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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讯组办公旧址——借用高尔山森林调查队办公楼
1954年1月,根据中央关于“要查清这批日本战犯的罪行,并为今后处理做好一切准备”的指示,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注: 释义:(1). 唐监察御史的官署名。(2). 明改御史台为都察院,简称察院, 清因之。御史出差在外,其驻节的衙署亦称察院;京师巡城御史称五城察院。]党组领导下,最高人民检察院从中央机关和各省市有关部门调集366名干部成立了东北工作团。工作团设办公室、询问室。询问室下设4个大组,具体负责对日本战犯的侦查审讯工作。
1954年3月,东北工作团到达抚顺战犯管理所,开始侦讯工作。侦讯工作历时两年多,先后派出了专案组分赴全国12个省,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查阅档案8000余件,提取人证2.67万件。并将讯问、调查、取证核实的43.14万页材料装订成2918册案卷。
在此基础上,东北工作团根据中央“惩办少数,宽释多数”的总方针,开始着手战犯处理工作。
1954年,中国宣布对417名日本战犯予以特赦。
1956年4月2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4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处理在押日本侵略中国战争中战争犯罪分子的决定》,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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