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2即为儿童时代的爱娃)
爱娃·布劳恩(1912年2月6日—1945年4月30日)出生于德国慕尼黑市。父亲弗里茨·布劳恩是一名教[注: 名教 拼音: 解释: 以“三纲”、“五常”为主要内容的封建礼教。西汉武帝时,把符合封建统治利益的政治观念、道德规范确立和制定为名分、名目、名节等,以进行教化,习称“以名为教”。]师。姐姐爱尔莎·布劳恩和妹妹格利特·布劳恩。1929年她在海因里希·霍夫曼的照相店中工作,帮助售货、照相和冲洗照片。当时霍夫曼是纳粹党[注: 纳粹党:德国 法西斯政党。即德意志民族社会主义工人党。曾译为德国国家社会主义工人党(简称国社党)。纳粹是德语Nationalsozialist(民族社会主义者)一词的缩写词Nazi的汉语音译。]元首阿道夫·希特勒[注: 阿道夫·阿道夫·希特勒,奥地利裔德国政治人物,1921年成为纳粹党党魁,1933年被任命为德国总理;1934年成为德国元首。]的专用摄影师。由此,爱娃认识了希特勒,并逐渐与其发展成恋爱关系。
(少女时代的爱娃)
1932年11月,由于恋爱受挫,爱娃用手枪打断颈动脉自杀,获救。1934年,恋爱关系向父母公开。1935年,吞服安眠药自杀,再次获救。希特勒赠予她一栋小楼,从此巩固其希特勒唯一情妇的地位。
爱娃全家福
1938年,爱娃成为希特勒遗嘱的第一继承人。
即使她出席了1935年纽伦堡党代会和1936年奥运会等重要活动,公众从不知道她的存在,她长期居住[注: 北史·杨椿传》:“吾今日不为贫贱,然居住舍宅,不作壮丽华饰者,正虑汝等后世不贤,不能保守之,将为势家所夺。”《说唐》第一回:“觅了所房子,与 莫氏 一同居住。]在慕尼黑自己的小楼以及希特勒在巴伐利亚的别墅[注: 别墅(villa),即别业,是居宅之外用来享受生活的居所,是第二居所而非第一居所。追溯其起源,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时间起始点。]贝格霍夫内,很少出现在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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