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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无耻的法院在哪?在我国大草原鄂尔多斯市的鄂前旗。请看一下他们都干了些?

时间:2010-5-26 专题:圈地运动
---------鄂托克前人民法院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使鄂托克前新宇化工有限公司部分股东及全体职工、债权人千口同冤的举报材料。
新华社记驻内蒙记者站接待中心: 
一、事由:
2004年10月政府招商引资,宁夏来内蒙古投资数千万元建厂,职工160余人,占地68亩,产值2亿多元的规模企业;2007年8月被政府节能减排关停,给予补偿1200万元,用于职工善后安置、企业转型、搬迁之用,同时,企业进入清算程序。然鄂托克前旗法院依仗权力资本,胆大妄为、徇私枉法,故意违反法律规定,滥用职权妨害公司依法进行清算,在院长查汉东的直接授意下,恶意扰乱法定程序,以谋取法院的利益最大化为前提,任意违法采取各种法律手段和措施,强行插入非法程序,将企业3000万资产非法控制(霸占),而从中渔利,故意让非法所得由犯罪嫌疑人侵占,而后利益均沾…!在企业不足400万元债务的基础上判决、裁定出2000多万元的虚假债务。导致公司4000多万资产全部流失殆尽,致使公司职工工资无法保障、善后安置工作无法进行,近百家债权人的债务无法偿还,许多人债务缠身、倾家荡产、妻离子散、流离失所,无奈在区、市、旗上访三年又额外遭受百万元损失;铸成了及其恶劣的社会后果。为此,我公司全体股东谨代表全体职工、债权人利益,被迫呼吁新华社驻内蒙记者站领导高度重视并进行媒体跟踪监督报导,督促自治区有关部门立即立案彻查,纠正违法,追究犯罪。
二、事实:
2007年8月5日,为响应政府节能减排政策,在政府补偿1200万元的条件下关停,与此同时,股东大会作出了进入清算程序的决议。但事与愿违。2007年8月8日,旗经贸局局长张世富受贿20
万元,私下将首批补偿款中的200万元打入个人账户上,至今去向不明。在此情况下,8月17日,公司就此向政府、经贸局反映,向旗公安局进行举报。令人不解的是,政府及相关部门置之不理,公安机关也不予立案(严重不作为)。9月25日,犯罪嫌疑人符东辉,一人私自违法将公司价值3000余万元的主要资产以400万元低价变卖,将价款全部私吞。9月27日,前旗法院副院长朝包了解此事后,明确判定该协议违法,当场阻止了非法交易。表示一定为广大债权人及全体股东和职工负责到底。然而,“有钱能使鬼推磨”,当晚,在银川市阿拉善饭店犯罪嫌疑人符东辉伙同宁夏公安干警祝永成等人用八万元将法院的朝副院长及相关人员拉下了水,后经密谋策划。私下达成见不得人的交易。9月28日,法院的法官们放弃了原则和立场,随口作出了枉法裁判,以180度的大转弯认定《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同日,法院速调庭长森舸为配合履行“非法合同”依仗职权采取强制措施,将所有在工厂负责看守的股东、职工及部分债权人用警械、铁棒等法器(凶器)强行赶出工厂,全部资产被法院全面接管?!当时威胁大家说!:“谁胆敢与法律抗拒,妨碍执法,将对谁实施抓捕”!在法院的支持下《合同》被强行履行。就这样,法院保驾护卫,一句口头裁判及因此而采取的强制措施,不断任意通过保全、查封、扣押、解封、裁定、执行等法律儿戏,公司资产被法院公开变卖、转移、侵吞,至当年年底,短短几个月内,公司价值3000余万元的资产被全部蒸发殆尽。
法院从九月底夺取操控企业资产处置权,设下圈套引导受害者虚称全部到法院进行债权债务登记,形成由法院进行善后处理的假象,蒙骗受害者,实际上是利用“十、一”长假的机会为犯罪分子转移视线,完成资产转移、变卖、藏匿赢得时间,创造条件;达到控制、逼迫、驱使真实债权人、股东来到法院进行迫害性、被动性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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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仅提供2006年的圈地事件,之前的虽然也有很多,但均不提。

2006年2月份,临漳县政府以招商引资的名义,把城关镇三个村(王明寨,东前坊表,西前村)共计1100亩的基本农田划为工业园区。县里派镇里的干部,轮番恐吓村民,强迫村民在租地协议上签了字。2月,县里开始动员镇和村,3月上旬开始圈地,3月底,圈地宣告完成。同月,把500亩土地非法出卖给一些企业和个人,并大肆疯狂破坏耕地和建设工业园区。

从2006年4月份起,在那块地上修建了3条南北长1.5公里,一条东西长2公里余的水泥路。
事件发生后,部分农民到县法院上诉他们的这一违法行为,但是,法院以“土地问题涉及社会安定”为由,拒绝受理这一案件。县检查院,县国土资源局,也拒不接受这个案件的上诉和投诉。

事发之后,省国土厅不但没有纠正临漳县的错误,而且,为他们的错误开脱罪责。2007年,省国土厅分两次,将这片68.66公顷(计1029.9亩)基本农田全部调整为建设用地。第一次,是2007年4月,省国土厅下发“冀国土资函[2007]435号”,将城关镇东前坊表村西,人民路南的28.66公顷,调整为建设用地。第二次是2007年6月,省国土厅下发“冀国土资函[2007]664号,将东前坊表村西,人民路南的40公顷,调整为建设用地。至此,这片本来是违法圈占的的基本农田,被省厅以文件的形式合法化。使临漳官员一片欢呼,也使临漳土地遭到空前的洗劫。

由于省厅的行为,使临漳县政府有持无恐,开始了疯狂的毁地建设行为。目前已经建成了县消防队驻地和纺织厂等一些大型工地,还有两个占地200亩的啤酒厂项目正在建设中。。。。。。。

在整个事件中,河北省国土厅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在临漳县违法之后又包庇它们,难道省国土厅不知道以租代征是违法的吗?既然是违法的,为什么不处理他们?为什么不把以租代征的非法合同废除?为什么不责令他们拆除违法建筑?为什么在他们错误的基础上再次犯错?为他们开脱罪责,而且还将他们的行为合法化呢?
虽然临漳人民不断的前仆后继的上访,到国家信纺局和国土部反映省国土厅这一助纣为虐的违法行为,但是,由于中国太大,当地政府对于上纺者一贯的非法拘役,中央有关部门并没有重视这个发生了偏僻之地的案件。更遑论将违法分子移送司法部门了,因此也使临漳圈地毁地运动更加疯狂。这充分说明了社会转型期中国的混乱状态,证明了中国民意反馈系统的彻底瘫痪,证明了当局的无能和虚伪!证明了当局和cctv的无耻谎言!

临漳圈地事件,虽然发生在一个偏远的县,但是,其造成的影响之恶劣,已经远远超出了事件本身的意义。事件的导演者无一受到处罚,反而皆得升迁。而上纺这件事的人多遭打击。这件事发生后,当地许多农民退出党组织。党的威信因此而一降再降。法院和检察部门被当做最无耻的人,所有的官员被人们排在禽兽之列,人们对中国的统领者已经彻底失望,在人们的心目中彼已经变成靠无耻威胁与哄骗而存的组织。导演者原县长和县委书记成为临漳人民心目中的千古罪人,将被人民钉在耻辱柱上而万劫不复!

都差不多
当然是内蒙古草原大。因为鄂儿多斯只是是内蒙古的一部分
内蒙古全区总面积118.3万平方公里,占全国土地面积的12.3%,居全国第3位
其草原面积为8666.7万公顷,其中有效天然牧场6800万公顷,占全国草场面积的27%
但是实际鄂尔多斯现在比较大一点的也只有鄂前旗了如果和呼伦贝尔大草原科尔沁草原贡格尔草原比较差的太远了
对于黑法院来说,法律难道只是挂在马桶边的纸吗?<点击复制本贴地址,推荐给朋友>
对于那些黑法院,黑法官来说,法律也许就是挂在马桶边的东西,急的时候拿来擦屁股?这是为什么啊!?司法为民?你的公信力何在?你执法者诚信何在?你道义何在???
法院就是个废物白吃饱,人家的法院,起诉谁都行。咱们国家的,上我们哈尔滨看看。拿高薪,不办事,你们该偷税的偷税吧,不该捐的款就别捐了。养贪官玩啊?我们不要看着他们这样下去了,我们的生命在消逝着,我们什么时候能赶上人日子啊。
应该贴到论坛区
不让起诉还公布那个法骗人,无耻之图,最高法真无耻。
今天最高法居然出来一个没有法律常识的新闻发言来掩示无耻。

如果中国人有了飞机,我想可能比美国会更多撞楼的,可能有一天只听“枯哧”一声最高法塌了,又一天忽听“咕咚”一声全国人大着了。

法院放什么屁都有可能,因为没人监督它。它是政法委手下一群狗白吃饱!
美国相对而言随便诉,孩子的安全系数是中国的几百倍。

法院本应监督一切,可是白吃饱!谁炸的话我给炸它的人捐款。
法院已成为最黑暗的地方,法官成为耻辱的代名词
此处仅提供2006年的圈地事件,之前的虽然也有很多,但均不提。

2006年2月份,临漳县政府以招商引资的名义,把城关镇三个村(王明寨,东前坊表,西前村)共计1100亩的基本农田划为工业园区。县里派镇里的干部,轮番恐吓村民,强迫村民在租地协议上签了字。2月,县里开始动员镇和村,3月上旬开始圈地,3月底,圈地宣告完成。同月,把500亩土地非法出卖给一些企业和个人,并大肆疯狂破坏耕地和建设工业园区。

从2006年4月份起,在那块地上修建了3条南北长1.5公里,一条东西长2公里余的水泥路。
事件发生后,部分农民到县法院上诉他们的这一违法行为,但是,法院以“土地问题涉及社会安定”为由,拒绝受理这一案件。县检查院,县国土资源局,也拒不接受这个案件的上诉和投诉。

事发之后,省国土厅不但没有纠正临漳县的错误,而且,为他们的错误开脱罪责。2007年,省国土厅分两次,将这片68.66公顷(计1029.9亩)基本农田全部调整为建设用地。第一次,是2007年4月,省国土厅下发“冀国土资函[2007]435号”,将城关镇东前坊表村西,人民路南的28.66公顷,调整为建设用地。第二次是2007年6月,省国土厅下发“冀国土资函[2007]664号,将东前坊表村西,人民路南的40公顷,调整为建设用地。至此,这片本来是违法圈占的的基本农田,被省厅以文件的形式合法化。使临漳官员一片欢呼,也使临漳土地遭到空前的洗劫。

由于省厅的行为,使临漳县政府有持无恐,开始了疯狂的毁地建设行为。目前已经建成了县消防队驻地和纺织厂等一些大型工地,还有两个占地200亩的啤酒厂项目正在建设中。。。。。。。

在整个事件中,河北省国土厅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在临漳县违法之后又包庇它们,难道省国土厅不知道以租代征是违法的吗?既然是违法的,为什么不处理他们?为什么不把以租代征的非法合同废除?为什么不责令他们拆除违法建筑?为什么在他们错误的基础上再次犯错?为他们开脱罪责,而且还将他们的行为合法化呢?
虽然临漳人民不断的前仆后继的上访,到国家信纺局和国土部反映省国土厅这一助纣为虐的违法行为,但是,由于中国太大,当地政府对于上纺者一贯的非法拘役,中央有关部门并没有重视这个发生了偏僻之地的案件。更遑论将违法分子移送司法部门了,因此也使临漳圈地毁地运动更加疯狂。这充分说明了社会转型期中国的混乱状态,证明了中国民意反馈系统的彻底瘫痪,证明了当局的无能和虚伪!证明了当局和cctv的无耻谎言!

临漳圈地事件,虽然发生在一个偏远的县,但是,其造成的影响之恶劣,已经远远超出了事件本身的意义。事件的导演者无一受到处罚,反而皆得升迁。而上纺这件事的人多遭打击。这件事发生后,当地许多农民退出党组织。党的威信因此而一降再降。法院和检察部门被当做最无耻的人,所有的官员被人们排在禽兽之列,人们对中国的统领者已经彻底失望,在人们的心目中彼已经变成靠无耻威胁与哄骗而存的组织。导演者原县长和县委书记成为临漳人民心目中的千古罪人,将被人民钉在耻辱柱上而万劫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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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仅提供2006年的圈地事件,之前的虽然也有很多,但均不提。

2006年2月份,临漳县政府以招商引资的名义,把城关镇三个村(王明寨,东前坊表,西前村)共计1100亩的基本农田划为工业园区。县里派镇里的干部,轮番恐吓村民,强迫村民在租地协议上签了字。2月,县里开始动员镇和村,3月上旬开始圈地,3月底,圈地宣告完成。同月,把500亩土地非法出卖给一些企业和个人,并大肆疯狂破坏耕地和建设工业园区。

从2006年4月份起,在那块地上修建了3条南北长1.5公里,一条东西长2公里余的水泥路。
事件发生后,部分农民到县法院上诉他们的这一违法行为,但是,法院以“土地问题涉及社会安定”为由,拒绝受理这一案件。县检查院,县国土资源局,也拒不接受这个案件的上诉和投诉。

事发之后,省国土厅不但没有纠正临漳县的错误,而且,为他们的错误开脱罪责。2007年,省国土厅分两次,将这片68.66公顷(计1029.9亩)基本农田全部调整为建设用地。第一次,是2007年4月,省国土厅下发“冀国土资函[2007]435号”,将城关镇东前坊表村西,人民路南的28.66公顷,调整为建设用地。第二次是2007年6月,省国土厅下发“冀国土资函[2007]664号,将东前坊表村西,人民路南的40公顷,调整为建设用地。至此,这片本来是违法圈占的的基本农田,被省厅以文件的形式合法化。使临漳官员一片欢呼,也使临漳土地遭到空前的洗劫。

由于省厅的行为,使临漳县政府有持无恐,开始了疯狂的毁地建设行为。目前已经建成了县消防队驻地和纺织厂等一些大型工地,还有两个占地200亩的啤酒厂项目正在建设中。。。。。。。

在整个事件中,河北省国土厅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在临漳县违法之后又包庇它们,难道省国土厅不知道以租代征是违法的吗?既然是违法的,为什么不处理他们?为什么不把以租代征的非法合同废除?为什么不责令他们拆除违法建筑?为什么在他们错误的基础上再次犯错?为他们开脱罪责,而且还将他们的行为合法化呢?
虽然临漳人民不断的前仆后继的上访,到国家信纺局和国土部反映省国土厅这一助纣为虐的违法行为,但是,由于中国太大,当地政府对于上纺者一贯的非法拘役,中央有关部门并没有重视这个发生了偏僻之地的案件。更遑论将违法分子移送司法部门了,因此也使临漳圈地毁地运动更加疯狂。这充分说明了社会转型期中国的混乱状态,证明了中国民意反馈系统的彻底瘫痪,证明了当局的无能和虚伪!证明了当局和cctv的无耻谎言!

临漳圈地事件,虽然发生在一个偏远的县,但是,其造成的影响之恶劣,已经远远超出了事件本身的意义。事件的导演者无一受到处罚,反而皆得升迁。而上纺这件事的人多遭打击。这件事发生后,当地许多农民退出党组织。党的威信因此而一降再降。法院和检察部门被当做最无耻的人,所有的官员被人们排在禽兽之列,人们对中国的统领者已经彻底失望,在人们的心目中彼已经变成靠无耻威胁与哄骗而存的组织。导演者原县长和县委书记成为临漳人民心目中的千古罪人,将被人民钉在耻辱柱上而万劫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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