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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钊纪念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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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钊纪念馆坐落于乐亭县新城区,是由中共中央批准设立兴建的,于 1997年8月落成,胡锦涛同志亲自出席了落成典礼。 李大钊纪念馆占地100亩,建筑面积4680平方米。其布局沿中轴线由南向北分别是:牌楼式南大门,镶嵌讧泽民同志题写的馆名;八根功绩柱,象征大钊同志的八大功绩;八块浮雕,展示大钊同志主要革命实践活动足迹;三十八级台阶,寓意大钊同志走过的三十八年历程;瞻仰厅正面设大钊同志汉白玉立式雕像,雕像后衬中共中央题写的李大钊烈士碑文。两侧是大型锻铜浮雕,概括凝练地介绍李大钊同志的光辉思想和丰功伟绩;东西展厅,分十个专题全面系统地层示大钊同志的生平业绩;其他还建有碑林、书画厅、电教厅、人工湖、纪念广场等。李大钊纪念馆建筑风格融民族特色与现代建筑格调为一体,并与园林绿化相结合,庄重、朴素、简明、大方。 李大钊纪念馆既是李大钊同志生平业绩的陈展,又是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既是研究李大钊的中心,又是独特的旅游景点。1997年6月被中宣部确定为全国首批百个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之一;2005年被确定为全国百个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并列入全国30条红色旅游精品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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