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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判定聚落面积、等级问题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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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中国和美国考古学家合作,分别在以二里头、偃师商城为中心的伊洛河地区、以殷墟、洹北商城为中心的洹河流域区域和以丹土、两城镇遗址为中心的日照两城地区进行了区域聚落考古调查及聚落形态研究。无论从田野工作方法上,所获“聚落数目”上,还是考古报告编写和研究成果的刊布方式上,都给了我们很多启发。这些研究课题所涉及的问题意识、理论预设、叙述范式和学术目的是否适用于中国考古实际,可暂不讨论,但就一些工作方法如断定聚落的标准和确定聚落规模和等级而言,仍需斟酌。他们通过系统的覆盖式(拉网式)地面考古调查,以期获得各时期遗址(聚落)的数量、面积及其空间分布等信息,以地面采集到的遗物主要是陶片的多少判定聚落有无(如在地表某一范围内发现3块陶片以上便认定一个聚落),以其分布范围确定聚落面积,由聚落规模划分聚落等级结构和断定聚落性质。 实际上,中国各地的情况相当复杂。一方面,在黄河、长江中、下游地区中国古代文化核心发展区,属于高度农业开发区,人们如频繁取土、整理耕地、积肥等活动,会把遗址的遗物搬运到远离原遗址的地方,若以地表发现的遗物判定遗址的有无和规模,就人为地增添了“新遗址”和扩大了遗址的面积;另一方面,黄河、长江中下游地区,不同时期的聚落重合率高,聚落形成过程复杂,通过地面调查获取遗址的相关信息取决于遗迹、遗物的暴露程度,在包含多个不同时期或文化的遗址内,遗迹、遗物若不能全暴露,仅凭地面调查,很难获得出某区域某个时代聚落的数目、布局等信息和形态演变的正确判断;再一方面,各地环境和经济方式也会导致不同的聚落形态和堆积方式,如稻作农业区和旱作农业区的聚落规模、分布方式等差异性就很明显;最后,由于所获的遗址数量是不可靠的,遗址面积也是相对的、不准确的(多被夸大),以不可靠的遗址数量和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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