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当一个女人犯下通奸罪时不会被处死,而会把她的鼻子割掉。这种惩罚虽对生育无关大碍,不过一个女人若变得如此丑陋,肯定很难拢住自己男人的心了。
本文摘自《人类酷刑史》,作者:马克·P·唐纳利 丹尼尔·迪尔,出版:经济科学出版社
从逻辑上说,与更现代、更进步的文明相比,早期的、原始的文明应该更倾向于使用酷刑。但事实却并非如此简单。虽然无人确知酷刑的概念始于何时,但我们可以考察那些最早保留司法记录的文明,并比较它们处置违法犯罪者和敌人的方法。
大部分有文字记载的早期社会--主要在地中海的东部、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流域--在一些重大罪行上拥有共同的量刑标准。弑父、通奸和沦为战俘都被视为不可宽恕,应受重罚。除了以上几个共同情况,这些社会如何惩罚其他罪行则基于各自的文化特征。
总的来说,法老时代的埃及文明[注: 埃及文明》编者经过精心剪裁与设计,在脉胳上设置历史、宗教、文化、城市与建筑、艺术、教育、科技、民俗等多个板块,每一板块皆以优美贴切的文字,集中展示埃及文明杰出成就的各个侧面。www.lsqN.cn]相当发达。埃及人从来不对已定罪的犯人强加不合理的惩罚。死罪,如谋杀,通常被处以绞刑。这一法规的少数例外之一是杀害了自己的孩子。在这类案件中,会判处将孩子的尸体绑在父母的脖子上,直至尸体腐烂:毫无疑问,场面异常令人恶心。另一个例外的情况是弑父。犯人会被处以一种独特的缓慢而痛苦的死亡方式,他会被一束芦苇鞭打身体,扔进荆棘丛里来回打滚,直到皮开肉绽,然后在活着的时候被扔进熊熊烈火中。罪行较轻者接受的惩罚也相对较轻。
对大部分非死刑犯来说,标准惩罚均为公开的鞭刑。令人惊奇的是,鞭刑的方式与罪犯的性别还有关联。受鞭刑的女人以跪立的姿势接受惩罚,而男性要四肢伸展脸朝下趴在地上。行刑前会剥光犯人上身的衣服,露出脊背。从逻辑上讲,罪行越重,则受到的鞭打越严厉。当一名男性犯下与奴隶通奸的罪过时,他将遭受1000多下的鞭笞。不过这并不等于是实际的鞭打数,刑具也可能不是一束锋利的芦苇鞭或一根重鞭,倘若使用这类刑具,有可能真把受刑者打成碎片。奇怪的是,当一个女人犯下通奸罪时不会被处死,而会把她的鼻子割掉。这种惩罚虽对生育无关大碍,不过一个女人若变得如此丑陋,肯定很难拢住自己男人的心了。肢体残害并不只针对女性通奸者,很多其他的罪犯也会受到各种不同的肉体残害。有意思的是,当一个人被指控的罪名是错误的时候,他还是会被判为这种罪名,受害者也只能接受这个判决。
埃及是一个骄傲的民族,最让他们感到耻辱的是沦为战俘。这种耻辱比死亡更可怕。因此,当埃及军队俘获了敌方士[注: 方士就是方术士,或称为有方之士,用现在的话说,就是持有方术的人。一般简称为方士或术士,后来则叫做道士。宋玉《高唐赋》以羡门、]兵后,会毫不客气地对待他们。在被押往囚禁地点的路上,俘虏们一个挨着一个,排成一长队,脖子上套着绳子,他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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