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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唐村落形态略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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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村落是与城邑相应的社会单位概念,源于龙山时代聚落分化中的普通聚落,自兹至汉,是一个连续发展的乡村基本聚居形态。汉代乡村组织的特点是里聚合一,是行政单元与自然聚落的一致;魏晋南北朝时代出现了里聚分离,作为自然聚落的“村”具有了一定的行政意义;至唐代,里正成为乡政的主持者,村正开始行使里正职掌,村落的行政与法律地位得到确认,乡里之制演化为乡村之制。这一演化实质上是行政单元与自然聚落的分合变化,并不具有城乡分离的内容,与“城邦帝国”、“领土帝国”之概念亦无干涉。不论作为自然聚落的村落在不同时代具有多少称谓,它一直是与城邑对应的中国古代社会的基本单元,是地缘组织与血缘组织的共同体。关键词:汉唐/村落/聚落 汉唐时代,是中国古代乡里之制与聚落形态演化的重要转折时期。从两汉时代的里聚合一到魏晋南北朝时代里与聚的分离,再到唐代的乡里合署与村落地位的确认,无论是外在形态还是内在结构,它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对中国中古社会的变革产生了深远影响。 一 讨论汉唐村落形态,首先面临的是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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