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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埃及历史(一)

    讲哈姆语的北非土著和讲塞姆语的来自西亚的人种融合而成的,其语言属于哈姆-塞姆语系。至于他们何时开始融合,则至今尚无定论,不过这种融合显然开始得很早而经历了很长一个历史过程。


    从古代埃及留下来的大量雕刻和绘画可以看出,古代埃及人的特征是:高身材,黑头发,低额头,密睫毛,黑眼珠,直鼻子,宽脸型,阔肩膀,黑皮肤,体魄健壮。他们的体形、外貌与古代的利比亚人和努比亚人不同,也与古代的亚细亚人不同,而具有自己独特的特征。


    文明的发生 埃及是人类文明发源地之一,它经历了自己的旧石器时代和中石器时代。埃及的新石器文化(三角洲西部边缘的梅里姆达文化、中部埃及的法雍文化、塔萨-巴达里文化等)都是农牧业混合型的文化。虽然埃及的农业起源于何时何地尚有争论,但公元前6000—5000年代,其农业文化已相当发达,并已使用铜器,这为其文明的较早出现奠定了基础。


    在其后的埃及前王朝Ⅰ时期,即涅伽达文化Ⅰ时期(又称阿姆拉特时期,约公元前4000—3500年),埃及出现了私有制和阶级关系的萌芽。在属于这个时期的一些墓穴里发现的陶器上,刻有一些符号;各个墓中都有其自己的统一符号,这大概是其私有权的记号。在这个时期之末,涅伽达地方1610号墓中的一个黑顶陶罐上,发现了作为王权标志之一的红冠形象(以眼镜蛇作为其标志)。在属于涅伽达文化I时期与涅伽达文化Ⅱ时期之交的一个墓中(涅伽达1540号墓)发现的一块陶片上,画着一个象征王衔符号的荷鲁斯鹰神的形象(这也是王权的标志之一)。这说明王权也已萌芽。在狄奥斯波里•帕尔弗,还发现一段城墙的模型,这表明了社会不安定因素的增长,甚至战争的存在。


    到前王朝Ⅱ时期,即涅伽达文化Ⅱ时期(又称格尔塞时期,约公元前3500—3100年),在埃及,私有制逐步确立,阶级逐渐形成。从这时的墓葬情况可以看出,在一些地方,阶级分化十分激烈。在涅伽达和希拉康波里两地,发现了与普通人的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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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简陋的墓极不相同的画墓。如希拉康波里的画墓,用砖坯砌成,在墓墙上有绘画,其内容是有关战争(水陆战)的场面,可能反映了墓主人(学者们认为可能是国王)生前的某些活动。从格伯林发现的一块纺织品残片上的绘画,也反映了阶级分化的情况。这块纺织品上画了一些船,一些人在划桨,还有一人端坐于其上,此人显系贵族。在蝎王权标头上,国王头戴象征王权的白冠(以鹰为其标志)、腰系牛尾,其形象比普通人高大得多。这时留下来的象牙板上有被捆着双手的战俘的形象,这些战俘将沦为奴隶。在蝎王权标头上,还有奴隶劳动的情景。此权标头上的旗帜上吊着的田凫,学者们认为是表示平民的表意符号。在涅伽达文化Ⅱ时期出现了文字,不过还很原始。

    在涅伽达文化Ⅱ后期,随着私有制的确立和阶级的形成,在埃及出现了国家。这时的国家很小,人口也不多,埃及人称这种小国家为斯帕特,其象形文字符号为 ,表示一块灌溉渠道交织的土地。在当时的埃及,这样的小国家有若干个。在这些小国家里,有一个以政府机关、王宫、神庙为中心的城市,其象形文字符号为 。它表示城市建在交通要道上,由城墙围护起来,成为一个要塞。反映这个时期存在战争的雕刻和绘画不少,除了上面提到的画墓中的水陆战图外,还有阿拉克出土的象牙刀柄上的水陆战图、战场调色板等。这时,王权已经形成,象蝎王权标头上的蝎王,可能既是行政首脑,又是军事首领,并兼任祭司长,主持祭祀,领导农业,兴修水利。不过,这时埃及国家刚刚形成,贵族的势力必定还很强大,国王的权力大概还要受到贵族的约束,国王还不是专制君主。


    在希拉康波里,发现了前王朝末期两个国王蝎王和卡王的文物。关于蝎王,在北方今开罗附近的图拉也发现了有他名字的文物。结合蝎王权标头上的图刻内容,学者们推测,他可能对北方进行过征伐,甚至可能控制了这个地区,这是最早的有关埃及统一的证据。
    附:前王朝埃及考古文化表
     
    按:学者们对前王朝时期埃及各文化的年代有不同看法,此表根据霍夫曼《法老前的埃及》一书绘制。见该书第16页。


    早王朝时期 据曼涅托(生活于公元前4—3世纪之交的一个埃及祭司)记载,古代埃及国王美尼斯创建了第一王朝,此后,埃及经历了31个王朝(到希腊人征服以前)。近代的埃及学家又将古代埃及历史划分为若干时期,每个时期又包括了曼涅托的若干王朝。其中早王朝时期包括第1—2王朝,时间约为公元前3100—2686年。


    据曼涅托记载,美尼斯不仅是第一王朝的建立者,而且是埃及国家的建立者和统一者。他在南方建立了自己的国家后,征服了北方的三角洲地区。为了巩固对北方的统治,他在河谷和三角洲交界的地方建立了一个要塞城市——孟斐斯(原名白城,孟斐斯是希腊人对该城的称呼),其守护神是普塔赫神(世界创造者、艺术和手工业的保护神)。现-古学未发现有关美尼斯存在的任何物证。因此,现代埃及学家常把有文物证据的纳尔迈或阿哈与美尼斯视为一人,也有的学者怀疑美尼斯存在的真实性。


    19世纪末、20世纪初,考古学家在希拉康波里、阿卑多斯等地进行的发掘,本世纪30—50年代初在开罗附近尼罗河西岸的萨卡拉进行的发掘,为研究早王朝时期的历史提供了丰富的文物资料。这些资料反映了埃及的统一和君主专制的建立是逐步完成的。


    在希拉康波里发现的纳尔迈调色板和纳尔迈权标头,反映了纳尔迈国王对北方三角洲进行过胜利的战争,带回了大批战俘和其他虏获物(包括牛、羊等)。如在纳尔迈权标头上刻着他从北方俘获了12万人、40万头大牲畜和142万头小牲畜。还有一个利比亚贡赋调色板,反映了纳尔迈对利比亚进行过胜利的战争。在纳尔迈调色板的正面,这位国王头戴象征上埃及王权的白冠,在调色板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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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又戴着象征下埃及王权的红冠,也表示了他对南部和北部的统治权力。但是,纳尔迈实际上并未完成对北方的征服而完全统一整个国家。


    在纳尔迈以后的第一王朝其余诸王留下的文物中,有一些是与他们进行过统一战争有关的。例如,阿哈国王的一件文物上刻着俘虏的场面,并有“得到上下埃及”的铭文;阿哈还在三角洲地方建立了一个为舍易斯诺姆所崇拜的涅特女神的神庙。又如,第一王朝第五个国王登统治时期的雕刻中,国王登的头上同时戴着象征上下埃及王权的白冠和红冠,还第一次采用了象征上下埃及王权的双重王衔,他大概是想以此表明他已是上下埃及之王。


    但是,直到第二王朝末期,一位名叫哈谢海姆的国王雕像的基座上,还刻着他杀死“北方的敌人47209人”和“48205人”的字样,表明了对北方战争的巨大规模和残酷性。大概他通过这些战争,才最后征服了北方,统一了全国。因此,他的继承者哈谢海姆威(有学者认为这两个国王是一个人)才采用了“荷鲁斯和塞特”双重王衔,他的较完整的名字后都附加有“在其中的两个神和睦相处”,这显然意味着埃及传说中的两个部分(以塞特为代表的上埃及和以荷鲁斯为代表的下埃及)的统一。

    统一是当时埃及-、经济和文化发展的要求和必然结果。统一使尼罗河成为加强埃及南北交流的纽带,也有利于在更大的规模上利用尼罗河、发展灌溉农业,从而大大促进埃及经济、文化的发展。《帕勒摩石碑》中对尼罗河水每年涨水情况的记载就是一个证据。


    随着国家的统一和阶级矛盾的加剧,原来小国寡民的国家机器过于薄弱,已远不能适应统治阶级的需要。因此,在早王朝时期,埃及新设置了许多国家机关。这些新设立的国家机关明显地是以国王为中心的,这表明了王权的逐步加强。君主专制在逐渐形成:王位世袭制出现了,王权神化明显加强了,国王聚敛了大量土地和财富(在国王阿哈的墓中,发现有一个王室地产模型可以为证),组成了王室经济。现代学者一般把第一王朝及其以后的埃及国王称为法老(不过,有的学者认为,严格地说,可能要到新王国时期埃及的国王才称为法老),即把他们视为专制君主。


    早王朝时期出现的马斯塔巴式王墓和贵族墓,明显地反映了君权的扩大以及国家财富的日益集中于以国王为首的统治阶级手中。前王朝时期王墓发展的最后形式是涅伽达和希拉康波里的画墓,这两个地方发现的画墓都只有一个墓室,而且没有地上建筑;但第一王朝时的王墓和贵族墓——马斯塔巴,则不仅在地下有许多个墓室,而且还有地上建筑(其形状如同现代阿拉伯人院子中名叫马斯塔巴的长凳,故名)。马斯塔巴墓中众多的墓室,不仅用以放置国王的尸体,还放置陪葬者的尸体:国王的妻妾、近臣、奴仆,有的多达一二百人。此外,还有用以放置食物、用具、衣服等物的墓室。古代埃及人认为,可以通过魔法使这些东西继续为死者享用。第一王朝一个名叫海马卡的墓占地达1500多平方米,其规模超过了许多国王的墓。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第一王朝的国王大多有两个墓(一个在阿卑多斯,一个在萨卡拉)。至于何者是真墓,何者是纪念性的假墓,还有不同意见。


    二、古王国时期和第一中间期


    古王国时期的社会经济状况 古王国时期包括第3—6王朝,时间约为公元前2686—2181年,建都于孟斐斯。金字塔的修建开始于此时期,而且最大的金字塔也修建于此时期,所以,古王国时期又被称为金字塔时期。
    古王国时期是古代埃及的奴隶制经济得到重大发展的时期。国家的统一为社会经济的发展造成了一个较为安定的环境;水利灌溉系统在更大范围内的修建为农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条件,后代在埃及种植的所有主要作物(如大麦、小麦、亚麻、葡萄、无花果等),在古王国时期都已种植。在农具方面,奴隶主的经济中使用了由两头牛牵引的重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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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比用简单的木犁耕地要先进得多。从贵族墓中的画里可以看出,农业技术总的来说还很原始,但因尼罗河泛滥后沉积下来的淤泥十分肥沃,粮食产量仍可供养古王国时期庞大的统治阶级的国家机器和广大的手工业者。


    农业生产的发展为手工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条件。古王国时期埃及的手工业门类已经不少:建筑、采矿、冶金和金属加工、造


    船、制陶、酿酒、纺织、艺术手工业等等都很发达。近年来在第五王朝国王乌舍尔卡弗的金字塔入口处发掘出的数百尊青铜雕像表明,古王国时期的手工业水平很高,可能这时埃及已进入青铜时代。金字塔及其附属建筑物(神庙)不仅说明了这时建筑业的高超水平,而且说明了采矿业和运输业的发展。从西奈地方留下的古王国时期一些国王的名字可以看出,至少在这时,埃及人已到西奈开采铜矿。


    以饲养猪、羊、牛、驴为主的畜牧业,在古王国时期的经济中占有一定的地位。特别是在水草丰美的三角洲地区,畜牧业的发展有着良好的条件。


    国家的统一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为国内外贸易的发展提供了条件。但是,古王国时期的国内贸易还处在以物易物的水平上。一个贵族墓中所画的一幅市场上以物易物的情景可以为证。这时留下的一分买卖房屋的契约也是这种情况的例证。手工业者的工资都以实物支付,如油、面包、蔬菜、衣物等,偶尔也付给铜,但不是作为货币,而是如同其他实物一样,这在许多贵族墓中的铭文里皆有提及。对外贸易控制在国家手中,国家或国王常常派出商队到国外去。这种对外贸易往往是同对外掠夺相结合的。

    在古王国时期的经济中,王室经济、神庙经济、官僚贵族奴隶主的经济占有极大的比重,可以说是占了支配地位。它们占有大量的土地和劳动力,拥有极为雄厚的经济实力。在他们的经济中,既包括了农业,也包括了手工业、畜牧业、渔业、园艺业等部分,基本上是一个自给自足的整体,他们很少需要到市场上去购买物品,同市场绝少联系。


    古王国时期的土地占有情况大致如下:国家(包括诺姆)占有的土地、国王占有的土地、神庙占有的土地、官僚贵族占有的土地等。关于小生产者或农村公社的情况,没有直接资料说明。生活于第3—4王朝之交的大官梅腾墓铭文讲到他从“尼苏提乌”(“国王的人们”)那里,用酬金获得200斯塔特耕地(1斯塔特等于2375平方米),人们推测这些尼苏提乌或许是小生产者或公社成员,但因缺乏更多资料,还不能说出什么肯定的意见。


    国家(包括诺姆)占有的土地,其收入应是用于行政开支,至于官吏薪金和军队的给养是给予土地,还是发给实物(当时还无货币),尚不得而知。国王的土地用于供养王室家族。神庙土地则既用之于祭祀,也用作祭司的报酬。官僚贵族的土地大致来源于继承、购买、赏赐和新开垦的土地等,其收入基本用于自身消费(除用之于日常的衣食住行外,大量的财富被用之于修建坟墓和祭祀)。资料表明,国家、国王、神庙、官僚贵族等占有大量的土地。《帕勒摩石碑》上记载国王(可能是代表国家)一次就赠给神庙1700多斯塔特耕地;大官梅腾至少拥有260斯塔特耕地;诺马尔赫伊比除自己原来占有的大量土地外,国王还赐给他203斯塔特土地。各类奴隶主占有的土地不一定集中在一处,而是散在各地。为了经营地产、监督和管理劳动者,他们使用了大批的书吏、管家等。


    各类奴隶主除了剥削奴隶外,还剥削丧失了生产资料的其他劳动者,在古王国时期,主要是剥削一种名叫麦尔特的劳动者。由于经济的发展以及其他方面的原因,大批劳动者失去土地,或者到奴隶主的土地上去劳动,以领取口粮和衣物等,或租种奴隶主的土地,交租纳税。贵族墓中有农民因交不起租税而被捆绑吊打的情景,可见劳动者的处景十分悲惨。古王国时期的农民还要服劳役和兵役,其负担必定是很沉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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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王国时期的君主专制 古王国时期,埃及的君主专制开始确立,这从许多方面可以看出来。


    国王对行政权力的控制:古王国时期,国王是国家权力的象征和代表。国王之下有一宰相(现代埃及学家借用阿拉伯语称之为维西尔),主持日常政务,主管行政、司法、经济和宗教事务,拥有相当大的权力。但决策权并不在维西尔手中,而是在国王手中。军权也不在维西尔手中。维西尔是由国王任命的,其他高级官吏也是如此。这些官吏都对国王负责,并对国王的宠惠感恩戴德。


    国王对国家经济的控制:古王国时期的国王不仅直接占有了大量的土地、劳动力以及其他财富,而且还控制了国家的土地、灌溉系统和对外贸易,一切战利品也都归国王。《帕勒摩石碑》及其他铭文记载了古王国时期国王把土地和劳动力捐赠给神庙,并把土地赠给贵族的情况。国王们甚至可动用全国的人力和物力给自己、给自己的亲属修建金字塔。朕即国家,在经济方面的表现就是将全国财政置于国王的控制之下。


    国王对军队的控制:古王国时期有一支相对来说是强大的军队,这是君主专制统治的主要物质力量。这支军队既用之于对内镇压和统治,也用之于对外征战。军队由国王直接统率,战时国王常常御驾亲征,有时虽派人率军远征,也要经常向国王报告情况,或向国王请示。军队大概由常备军和临时征召的部队两部分组成。驻守在边境要塞的多半是常备军。战时临时征召部队,在《大臣乌尼传》中有明确的记载。


    国王对司法权力的控制:古代埃及没有法典之类的法律文献传世,虽然在一些资料中提到有法律纸卷、法律皮卷之类,但现代的人们从未见过。在古代埃及,国王的话就是法律。国王可颁布相当于法律的敕令,涉及古王国末期神庙经济的若干敕令保留了下来。古代埃及有两种法庭:世俗法庭和神庙法庭。世俗法庭由维西尔担任最高法官,一般的重大案件由他审理。但国王可插手司法审判,他可越过维西尔自行任命法官审理一些案件,《大臣乌尼传》中就说到国王任命乌尼为法官审理内宫的秘密案件。神庙法庭一般只处理一些不很重要的民事纠纷。

    国王对地方行政的控制:古王国时期地方上的最重要的行政单位是诺姆(州),其行政长官为诺马尔赫(州长)。州长既有世袭的,也有由国王任命的。世袭的州长可能也要在形式上由国王任命或批准。有的人可担任两个诺姆的诺马尔赫。诺马尔赫管理地方行政、统率地方上的军队、维持地方治安、代收国家赋税、管理在该诺姆中的王室经济和国家地产、管理地方神庙事务、维持地方上的灌溉系统等。古王国时期的诺马尔赫多半是地方上的旧贵族,他们在本诺姆中的势力和影响都很大。古王国初期,王权还能控制住他们;到古王国末期,君主专制大为削弱,王权要在很多方面依靠他们,从他们中选拔高级官吏,有的地方贵族甚至与国王联姻,担任了维西尔等高级官职。因此,有的诺马尔赫表现了极大的分离主义倾向,他们甚至靠削弱王室经济以自肥。在诺姆与中央政府之间,在第5王朝末设有上埃及官邸,大臣乌尼就担任过上埃及官邸的长官。有的研究者认为,下埃及官邸的设立较晚,可能要到第11王朝时期,但在《大臣乌尼传》中提到过上下埃及各首长、上下埃及的僧侣首长的官职,似乎表明在古王国时也已设立了下埃及官邸。上埃及长官显然是由国王任命的。从乌尼的情况看,其权限包括:代国家征税,战时统率地方上临时征召的军队等等。可能也起代国王监视地方诺马尔赫的作用。


    王室家族控制朝政:古王国时期的君主专制不仅表现在国王个人直接控制国家的主要权力,还表现在王室家族控制朝政,高官显宦多为王室家族成员。第4王朝时,维西尔一职多为王子担任,即使到第5—6王朝时,也有王子担任维西尔的。在萨卡拉地方的第5—6王朝时的6个王子墓中,就有一位担任过维西尔;有两人担任过王室事务监督和军队司令官的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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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古王国末期,王权削弱,地方贵族势力抬头,有的地方贵族担任了维西尔,如第6王朝时一个名叫扎乌的维西尔,原来就是个地方贵族。不过扎乌之所以能担任维西尔之职,可能与他的两个姐妹成了王后有关。


    国王对其臣民有无限权威:在古代埃及,国王凌驾于国家之上,一切臣民似乎都成了他的奴仆。臣民见了国王只能吻他脚前的尘土,一位驸马被允许吻国王的脚,就会感到莫大荣幸。第5—6王朝时的一些官吏(如乌尼等人)的铭文中反映的对国王奴颜婢膝的态度,充分说明了当时君臣关系的性质。不过,梅腾墓铭文中反映的第3—4王朝之交的官吏与国王的关系似乎并非如此,第5—6王朝时的亨库和伊比等人的铭文似乎表明地方贵族与国王的关系也并非如此。可能,象乌尼这样的人,是国王一手提拔起来的亲信,因此,他们对国王的态度同地方贵族有很大的区别。


    王权被进一步神化:君主专制利用神权以强化王权、强化奴隶主阶级的统治。古王国初期及其以前,鹰神荷鲁斯是王权的主要保护神。第4王朝哈佛拉国王的一个雕像,就是由荷鲁斯展开双翅保护着他的头。那时的国王还有一个荷鲁斯名(王衔名)。但是,在古王国时期,对太阳神拉的崇拜逐渐发展起来,并在第5王朝占了上风。据魏斯特卡尔纸草说,第5王朝头三个国王都宣称自己是拉神之子,即拉神的后代。从第3王朝时起,国王的名字被写在一个椭圆形的框子里。这个框子象征的是太阳照耀的区域,也是表示国王受到太阳神的保护。古王国时期,许多国王的名字的末尾都有拉的名字。为了得到神权势力的支持,古王国时期的国王们捐赠给神庙大量的土地和劳动力。神化王权既是王权本身的要求,也是当时统治阶级的需要。王权的神化也意味着奴隶主阶级政权的神化。因此,它也为奴隶主阶级所容忍。为此,古代埃及奴隶主豢养了整整一个祭司集团。


    金字塔的建造 金字塔是古代埃及国王的坟墓,因其形似汉字的“金”字,中国人称之为“金字塔”。金字塔的建造始于第3王朝第一个国王乔赛尔。当时,他让著名的建筑设计师伊蒙霍特普为他设计一个坟墓,伊蒙霍特普最初设计建造了一个巨大的石造马斯塔巴,地点在萨卡拉。但乔赛尔和伊蒙霍特普自己都不满意,觉得不够庄严雄伟。于是伊蒙霍特普便在它上面又加了五个一层比一层小的马斯塔巴,这就成了现在仍可见到的乔赛尔的层级金字塔,它高61.2米,底边东西长123.3米,南北长107.4米。在金字塔的底下有走廊和墓室,在金字塔旁建有祭庙,整个建筑群则用围墙围了起来。

    第4王朝第一个国王斯涅弗鲁时,建造了三个金字塔。他的第一座金字塔在麦杜门,原为一个层级金字塔。后来将各层阶梯填平,成为一个角锥体的金字塔;其后,他又命人在达淑尔为其建造一座真正角锥体的金字塔,但由于设计上的误差,建到一半时发现角度太大,不得不改变角度,从而成了一座菱形金字塔,或称弯曲形金字塔。对此,斯涅弗鲁当然不满意,于是他又命人在达淑尔建造了另一座真正角锥体的金字塔。可以说,斯涅弗鲁时期是从层级金字塔向真正角锥体金字塔转变的时期。


    最大的金字塔是第4王朝的胡夫国王(希腊人把他叫做齐奥普斯)时修建的,其建筑师是胡夫的兄弟海米昂,地址被选在孟斐斯附近的尼罗河西岸的基泽。该金字塔高146.5米,每边边长约为230米。据说该金字塔用了约230万块大小不等的石头,平均每块重约2.5吨。墓室原建在塔底,后又在塔内的中部建了墓室。此金字塔的入口在塔北面离地面13米处,呈三角形,从而使塔身的重量均匀地散开,不致将通道口压垮。


    据希罗多德说,修建胡夫的金字塔共用了30年的时间,头10年是修筑运石头的道路和修建地下墓室,后20年用于修建金字塔本身,每年用工10万人。


    在胡夫的金字塔旁,还有该王朝的哈佛拉(希腊人把他叫做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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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林)和孟卡拉(希腊人把他叫做麦凯林努斯)两个国王的金字塔。在哈佛拉金字塔前不远处有该国王的一个狮身人面像(司芬克斯),高20米左右,长50米左右,用一整块石头雕成,据说其面部是按哈佛拉的像雕成的。古埃及人认为,狮子是进入天国门户的守护者。


    在这些金字塔四周,还仆伏着许多贵族的马斯塔巴,这象征性地反映了君主专制对其臣属的至高无上的地位。


    古代埃及国王为什么要将坟墓修建成金字塔的形式呢?这有两种说法。传统认为,这种坟墓形式是埃及王陵形式自然发展的结果,即从前王朝的画墓,到早王朝的马斯塔巴,到乔赛尔的层级金字塔,最后发展成角锥体的金字塔。英国学者爱德华兹在其《金字塔》一书中提出了另外一种解释。他认为,金字塔的修建,与古埃及的宗教崇拜有关。因为,古埃及人相信人死后灵魂会升天,而层级金字塔的阶梯就是国王灵魂上天的天梯。1954年在胡夫金字塔旁的地下发现的大木船,也是用作运载国王灵魂升天的;而角锥体的金字塔则象征了对太阳神的崇拜,因为金字塔的四条棱线就形似太阳的光芒。他认为,斯涅弗鲁时期是这两种不同的宗教观念的转换时期。


    古埃及的金字塔现存约80座,起自第3王朝,止于第二中间期(新王国时期王墓不再用金字塔的形式,而是采用了岩墓的形式)。它们分布于孟斐斯附近尼罗河西岸。


    金字塔是古埃及文明的象征,是古埃及人民智慧的结晶。但是金字塔的修建加重了人民的负担,耗费了国家的人力和财力,加剧了国内的阶级矛盾,削弱了君主专制的实力。希罗多德和狄奥多拉都记载说,人民对修建金字塔满怀愤怒,甚至可能爆发过人民起义。第5王朝就可能是在人民起义后建立起来的,无怪乎新王朝更加依赖神权势力来维护其统治。


    古王国的衰落和第一中间期 古王国末期,由于阶级矛盾的激化,王权更加依赖神权势力和地方贵族。国王们把越来越多的土地、劳动力和其他财富给予神庙和地方贵族,豁免神庙的赋税,使神庙和地方贵族的势力更加膨胀,而王权更加速了衰落。第6王朝国王培比二世的长期统治(据说他六岁登基为王,活了一百多岁)后,古王国的统一局面终于不能维持,君主专制也不复存在。第7王朝时,埃及陷入分裂混乱局面。据曼涅托残篇23所记,第7王朝的70个王只统治了70天(而且他们中的许多人可能是同时并立,而非互相承袭的);而据其残篇24,则为5个国王统治了75天。残篇记载的混乱和分歧反映了当时实际局面的混乱。从第7王朝起,埃及实已小国林立,几乎一个诺姆就成了一个小国家。每个诺马尔赫都感到自己是不再受制于人的独立王国的国王,是自己独立城市的统治者。他们往往把地方神的名字放在自己的称号之中。为了扩大自己统治的地盘,他们彼此争战不已,使局势更为混乱。

    由于统一局面的不复存在,战乱频仍,灌溉系统遭到破坏,许多良田变成芦苇丛生的沼泽地。正如《聂菲尔涅胡预言》中所描述的:“土地缩小,(但是)它的行政人员却很多,土地荒凉不毛,(但)税却很重,只有很少的谷物,但量斗却很大,而且量时总是满得上了尖。”


    沉重的剥削,不断的战乱,经济的破坏,使人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因而阶级矛盾十分尖锐。《聂菲尔涅胡预言》说:“大地象陶钧一样翻转了起来。”“没有武器的人(现在)变成占有武器者。人们(恭敬地)向以前鞠躬行礼的人鞠躬行礼。”“那最下面的人到了顶上,他的变动就象我的腹背的转动一样大。人们住在坟场上,穷人发了财……穷人吃着供祭的面包,仆役们在欢乐。希利奥波里州,这个众神的出生之地将不存在于世上。”《祭司安虎同自己心灵的谈话》中也说:“我沉思着大地上所发生的事情,变化发生了。与往年不同了。一年比一年困难了。国内叛乱了。国家蒙受创痛。到处在忧伤。许多州和城市陷于悲痛之中。”这些话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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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这时可能发生过大规模的人民起义。


    从《聂菲尔涅胡预言》以及《对美里卡拉王的教训》中还可看出,这时埃及曾遭到外族入侵,这就是来自西亚的贝督英人游牧部落的入侵。


    小国林立,政局混乱的局面,不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位于中部埃及的赫拉克列奥波里逐渐地强大起来,统一了北部三角洲和中部埃及的广大地区,建立了第9—10王朝。该王朝努力开发法雍地区,发展农业生产,因而称雄于一时,大有由它重新统一埃及之势。但是,赫拉克列奥波里内有人民起义、贵族叛乱;外有贝督英人入侵,尤其有兴起于南方的底比斯的争霸。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赫拉克列奥波里的第10王朝国王阿赫托伊给他的儿子美利卡拉留下一分-遗嘱,即著名的《对美利卡拉王的教训》。在这个教训中,阿赫托伊阐述了新国王应采取的国内外政策,包括对贵族、平民、军队、人民起义和贵族反叛的政策,对贝督英人和底比斯的政策,尤其对如何加强王权作了较多的论述。


    随着古王国的瓦解,君主专制不复存在,君权神授的理论破产,再也不能令人信服。第一中间期的现实也表明,君权并非神授,而是谁有实力谁就可以称王称霸。因此,上述《教训》虽然也还在鼓吹君权神授的理论,但更值得注意的却是它强调王权存在的必要性、合理性,以及国王对臣民尽义务的思想。在《教训》中,王权的伟大不是被理解为豪华的仪式或国王的超人的力量,而是被理解为为臣民服务。它还特别强调王权加强同贵族的关系的必要性,说明贵族仍是王权依靠的主要阶级基础;同时《教训》也注意到正在兴起的平民阶层——涅杰斯(小人)的作用。《教训》强调要加强军队,给他们以土地和其他财产,从物质上厚待军队。


    但是,赫拉克列奥波里王朝未能重新统一埃及。在它的南方,底比斯依靠自己有利的地理位置,联合了它周围的地区,对赫拉克列奥波里统治下的各诺姆采取了刚柔并举的政策。经过长期斗争,底比斯打败了站在赫拉克列奥波里王朝一边的喜乌特诺姆,争取了强有力的赫尔摩波里诺姆,夺取了提尼斯,使赫拉克列奥波里王朝受到严重打击。底比斯建立了第11王朝。在该王朝中叶,底比斯终于战胜了赫拉克列奥波里的第10王朝,重新统一了埃及。埃及开始了中王国时期。


    三、中王国时期和第二中间期


    中王国时期王权和地方势力的关系 中王国时期(公元前2040—1786年)包括第11—12王朝,首都底比斯,主要崇拜的神祇为阿蒙神。


    在第11王朝中期的孟图霍特普二世时期,底比斯完全战胜了赫拉克列奥波里王朝,完成了重新统一埃及的重任。第19王朝时期的一个王表中把他同第一王朝的建立者美尼斯、第18王朝的建立者雅赫摩斯并列为各个统一时代的开创者。


    孟图霍特普二世重新统一埃及后,曾力图加强对中央和地方政权的控制:三个底比斯人相继被指定为维西尔;一个王族成员受命担任了新设立的下埃及地方长官的职务;同底比斯有着不可调和矛盾的喜乌特诺马尔赫,由孟图霍特普二世委任的一个王族成员取而代之。但是,对其他的地方贵族,他却奈何不得。因为,底比斯虽然领导了统一埃及的战争并取得了胜利,但是,在很长的时期里王权还相当软弱,而贵族(包括地方贵族和神庙贵族)的势力却十分强大。靠鲸吞古王国时代的王室地产而发展起来的贵族势力,在第一中间期里更肆无忌惮地扩充了自己的实力。他们有自己的一套行政机关、自己的纪年、自己的军队,世袭自己的职位、夸耀自己在其诺姆中的丰功伟绩以及对人民的恩惠。无论是赫拉克列奥波里,还是底比斯,为了争取霸权,都不得不依靠各地的贵族。因此,这些贵族虽然依附于其中的一方,但都表现了强烈的独立性。例如,在赫拉克列奥波里统治下的赫尔摩波里和喜乌特就是如此。后来,赫尔摩波里投奔了底比斯,对底比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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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新统一埃及无疑起了重要作用,所以,底比斯不能不让赫尔摩波里的诺马尔赫享有某些特权。对其他诺姆的诺马尔赫,底比斯当时都还要倚重他们,这就使第一中间期以来已经坐大的地方贵族在底比斯重新统一埃及后仍然尾大不掉,王权对他们还不能为所欲为。

    中王国初年,贵族之所以能表现出强烈的独立性和分裂主义倾向,除了他们自己有强大的实力外,还因王权本身的相对衰弱。而且古王国时的君权神授理论已经破产,新的王权理论尚未确立,因此贵族势力敢于拥兵自重,甚至截留中央税收和王室岁入,侵占相邻诺姆的疆土,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


    第12王朝的建立者阿美涅姆赫特一世上台后,对以诺马尔赫为代表的地方贵族势力采取严厉的政策:他阻止了各诺姆之间连绵不断的争夺地盘的战争和破坏边界的行动,重新划定了一些诺姆之间的边界;他亲自巡行各地,整顿秩序和赋税,使属于中央的税收得以上缴国库;他派克赫努姆荷特普一世去担任羚羊诺姆的诺马尔赫,并将该诺姆与相邻诺姆的边界作了清楚的划分;他限制了一些诺马尔赫的世袭权力,等等。


    阿美涅姆赫特一世打击贵族势力和加强王权的政策,被第12王朝的其他国王所承袭。到辛努塞尔特三世时,这一政策收到很大成效,地方贵族的势力受到了沉重的打击,此后再也不能独树一帜与王权抗争,君主专制再次强化起来。


    第12王朝时期恢复强大的王权,是同奴隶制经济的发展和一个新的中小奴隶主阶层“强有力的涅杰斯”逐渐强大起来并成为王权的重要支柱分不开的。


    随着王权的再度强化,国家实力逐渐增强,从第12王朝时起,埃及又开始了对外的战争,主要是对南方的努比亚地区,同时也对西亚进行远征。如第12王朝的头一位国王阿美涅姆赫特一世在给自己的儿子辛努塞尔特一世的教训中就说:“我占领了瓦瓦特(按:努比亚地区),我俘虏了马卓依的人民。”在第一瀑布与第二瀑布之间发现的一个铭文中也讲到在他统治的第29年占领瓦瓦特的战争。他的继承者尤其是辛努塞尔特三世,曾频繁地对努比亚作战。据铭文记载,他进行了四次努比亚战争,最后确定了中王国时期的南部边界。他在第二瀑布地方建了几座要塞(要塞遗址至今犹存),以巩固其占领成果。战争的目的除了扩大领土之外,就是掠夺黄金和矿产等。


    社会经济状况 国家的重新统一,社会环境的较为稳定,以及同外部世界联系的扩大,无疑极大地促进了中王国时期社会经济的发展。


    古代埃及是一个以农业为主要经济命脉的国家,而农业的发展又与灌溉事业的发展有着密切关系。中王国时期,水利灌溉系统得到了恢复和发展,尤其是从赫拉克列奥波里王朝时就已开始治理的法雍地区,在中王国时期得到更进一步的治理。在这里修建了大规模的排灌渠道,使大片沼泽地区变成了良田,扩大了耕地面积。在尼罗河第二瀑布附近的舍门赫和库麦赫发现了尼罗河水涨水高度的记录,这表明在中王国时期对尼罗河水观察范围的扩大。农具也有所改进,主要是犁的改良。古王国时期的直把犁为装有横木把手的犁所取代。中王国时期,有关饥荒的报道明显减少,这是农业经济得到发展的结果。


    在手工业方面,青铜器的使用更为广泛。在纺织业中,使用了卧式织布机。这在中王国时期的墓中壁画上有所反映。这时还出现了一个新兴的手工业部门,即玻璃制造业,其玻璃制品存留至今。加强了对西奈铜矿的开采,甚至在以往停止开采的酷暑季节,也督促矿工前往,这可能反映了对铜矿需求的增长。


    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促进了国内贸易的发展。在法雍附近新兴起来的一个工商业城市卡呼恩(可能应读作拉呼恩)可以为证。从这里发掘出不少商业文书,对研究这个时期的商品货币关系及城市生活具有重要的价值。从《一个能言善辩的农夫》提供的资料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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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在第一中间期里,尼罗河流域同其西部绿洲之间的贸易关系就已发展起来。


    在国内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中王国时期的埃及同外部世界的经济交往也扩大了。当时埃及是地中海世界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埃及同叙利亚和巴勒斯坦地区的交往十分活跃。在耶路撒冷西北一个名叫盖塞尔的古代城市的废墟中,发现了属于埃及的砂岩和花岗岩的雕像,以及从埃及运来的各种象牙制品和其他制品。这个城市中还有属于埃及风格的建筑物和神庙,这大概是来这里经商的埃及人建造的。在腓尼基的毕不勒,发现有属于中王国时期的埃及器皿、狮身人面像等制品。在著名的《辛努海特的故事》中,讲到了埃及同叙利亚之间活跃的商业联系。在埃及的贝尼哈桑的墓画中,画有37个亚细亚人在部落领袖的率领下来到埃及的情景。他们可能是要同埃及建立商业联系,受到了当地的诺马尔赫的友好接待。

    中王国时期的埃及已同巴比伦尼亚建立了商业联系。1935年,在埃及的一个神庙废墟中发现了四个箱子,其中的物品大多为具有典型的巴比伦尼亚风格的印章和护身符。


    同地中海上克里特岛的商业关系可能早在古王国时期就已发生,到中王国时期更为扩大。在卡呼恩发现了来自克里特的典型的卡马瑞斯式陶器的残片;在克里特也发现有属于埃及风格的石瓶制品。


    同东南方的蓬特(今索马里)也在这时建立了商业联系。第11王朝时一个名叫赫努的官吏的铭文说,埃及曾装备了一支相当庞大的商业远征队去远征蓬特。在《船舶遇难记》中,叙述了一个水手在乘船去西奈途中的故事。由于遇到大风,船被吹到了相反的方向,到了蓬特,船也撞坏了,150名水手大多遇难,只有这一个水手奇迹般地活了下来,并从蓬特带回大量珍贵物品:香料、肉桂、檀香木等。


    在努比亚,埃及人在第二瀑布附近建立要塞,阻止尼格罗人及其牲畜越过边境进入埃及放牧,却允许商人到埃及来经商。为了统治和开发努比亚地区,发展商业贸易,第12王朝的国王在这一地区开凿了不止一条运河。它们战时可用以运兵,平时也可用以通商。


    中王国时期埃及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特点是私有奴隶制经济的发展。与此相适应,这时出现了一个中小奴隶主阶层——“强有力的涅杰斯”,并且,涅杰斯作为一支独立的-力量登上了中王国的-舞台。


    涅杰斯,原意为“小人”,非贵族门第的人,与贵族和大人物相对立。他们原属于下层自由民,大概起源于古王国末期。在第一中间期,涅杰斯形成为一个小私有者阶层,是当时各诺姆军队的重要来源,从而为企图成为霸主的各诺姆,其中也包括赫拉克列奥波里和底比斯的统治者所倚重。正如喜乌特诺姆的诺马尔赫梯弗比所说:“我不反对涅杰斯”,因为涅杰斯给他带来赠礼。《给美利卡拉王的教训》中也指出,要调整贵族与小人涅杰斯的关系,其目的是要从涅杰斯方面得到-上和军事上的支持。


    涅杰斯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社会分化的产物。而社会经济和社会分化的进一步发展,也导致了涅杰斯阶层的分化。早在第一中间期,就已出现了所谓的“强有力的涅杰斯”。到中王国时期,这种分化仍在继续。一部分强有力的涅杰斯占有土地,由别的农民替他们耕种,向他们交租。第12王朝时期喜乌特诺姆的一个贵族赫普泽菲在同祭司签订的契约中,就讲到由别的农民耕种涅杰斯的土地,向涅杰斯交租。有的涅杰斯已参与政权,成了高级官吏。如第11王朝的孟图霍特普一世时期,一个名叫伊提的涅杰斯,担任了底比斯的财政大臣。在他的铭文中说,他是靠自己的手腕发展起来的,在困难的年代里,他养活了整个格伯陵,他有大群的牛羊,大批土地和财产,在-上支持王权。还有的涅杰斯可能成了高级军官。如一个名叫虎舍贝克的军官,曾两次获得国王赏赐的奴隶:一次60人,一次100人。但是,也有一些涅杰斯贫穷了,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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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了贫穷的涅杰斯,不得不靠别人的施舍过活。


    涅杰斯的成长是中王国时代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志。涅杰斯在-上的发展与王权的加强息息相关。涅杰斯是中王国时期王权同地方贵族进行斗争的主要社会支柱,因而成了统治阶级的一个组成部分。但由于埃及商品货币关系发展的总体水平还低,涅杰斯这个阶层的力量还是十分软弱的。


    中王国的衰落 中王国时期奴隶制经济的发展和不断进行的对外战争,促进了阶级分化的发展。这种分化不仅表现在涅杰斯的兴起及涅杰斯本身的进一步分化,而且从资料中我们看到:一方面是这时的一些奴隶主手中积累了大量的财富,奴役和剥削本国人民和外族奴隶;另一方面则是大量居民的破产、贫穷,甚至变成奴隶。在布鲁克林第35.1446号纸草中,记载了一个奴隶主所拥有的95个奴隶的名单(因纸草损坏,现仅存80多个名字),其中有33个埃及人,其余为外族奴隶。这些奴隶从事各种各样的职业:家仆、厨师、教师、花匠、酿酒工、皮鞋工、纺织工、仓库看门人、理发师、讲故事者等等。在该纸草的另一面,还记载了一个监狱中关押的犯人及逃犯的家属,他们被罚为奴隶,强制劳动。从《杜阿乌夫之子赫琪给其子拍比的教训》中,我们看到了普通的埃及劳动者的艰难处境和悲惨生活;因此,稍有一线希望,他们便想跳出这一牢笼,去当书吏等。从有关开采西奈铜矿的铭文可以知道,从埃及招去采矿的矿工处境也是很悲惨的,那里环境恶劣,工头极为粗暴。因此,中王国时期劳动人民同统治者的矛盾十分尖锐。

    在统治阶级内部矛盾也很尖锐。除了王权与地方贵族的矛盾之外,在王室、宫廷内部,争权夺利的斗争也很激烈。《辛努海特的故事》中叙述的第12王朝初年阿美涅姆赫特一世死后,宫廷内部矛盾激化,辛努海特怕招来杀身之祸而从军营中逃往叙利亚一事就是一个例子。


    所有这些矛盾导致了中王国的衰落。第13王朝时,埃及重又陷入分裂状态,于是开始了第二中间期(包括第13—17王朝:第13王朝在南方,第14王朝在三角洲的西北部,第15—16王朝为喜克索斯人建立,第17王朝则是在第13王朝之后在南方的底比斯建立的)。


    政局的混乱,阶级矛盾的激化,导致了第二次贫民奴隶大起义。起义的情况曲折地反映在《一个埃及贤人的训诫》(或译《伊普味陈辞》)中。


    起义发生的时间可能在中王国末期,而更可能是在第二中间期里。


    反映这次起义的《伊普味陈辞》这篇资料的作者,显然是站在敌视起义者的立场上的,这篇陈辞充满了对起义者的谩骂和攻击。但从中仍可看出一些起义的情况。


    参加起义的有农民、手工业者和奴隶等下层劳动人民:“贫民已变成财富的所有者,而不能为他自己制作便鞋的人现在是财宝的占有者。”“所有的女奴隶随便讲话。”


    起义的规模很大,使整个国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没有财产的人变成了财产的所有者,而富人变成了穷人;人们的社会地位也发生了变化,卑贱者受到尊敬,而原来的高贵者被打翻在地;仆人,侍候人的人变成了主人。王权被推翻,神的地位受到挑战,国家机关,包括最神圣的司法机关也被打开,文件被抢走……社会经历了极大的震荡。


    值得注意的是,在中王国时期的-舞台上起过重要作用的“强有力的涅杰斯”,在这次起义中成了被打击的对象,他们哀叹着:“多么可怕啊!我怎么办呢?”


    《陈辞》的作者对所发生的一切感到愤怒而无可奈何。同发生在第一中间期里的第一次贫民奴隶大起义一样,这次起义的具体时间、原因、过程和结局如何均不得而知。不过,起义显然是被镇压下去了。
    喜克索斯人入侵 在第二中间期里,埃及还遭到喜克索斯人的入侵和统治。喜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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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斯人在埃及建立了第15、16两个王朝,统治过大半个埃及。


    有关喜克索斯人入侵和统治埃及的资料非常贫乏。主要资料有:保存在约瑟夫著作中的曼涅托残篇第42;喜克索斯人自己留下的一些蜣螂石刻、陶器、以及为数不多的雕像和石碑;本世纪发现的几份资料等。根据这些资料,现在还很难恢复这一事件的全貌。因此,有关喜克索斯人入侵的问题仍有不少争论。


    喜克索斯人的组成部分比较复杂,其主要部分可能是属于塞姆人的游牧部落,同时也掺杂进其他一些人种成分,如胡里特人,甚至印欧语系的人。其出发点可能是在叙利亚巴勒斯坦,在比较接近埃及的地区,而不可能是从远离埃及的地方来的,因为在喜克索斯人入侵埃及的时期,没有发现叙利亚巴勒斯坦地区有文化中断的现象。其向埃及入侵的原因,最可能的是那一带地区发生干旱,牧场受到影响,为了寻找新的牧场,这些游牧者便来到埃及水草丰美的三角洲。开始是一小批、一小批,逐渐地越来越多。由于这时埃及的统一已经瓦解,无力阻止这些入侵者,他们终于在三角洲站稳了脚跟,形成为一股强大的势力,并建立起自己的政权。现代埃及学家大多不同意曼涅托所说的喜克索斯人采用了大规模武装入侵的方式,而认为是和平的渗透。


    喜克索斯人的首都在三角洲东部某地的阿瓦利斯,其行政机关的情况几乎毫无资料。很可能他们承袭和利用了埃及原来的一套,如他们设立了下埃及国王的司库和司库长官的官职。喜克索斯人的首领原来叫做“牧人王”(赫卡•哈苏特),在埃及建立了他们的政权后,他们的国王也自称法老,并称为“拉之子”。喜克索斯国王也象原来的埃及国王一样把自己的名字写在一个椭圆形的框子里。这表明他们企图尽可能要适合埃及人的习惯和吸收埃及人的文化。据《萨勒纸草Ⅰ》说,喜克索斯人崇拜埃及的塞特神,而不许崇拜埃及其他的神。但实际上,他们不仅崇拜塞特神,而且崇拜太阳神拉,他们国王的名字中也有拉的名字(如乌舍拉、苏伦舍拉等)、更不用说他们的国王还自称“拉之子”了。


    喜克索斯人最初与第13、14王朝对立,也可能曾迫使南方的第13、17王朝向它称臣纳贡。他们还联合南方努比亚的库什王共同压制埃及。据《萨勒纸草Ⅰ》记载,在喜克索斯国王阿波比统治时期,“全国都臣服于它,向它纳贡”。该纸草还提到,阿波比派了一个使臣去底比斯,给统治南方的第17王朝国王捎去一个口信,要底比斯国王把位于底比斯城郊池塘中的河马杀死,因为据说这些河马的吵嚷声使远在阿瓦利斯的喜克索斯国王难于安眠。第17王朝的国王对此未敢反抗,而是答应照办,说明他们对喜克索斯人处于臣属状态。
    喜克索斯人的统治范围不仅包括了埃及大部(三角洲和中部埃及),而且还包括了西亚的一部分地区。因此,喜克索斯人的统治在客观上对埃及和西亚的交往起了沟通的作用。

    新王国时期的埃及
     
    反喜克索斯人的斗争和再统一 据曼涅托残篇,喜克索斯人占领埃及后,烧毁城市,毁灭神庙,杀戮当地人民,变妇孺为奴隶,向上下埃及征收贡赋,派兵驻守各地。喜克索斯人的残暴统治遭到埃及人的普遍反对。
    第17王朝的末代国王卡美斯及其兄弟雅赫摩斯一世领导了反抗喜克索斯人的战争。据1908年发现的《卡尔纳尔书版》铭文记载,卡美斯曾向其大臣讲述了面临的形势,征询对同喜克索斯人开战的意见。大臣们倾向于同喜克索斯人和平相处,理由是他们的牲畜可在喜克索斯人统治的北方随意放牧。但卡美斯不能容忍喜克索斯人的侮辱,不愿同喜克索斯人分享对埃及的统治权。他决心进行反对喜克索斯人的战争,把埃及从他们的统治下解放出来。1928年在卡尔纳克找到的卡美斯石碑片断的内容与《卡尔纳尔书版》的内容相同,从而证明它们是历史文献,而非文学作品。


    在内容上与《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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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尔纳尔书版》和卡美斯石碑相衔接的是1954年在卡尔纳克发现的涅西石碑铭文。该铭文记载了卡美斯同喜克索斯人进行战争的情况。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涅西石碑铭文叙述了喜克索斯国王曾派遣使者持其信前往努比亚的库什王国,企图联合库什南北夹击卡美斯。但使者半途被埃及人所截,致库什国王的信也被查获,喜克索斯人夹击底比斯的阴谋未能得逞。卡美斯领导的反喜克索斯人的战争取得了重大的胜利。但他未能实现赶走喜克索斯人出埃及的夙愿,只是占领了从南方的库什到北方的涅菲努西斯地区,把喜克索斯人赶到了基诺波里,并夺取了阿勒格什。


    卡美斯的兄弟雅赫摩斯继续了这场战争,终于将喜克索斯人逐出埃及。在他统治的第17年,即约公元前1553年,雅赫摩斯占领了喜克索斯人的首都阿瓦利斯。《桡夫长雅赫摩斯传》叙述了这位战士追随国王雅赫摩斯参加反对喜克索斯人的战争(包括围攻阿瓦利斯,直至追赶喜克索斯人到达巴勒斯坦南部的沙鲁亨),以及由于作战勇敢而获赏土地和奴隶的情况。


    外国入侵者被驱逐出境,埃及重获独立和统一,雅赫摩斯建立第18王朝,从此埃及进入新王国时期(包括第18—20王朝,时间约为公元前1570—1085年),进入它的-、经济、军事和文化的繁荣时期。


    帝国的形成和统治 埃及的统治阶级在赶走喜克索斯人后,立即将这场正义的民族解放战争转变为一场旷日持久的非正义的侵略战争。在历时约百年之久的时间里,埃及第18王朝的国王们率领他们的军队南征北战,把埃及从包括尼罗河谷及其三角洲地区的一个地域王国,扩张为一个地跨西亚北非的奴隶制帝国。


    对外侵略战争在雅赫摩斯一世时就已开始,其方向是南方的努比亚和东北方的叙利亚巴勒斯坦。雅赫摩斯的继承者阿蒙霍特普一世执政时期,不仅继续南征努比亚到达第二瀑布附近,还对西方的利比亚用兵。


    阿蒙霍特普一世的继承人,其女婿图特摩斯一世时期,埃及帝国初具规模,他可以说是埃及帝国的奠基者。他多年征战,不仅同叙利亚巴勒斯坦人,而且同当时西亚强国,由胡里特人建立的米坦尼王国进行激烈的争夺,将埃及帝国的北部边疆推进到了叙利亚北部,幼发拉底河上游;在南方,他将埃及边境扩展到尼罗河第三瀑布以外。据在阿尔科岛上发现的一篇铭文,该国王曾到过第三瀑布以南约40多英里的地方。据图勒的传记铭文,他在图特摩斯一世执政时,担任了努比亚总督,说明当时埃及对努比亚的占领已经稳定下来。


    埃及帝国的完成者是著名的图特摩斯三世(公元前1504—1450年)。他一生征战,击溃了由米坦尼支持的、以卡迭什为首的叙利亚联军,进而打败了米坦尼王国,使其不再与埃及为敌,转而成为埃及的盟友,从而巩固了埃及在叙利亚的统治。图特摩斯三世在叙利亚的胜利震撼了整个西亚,使亚述和巴比伦尼亚也纷纷与埃及建立友好关系,巴比伦尼亚的国王还将自己的一位公主送给埃及法老为妃。《图特摩斯三世年代记》对这位法老进行的一系列征战(前后17次),尤其是在美吉多与以卡迭什为首的叙利亚联军的会战作了较为详细的报道。他的一个高级军官图梯的一份纸草,则报道了这位军官计取尤巴城的故事,颇类似希腊的特洛伊-计。在南方,图特摩斯三世将埃及边境推进到了尼罗河第四瀑布以外。

    图特摩斯三世的后继者阿蒙霍特普二世也对西亚进行过大规模的战争,俘获达十万之众。不过他只是镇压了当地人民反对埃及的起义,巩固了图特摩斯三世远征的战果,而未能进一步扩大埃及帝国的地盘。


    埃及从公元前4000年代后期进入阶级社会,直至公元前2000年代中叶的新王国时期,历时2000年,走完了从小国寡民的诺姆国家到地域王国、直至形成帝国的漫长道路。帝国的形成是埃及统治阶级通过野蛮的战争而实现的,它既在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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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观上促进了东部地中海地区的经济文化交流,更造成极大的破坏。长期的掠夺性战争给被征服地区的人民带来了无穷的灾难,这在第18王朝时期国王和军官们的铭文中几乎随处可见。


    征服战争给埃及本身带来的影响是双重性的:帝国的版图扩大了,大量财富和劳动力涌入埃及,极大地促进了埃及奴隶制经济的发展;但战争也加速了国内的阶级分化,加深了国内的阶级矛盾,并造成埃及和被征服地区尖锐的民族矛盾。


    对于在历史上如此空前强大的一个奴隶制国家,埃及统治阶级是如何进行统治的呢?新王国时期,埃及仍然实行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第18王朝初年的法老们在两种性质的战争中为自己树立了威信:赶走喜克索斯人,使他们成了民族英雄;对外侵略战争的胜利和掠夺大量财富、劳动力回国,使他们成了统治阶级崇拜的偶像。他们得到了几乎整个统治阶级的支持和拥护:军队拥护他们,因为军队可以从每次胜利的战争中掠夺到许多战利品,并得到法老的慷慨赏赐;行政官吏们代表国王管理,控制这个版图空前的帝国,他们可以充分地施展自己的才干,也可从胜利的战争中,从奴隶制经济的发展中、从国家的富强中获得一份丰厚的俸禄,因而对法老感激不尽;神庙祭司集团从对外战争中获得了更多的好处,国王们把每一次战争的胜利都归之于神的保佑,因而总是把大量的财富(包括土地、战俘、城镇、牲畜以及其它财富)捐赠给神庙;帝国时代奴隶制经济和-的繁荣,也为一般奴隶主的发展开辟了更为宽广的前景,提供了更多的条件;对外战争的胜利也给他们带来许多直接和间接的好处:他们不仅可以在给国王、军队和行政机关提供服务时获得较多的报酬,而且还可以从-的相对稳定、新土地的获得、劳动力的大量补充、资源的更加丰富等方面获得奴隶制经济发展的一些必备条件。而这些条件是以前所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的。这个时期形成的一个新兴奴隶主阶层——涅木虎就与对王室的供应、对军队的供应有关,他们因而成了王权的重要阶级基础。


    同古王国时期相比,新王国时期官吏队伍的构成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新王国时期,官吏已不仅仅或主要从王室家族、皇亲国戚中挑选,而更多地是从整个统治阶级中挑选。这反映了新王国时期君主专制的阶级基础的扩大,也表明了埃及奴隶主阶级构成的变化,反映了埃及奴隶主阶级的壮大和成熟。这时的君主专制已经建立在奴隶制长久而深入发展的基础之上,建立在整个奴隶主阶级基础之上了。新王国不再是王室家族的政权,也不只是贵族们的政权。


    新王国时期,在国王之下的最高官吏仍是维西尔。可能是为了管理和统治这个空前庞大的帝国的需要,也可能是为了不让维西尔的权力过分集中,所以,这时维西尔的权力被一分为二,设置了两个维西尔:一个管理上埃及和努比亚;一个管理下埃及和西亚属地,分界线在埃及中部的赫尔摩波里。一般说来,管理上埃及的维西尔权力较大,国王出征时,由他代行朝政。维西尔的职责是管理行政、司法、经济和神庙事务。从第18王朝图特摩斯三世给维西尔列赫米留的训令以及其它一些资料可以看出,土地诉讼、分家析产、灌溉系统、遗嘱、农事、赋税等都在他的管辖范围之内。从训令可知,维西尔基本上是执行法老意志的工具。
    在维西尔之下,有管理各种具体事务的专门机构或官吏,如管理北方港口的官吏、管理“南方大门”(即要塞)的官吏、管理土地的官吏等等。但这些机构的层次及权力如何则不清楚。

    地方上仍是以诺姆为主要单位,但有关资料甚少。诺马尔赫的权力显然已不如中王国以前,他们已不能独树一帜来反对王权。诺马尔赫的权力是来自中央还是世袭,或兼而有之也不甚清楚,很可能他们多半只是中央任命的地方官。


    新王国时期的军队不仅由埃及本土人组成,而且有外国雇佣军。第18王朝中叶以后的“沙尔丹”雇佣军,不仅出现在埃赫那吞时代的浮雕中,而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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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第19王朝时期拉美西斯二世同赫梯争霸的战场上。在第20王朝时期的《维勒布尔纸草》中,还有雇佣军士兵“沙尔丹”租佃神庙土地,以及“沙尔丹”的仆人租佃土地的记录。新王国时期埃及军队增加了一个新的军种,即战车兵。一般认为,是喜克索斯人给埃及带来了战车和马。在新王国时期的对外战争中,战车兵起了巨大的作用。战车兵一般都是富家子弟,他们打仗还要奴隶侍候(包括照料他们的生活起居和饲养马匹、维护战车),马匹和战车可能都是他们自备的。


    对被征服地区,埃及派总督治理,有精悍军队驻防;也利用当地土著王公贵族进行统治。埃及人每占领一地,总要把当地统治者的孩子带往埃及为人质,同时也让他们接受埃及教育,待其父辈死后,返回继位,充当埃及的忠实傀儡。《图特摩斯三世年代记》对此有明确记载:“王公们及其兄弟的儿童被运走,以便送往埃及,作为人质。如果这些王公中有人死去,陛下就派他的儿子来接替他的位置。”以夷制夷的思想十分明确。在努比亚,由埃及法老的王子任总督,被称作“库什王子”,目的大概是让他们熟悉政事,经受行政能力的锻炼。


    维持这庞大帝国的经济基础,一方面是向国内人民征收赋税,在《列赫米留墓铭文》中,就有一份由各地缴纳赋税的清单;另一方面则是向被征服地区的人民征收贡赋,其中包括金属、牲畜、奴隶及其它财富。


    社会经济状况 新王国时期埃及的经济获得重大发展。这时冶炼金属已采用脚踏风箱,一人可踩两只风箱,从而大大提高了炉温,而提高炉温对冶炼青铜和铁则是十分必要的。铜制品的制作方法也有改进:过去只会使用锻造法,新王国时期则使用了新的铸造法,大大提高了效率。不过铸造法要求较高的工艺水平,要求密封。《列赫米留墓铭文》讲到给卡尔纳克的阿蒙神庙铸造金属门的事。新王国时期铁制品偶有发现,但多半是陨铁,或由国外进口。专家们认为,在埃及本土冶炼铁可能要到公元前1000年代。


    建筑业是埃及的重要手工业部门之一。卡尔纳克和卢克索尔两大神庙建筑的主要部分都是在新王国时期建成的;在埃赫那吞改革的短时期里,埃及的手工业者建造了一座新的城市——埃赫塔吞(包括王宫、神庙、政府机关、贵族们的府第等等);第19王朝的拉美西斯二世在三角洲东部也营建了一座新都——培尔-拉美西斯,作为向西亚用兵的前沿基地。这些事实说明了当时埃及建筑业队伍之大,建筑技术之高。在底比斯西部发掘出一个手工业者住地,这个居住地曾有过多次变迁,人们认为很可能在营建两个新都时都利用过这些建筑工人。新王国时期的建筑材料多用石头(砂石和石灰石),也用砖(主要是生砖)作原料。


    以亚麻和羊毛为原料的纺织业也很发达。从图特摩斯四世和图坦哈蒙墓中发现的一些亚麻织物残品看,纺织技术有很高的水平。新王国时期的纺织机械也有所改进,以垂式织布机取代了中王国时期的卧式织布机,用一人即可操作,而且可以织出较宽的布幅。


    玻璃制造业也达到很高的水平。在底比斯发掘出好几座属于第18王朝时期的玻璃制造厂。这时生产的玻璃品种很多,有紫水晶、黑色、蓝色、白色、红色、棕色、-,以及无色透明的玻璃等。


    在运输方面,除沿尼罗河的水运外,山地可能还使用驴驮。在平地除用牲口驮运以外,开始只限于军用的轮车,逐渐用于民间运输,这比肩挑牲口驮要进步得多。


    在农业中,新的提水装置——沙杜夫的发明和使用,为高地的开发创造了条件。


    新王国时期生产力的巨大增长、对外战争中掠夺回来的大批财富、对外联系的加强和发展,大大促进了埃及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金属作为流通手段的情况增多了(包括用铜、青铜、白银和黄金),但铸币仍未出现。用银(按重量)作为价值尺度的情况比较常见。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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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品货币关系发展的一个重要表现是借贷关系的发展。资料表明,借债要立字据,保证偿还,还要有证人签字方为有效。商品货币关系深入农村,使农村的阶级分化加剧。所谓麦西档案中记载的王家牧人涅布麦希“因为什么都没有了”而出租奴隶和出卖土地的事实,以及雇佣关系和租佃关系的发展都证明了这一点。在新王国时期,商品货币关系发展的一个最明显的标志,或许是真正的商人的出现。第11号波拉克纸草记载了一个名叫明-纳克赫特和一个名叫舍利布恩的商人的经营情况,他们都是零售商,出卖肉、葡萄酒和糕点等。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也影响到奴隶制关系。奴隶常用于出租或被买卖,麦西档案中租用奴隶的契约比较典型。

    但是,新王国时期商品货币关系发展仍然很不充分。最突出的表现是,物物交换的情况还很普遍,衣服、牛、谷物、各种器皿等都可作为交换物。租用和买卖奴隶、买卖土地等都以实物进行交易,只是要注明值多少银子。如麦西租用涅布麦希一个女奴的两个劳动日,租金是一束麻以及别的东西;麦西购买涅布麦希的3斯塔特土地,给的是一头乳牛,值银1/2德本(约等于45.5克)。商人虽已出现,但为数很少,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作用未必很大,在-上的作用更是微乎其微。


    新王国时期埃及商品货币关系发展的主要障碍,仍然是大部分生产资料控制在王室、神庙和贵族奴隶主手中,而他们的经济也仍然是封闭型的,即自给自足的,与市场不发生什么关系;贵金属(金、银)大多控制在国家和各类奴隶主手中,并且主要不是用作货币,加入流通,而是用于制作各种装饰品;官吏、手工业者的报酬也都是实物,而不是货币;对外贸易仍控制在国家和王室手中等等。


    新王国时期的奴隶制度也有了很大发展:奴隶人数大大增加。由于没有关于这个时期奴隶人数的统计资料,所以我们不知道奴隶的总数,也不知道各类奴隶主占有奴隶的数量。但奴隶人数比以往各时期要多得多,则是毫无疑问的。长期的大规模的对外战争,提供了奴隶的主要来源。从第18王朝时期国王的远征记录和一些军官的传记铭文中,我们看到他们是多么狂热地去追捕、抓获俘虏以及平民百姓,其目的就是要把他们变成奴隶,在这方面,《桡夫长雅赫摩斯传》提供了一份典型的资料,证明当时战争目的之一就是掠夺劳动力;奴隶本身也是财富的表现形式之一,因而成为国王赏赐其有功人员的内容之一,《桡夫长雅赫摩斯传》末尾所附的一份奴隶名单可以为证,奴隶制发展的第二个表现是,奴隶主阶级的构成的变化,拥有奴隶的人增多了,奴隶主的面扩大了。古王国时期及其以前,奴隶基本上控制在贵族手中(王室、神庙、官僚贵族),一般人拥有奴隶的情况绝少。中王国时期出现了中小奴隶主阶层涅杰斯,打破了贵族对奴隶的垄断,但涅杰斯本身占有奴隶的人数并不多;新王国时期,除了上层仍然拥有大量奴隶以外,不少中下层居民都可能拥有奴隶,看门人、牧人、商人、手工业者、雇佣兵、理发师、市民等。这时形成了一个名叫涅木虎的中小奴隶主阶层也可证明这一点。


    奴隶是主人的财产,他们可被买卖、转让、继承、出租和雇佣,也可作为财产而被没收。属于等19王朝时期的一份纸草文献,记载了一个女市民伊林涅菲尔从商人拉伊阿处购买了一个叙利亚籍女奴,并引起诉讼的情况。杜林博物馆藏第2021号纸草上记载了一个奴隶主在分家析产时将奴隶作为财产分配的情况。第20王朝时期一个名叫霍尔的军队书吏的女奴被没收后转让给王陵机关。这些事实说明,奴隶的地位是很低的。
    当然,在新王国时期,奴隶的状况也不完全一样;有的奴隶可能被释放为自由民、或被收为养子,有的可能独立租种土地、有自己的家庭和经济,甚至有的还占有土地。但即使这些奴隶,其真实境况也不一定好。如开罗一石碑所记的奴隶在出卖所占土地时就说是因为“度着穷困的生活”。《维勒布尔纸草》中租种神庙土地的奴隶,其所租土地也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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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要交很重的租,要养家活口大概也是很艰难的。因此,奴隶采用了各种办法进行反抗(逃亡、怠工、甚至起义),力图改善自己的状况,甚至改变自己的地位。


    新王国时期的土地关系,就总的格局而言,同古王国时期没有太大的变化:国王、神庙和官僚贵族奴隶主仍是生产资料的主要占有者。不过,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在新王国时期,在生产资料的占有方面也起了某些变化,这就是中下层居民对生产资料的占有,私有制,其中也包括生产资料的私有制逐渐普及到中下层居民之中:如有的牧人可以占有土地(在麦西档案和屏洛墓的铭文中都提到过),并可出卖,甚至奴隶也占有土地并可买卖(虽然他们占有的土地数量很少)。

    奴隶主的土地基本上是采用租佃形式经营,这从《维勒布尔纸草》及若干其它资料中可以看出。《维勒布尔纸草》本身就是一份神庙和王室土地的丈量和租佃清册(当然不是全部神庙和王室的土地,而只是埃及中部的一部分土地),它记载了每块土地的所有者,地块的位置、面积,以及租佃者的姓名、职业、应缴纳的租税额等。从该纸草的资料可以看出,租佃者的成份是很复杂的,有女市民、奴隶、农民、沙尔丹及其仆人、养蜂人、马厩长官、牧人、小祭司等。每人租佃的土地数量不等,多的可能有200多斯塔特,少的只有3—5斯塔特,甚至更少。有的人租佃的土地显然不是自己耕种,而可能是由奴隶或其他人耕种(如一个名曰农民的人租种了17块土地,总数达222斯塔特,他自己是绝对不可能种这么多土地的)。在克利盖等人所著《古代埃及社会史》一书中,对《维勒布尔纸草》中的租佃者的情况有如下一个统计表①:
     
    有的学者据《维勒布尔纸草》的资料推测,新王国时期埃及农民交纳的租税约占收成的1/2;但有的学者认为,租税最多不超过收成的1/7。有的学者根据波隆纸草1086号的铭文指出,一个农民一年要交纳200袋谷物。从第20王朝时期的《兰辛克纸草》可知,农民交不起租税,其命运是很悲惨的,他们会被捆绑、吊打,其家属,甚至邻居都会受到牵连。有的资料讲到,农民租佃的土地被收回。甚至一个给国王养马的马夫,他的服役份地也毫无理由地被强令收回。税收官吏还常常加倍征税,使农民苦不堪言。农民不仅租佃土地,甚至连农具、牲畜、种子都要租用,所以负担十分沉重。再加上兵役、劳役的负担,使多数农民的处境极为艰难。社会经济的发展只是富了少数人,大多数劳动者的状况并没有得到改善。


    王权和神权的关系 古代埃及君主专制的显著特征之一,是王权同神权结成联盟。法老利用祭司贵族维护和神化自己的专制统治;祭司也利用王权来为自己谋求-上、经济上的利益。由于神庙势力对君主专制的巩固起过特殊的作用,因而历代国王都给予神庙慷慨的赠予。在新王国时期,阿蒙神是国家的主神,也是王权的主要保护神,因而阿蒙神庙(主要是在底比斯的卡尔纳克神庙和卢克索尔神庙)获得的赠予最为丰厚。所以,在新王国时期,阿蒙神庙不仅在意识形态领域中处于支配地位,而且在经济上也拥有了越来越雄厚的实力,成为仅次于国王的大土地占有者、大奴隶主、大富翁。


    但是,神庙势力虽然是王权的重要阶级基础,同王权结成了同盟,却也有其自身独立的利益,在一定条件下也会同王权发生矛盾,甚至激烈的对抗。可以说,神庙势力从来不是王权稳定的同盟者,他们常常同地方贵族联合,成为王权的反对派,甚至靠削弱王权来加强自己。古王国末朝至中王国时期就曾发生过这种情况。可是,在古代埃及,神权势力是统治阶级唯一的精神支柱,因而王权还不得不依靠他们。当然,在王权强大之时,神庙势力就不敢为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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