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作民(1884-1955),江苏淮安人[注: 自朝奉郎以上至朝散大夫之妻封为安人。-anren],银行家。幼年在其父所设的学馆读书, 1902年赴粤,入广东公学就读,1906 年考取官费赴日留学,1908年在南京政法学堂任翻译。辛亥革命[注: 辛亥革命是1911年清政府出卖铁路修筑权,激起中国人民的反抗,四川等地爆发保路运动。1911年10月10日,武汉地区的革命团体文学社和共进会发动武昌起义,]后,任南京临时政府[注: 介绍 一个国家出现政权更迭时,国家的局势混乱、新的政权没有建立,这时由社会各方力量组建临时政权。汉语对这一临时组建的政权通常称为“临时政府”或“过渡政府”,]财政部[注: 财政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组成部门,是国家主管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国有资本金基础工作的宏观调控部门。谢旭人任部长。-caizhengbu]库藏司科长。后任北洋政府财政部库藏司司长。 1915年辞职,到交通银行总行任稽核课主任,不久兼任芜湖分行经理, 1917年5月创办金城银行,任总经理,他利用北方政治势力以及他与经济、金融界的广泛联系,业务迅速发展,在华北获得了与中国、交通、盐业三银行并列的地位。此后一直以该银行为事业的基础,逐渐成为金融巨子。金城银行于1934年和1936年的存款分别达 1.4 亿元和 1.8 亿元,超过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曾为全国私营银行之首。周作民在经营方针上,模仿日本三井、三菱,以银行为核心,控制一些工矿、交通和贸易企业。抗日战争爆发后,被任命为国民党军事委员会农产调整委员会主任委员。 1948年赴香港。1951年由香港回到北京[注: 北京有着三千余年的建城史和八百五十余年的建都史,最初见于记载的名字为“蓟”。民国时期,称北平。新中国成立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1951年9月,任公私合营的“北五行”董事长,1952年12月,任统一的公私合营银行副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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