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12月25日,国民大会在南京落幕,这次大会是11月12日开幕的。国民党和青年党、民社党的代表以及胡适、王云五、傅斯年、胡霖等“社会贤达”1600多人参加了大会。大会推选吴稚晖为会议主席,蒋介石等48人为主席团成员,洪兰友为秘书长。这次大会的中心任务是制定《中华民国宪法》,故又称为“制宪国大”。蒋介石为大会致开幕词,并将王宠惠、吴经熊、雷震等在开会前夕修改补充,又经蒋亲自删改的“宪法”草案发交立法院、民社党、青年党和“社会贤达”审议,然后递交国民大会审议。经过 41天的讨论,大会通过了《中华民国宪法》,以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了蒋介石的个人统治。
制宪国民大会是中国为了完成制定《中华民国宪法》而召开的会议。该会议代表由民选和遴选方式产生,因中国共产党和民盟(除民社党外)拒绝参加制宪国大,并拒绝承认其制定的中华民国宪法,使得这次大会的地位和对这次大会的评价在后来的政治格局下争议较大。
国民大会堂前,马车,人力车,汽车依然在照常通行,并没有因为国民大会而封路。
国民大会堂正面书有先总理中山先生遗训“天下为公”
国民大会堂开会前的内景
各位代表乘坐大会准备的专用巴士到达现场。我们从照片上可以看到代表进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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