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茅家梁
“生人妇”即活人的妻子。这种称呼现在很难再听到了,但是类似掠夺“生人妇”的事还是难以绝迹。掠夺“生人妇”是非常卑劣的行径,人神共愤。《广异记》里说:唐睿宗景云年间,河东县县尉李某的妻子王氏,颇有几分姿色。某日,李某到衙门办公事,而王氏竟被华山府君派遣的几个黄门侍郎掠走了。李某从州府回来,便摇晃着她没有灵魂的尸体号啕大哭。后来,有神仙相助,王氏终于苏醒过来。她说能回来,是因为有“一人乘赤云至,大怒曰:‘太一问华山何以辄取?生人妇不速送还,当有深谴!’神大惶惧,便令送至家”。
连一般的好色之“神”都不敢掠夺“生人妇”,可见当时的“生人妇”还是略有“保障”的,只是人们不敢再往前朝历代追溯了。譬如《三国志·杜畿传》注引《魏略》称:当年杜畿在担任某郡长官的时候,奉命制作寡妇花名册,总是按照一五一十实际情况来登记,所以“送”给朝廷的寡妇老是不多。而其他郡,即使登记后寡妇已“自相配嫁”,也“依书皆录夺”,故而“啼哭道路”。等到赵俨代替了杜畿,所“送”的寡妇又多了起来。于是文帝问杜畿:“前君所送者何少,今何多也?”杜畿回答:“我以前所登记的都是亡者之妻,而现在赵俨送来的却都是‘生人妇’!”此言一出,“文帝及左右顾而失色”。
理智要求我们仔细审查那些“贤君英主”藉以践踏妇女权利以稳定“社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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