跋鲜卑由大漠以北迁至阴山南麓,还可以说是较和平的“渗透”过程,而当道武帝南下伐后燕时,“亲勒六军四十余万,南出马邑,逾于句注,旌旗络绎二千余里,鼓行而前,民屋皆震”〔4〕 ,克晋阳,出井陉,下信都,破中山,从而初步确立在中原的统治,其实也不妨说是一次成功的“征服”,只不过直接对手不是汉族政权而已。契丹族在建立辽朝时与拓跋鲜卑相似,是一个已经长期附塞的民族。辽并未真正“征服”汉地,所占汉地一隅——燕云十六州只是因帮助后晋取代后唐而得到的酬劳。后来辽太宗耶律德光南下攻灭后晋,一度控制中原,但却未能稳定局势,最终慨叹“我不知中国之人难制如此”〔5〕 ,狼狈北归,“征服”并未实现。终辽一代,国家统治重心一直没有像北魏、金、元、清那样移入汉族农业区〔6〕 ,因此它的“征服”意义实在可以说并不明显。魏特夫提出“征服王朝论”虽有新意,但将辽代当作“征服王朝”典型加以研究,似乎是一个错误的选择。
      那么哪一个北族王朝可以看作最典型的“征服王朝”呢?这个王朝魏特夫也已注意到了,那就是他用来与辽并称的元朝。但由于种种原因,他没有能够就此进行深入阐述。甚至对“征服王朝”的概念,他也没有作出十分清晰的界定。按照魏氏有关叙述以及其余外国学者的继续发挥,我觉得以下三个条件对考察中国历史上的典型“征服王朝”可能是很重要的。首先,其统治民族在“征服”汉地以前,应是一个经济生活与汉族农业社会判然迥异的、比较纯粹的草原游牧民族。第二,该民族在“征服”汉地以前,应当已对漠北草原实施了相当有效的统治,建立了强大的草原游牧帝国。第三,该民族充分实现了对汉地的“征服”,尽可能大部分、乃至全部占有了汉族聚居地区。当然在广义上“征服王朝”也可以仅具备上述一到两个条件,但我认为只有同时具备三个条件,才可称为最典型的“征服王朝” 。
      在中国古代诸北族王朝中,只有元朝同时具备了上述三个条件。蒙古族最初活动于大兴安岭北段,后迁至蒙古高原中部偏东的不儿罕山(今肯特山)地区,以畜牧、狩猎为主要生产方式。直到成吉思汗建国和南下伐金时为止,几乎看不到任何蒙古人从事农业经营的材料。甚至在建国近二十年、基本平定中原以后,还有贵族提出将汉族农业区“悉空其人以为牧地”〔7〕 的主张。元朝的前身——大蒙古国立国漠北半个世纪,实施了分封制、怯薛制、千户百户制等一系列游牧国家的-制度,对漠北草原控制的强化程度超出以前任何一个北方民族。而这样一个游牧帝国最终又完成了统一全中国的任务,建立了“北逾阴山,西极流沙,东尽辽左,南越海表”〔8〕 的大一统王朝。从这些方面看,元朝作为“征服王朝”的研究价值,实在是要大大高于辽代。而这也正是它区别于其他朝代、乃至北魏、辽、金、清等北族王朝的关键之处。从这一角度来考察蒙元历史,可能会对元朝的特性认识得更加清楚。我在本文首先提到“征服王朝论”,是认为这一理论对我们了解元朝的特性有所裨益,应予重新评价。而对“征服”二字,仅仅理解为历史上曾经存在过的一种状态,并无意特别强调。得鱼忘筌,是所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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