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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云冈石窟开凿年代

    到昙曜接任沙门统时,追述了“初昙曜以复佛法之明年”,即兴安二年(453年)发生的事:集中介绍了昙曜其人和作为。即昙曜在兴安二年赴京,受到文成帝的信任,“奉以师礼”,昙曜建议并开凿武州山石窟等作为,因而受到了文成帝的赏识而被重用。
     
        这第二个年号所追述昙曜的这些经历和作为,都是为了说明昙曜不仅机遇好——马识善人,而且有能力有作为——开窟造像,所以在和平初才被文成帝委以重任——沙门统,顺利接了师贤的班。这就解释清了昙曜之所以能够接任沙门统的原因,以免读者唐突生疑。这是《魏书》作者以果追因的插叙笔法。这个插叙所交待交代的是“复佛法之明年”,至和平初之前的九年间的事情。这与和平初是两码事,是不能张冠李戴的。“和平说”则正是把这九年间昙曜的作为,都简单地算到了和平初。这实际上就造成了因果不分,或指因为果的误解。
     
        这一插叙非常重要,既说明了昙曜的经历,更重点记述了昙曜受到文成帝的信任,被“奉以师礼”后,昙曜也就有了影响力,能向文成帝进言,并在京城西武州塞,凿山石壁,开窟五所,镌建佛像各一。这也是昙曜为文成帝尽快在全国恢复佛法着想,而首先在京城开凿能保存长久的石窟寺。同时,这在全国也就起到了京城率先垂范的作用,更容易促使“天下承风,朝不及夕,往时所毁图寺,仍还修矣。佛像经论,皆复得显”(《魏书·释老志》)。再者,武州山是文成帝祖辈们早已确认的“神山”、“圣地”。在恢复佛法后的第二年(兴安二年),就近选在这里凿窟刻石,成为佛门圣地,更是很自然的事情。
     
        从《魏书》的一些篇章连贯起来分析,“和平说”也说不通。在兴安元年恢复佛法后,整个北魏都在“天下承风,朝不及夕”。如果按“和平说”的思路来探讨一下:恢复佛法后,作为道人统的师贤,以及被“奉以师礼”的昙曜,在京城都是在顶风不承,且一顶九年。文成帝也只好等师贤九年后死了,一直拖到了“和平初”,叫昙曜接手沙门统后,昙曜头上有了乌纱帽,这才去办九年前全国早已“天下承风,朝不及夕”的事情——在京城郊西开凿石窟寺。这岂不令人费解?也于情于理是说不通的。
     
        再从现存石窟的规模和雕饰现状看:“和平说”认为仅用和平年间的五年时间就完成了“昙曜五窟”。这实际上是不可能的:以目前所被认为的“昙曜五窟”,真的是“高者七十尺,次六十尺,雕饰奇伟,冠于一世”。整个工程浩繁艰巨,造型雄伟壮丽,雕刻细腻优美。在1500多年前的北魏,生产力十分低下落后,雕凿条件原始简陋。开山时大兵团参与还可以,但开凿五窟时人再多拥挤着也用不上,而雕凿佛像时能用之力则少之更少。这要在和平时期(460~465年)的五年间,去完成如此五个大窟(按目前认定的第16窟~第20窟)的巨大工作量,以及其高超的艺术水平来看,是不可能的完成的。即使1500年后的今天,在生产力十分现代化的条件下,用五年的时间,同样从劈山到开窟,再精细地雕饰佛像,而完成如此规模宏大的五窟,又能达到如此艺术水准的杰作,也绝非易事,甚至可以说很难做到。

        “兴安说”——与文献记述较符合
     
        “复佛法之明年”即兴安二年,是被“和平说”所忽略的一个重要年号。
     
        前段引文中,在“和平初”昙曜任沙门统后,插叙了一个重要的年号——“初昙曜以复佛法之明年”,即兴安二年(453年),以及在其后九年里所发生的一些有关昙曜的重要事情:昙曜在兴安二年来到京城——平城,虽然此时师贤还是道人统,但昙曜仍然受到了文成帝的信任和尊重,被“奉以师礼”。昙曜这时也就有了“白帝”的有利条件和机会,便建议并“於京城西武州塞,凿山石壁,开窟五所,镌建佛像各一”。但一些学者可能只注意了这段文字最前面的“和平初”这个年号,而忽略了其后的“复佛法之明年”(兴安二年)这一年号,自然就将“白帝”和“开窟五所”,都前移到了引文开头的“和平初”了。使“复佛法之明年”发生的事情,也就张冠李戴到了“和平初”。正是因为忽略而被抹去了“复佛法之明年”,“白帝”也就成了 “和平初”之事。此为其一。
     
        其二,上述引文中的“白帝”的“白”字,在此处不同于引文后面的“奏”字:兴安二年昙曜被文成帝“奉以师礼”后,并没有任何官职,自然是不能在朝堂上与大臣们同朝列班议事的。但他能利用文成帝对自己的尊重,在朝堂下进行交谈。《魏书》作者在此处用“白”字,而不用“奏”字,是很有用心的:这既从侧面有区别地标明了昙曜的民间性质的身份,也说明了这是在朝堂下的谈话或建议、请示,以及此后的行动。引文后面用“奏”字,而没有跟着也用“白”字,则是为了区别于前者:说明这时已是在和平初,昙曜就任了沙门统,有了在朝堂上议事的官职地位后,这是在朝堂上的正式表章或建议、请示。“於京城西武州塞,凿山石壁,开窟五所,镌建佛像各一”,这正是昙曜被文成帝“奉以师礼”后,利用文成帝对自己的尊重和信任,在朝堂下与文成帝的交谈中提出的建议和此后的行动。
     
        其三:“高者七十尺,次六十尺,雕饰奇佛,冠于一世。”这是《魏书》的作者魏收,对昙曜主持开凿五窟这一业绩的记述和评价。如果有人说这四句话也是昙曜说的,那么“雕饰奇伟,冠于一世”这两句,显然是对自己这一业绩的自我表扬,甚至成了自我吹嘘!这犹如今天一些人说自己的某一业绩是天下第一时,叫人听了可笑。佛教徒的戒律中就有一条是:戒“妄语”。作为得道高僧昙曜是绝对不会口出这样的“妄语”的。但作为后世的魏收,在完成《魏书》时,已相去百年(兴安二年453年至北齐天保五年554年)。当他在写到昙曜向文成帝请示建议,并开凿了石窟的时候,他对昙曜开窟造像的成功与否,以及世人的看法评价,已经有了与同类事物作出客观比较鉴别的时间与空间。便发出了由衷的赞叹和高度评价,用“雕饰奇伟,冠于一世”来评价五窟,则是用语贴切,评价准确。这种修史者在叙述一个人或一件事时,加上几句有褒或有贬的评语或议论,并不少见。例如在《魏书》以前的《史记》、《汉书》等,就时有此做法。不一一列举。
     
        《续高僧传·昙曜传》也可以做个旁证:
     
        (昙曜)“以元魏和平年……住恒安石窟通乐寺,即魏帝之所建也。去恒安西北三十里,武周山谷北面石崖,就而镌之,建立佛寺,名曰灵岩。龛之大者,举高二十余丈,可受三千许人。面别镌像,穷诸巧丽;龛别异状,骇动人神。栉比相连,三十余里。东头僧寺,恒供千人……。”
       
        在上述这段文字中,既说是恒安石窟通乐寺,它就不是一座砖砌木搭的普通寺院,也不是一个可供暂时栖身的小洞穴。而是已开凿成功的石窟寺。“住恒安石窟通乐寺”的“住”字,值得研究。通过这个“住”字,说明“和平年”恒安石窟(云冈石窟)通乐寺已经完工,这样才能让这位被文成帝“奉以师礼”的沙门统高僧昙曜居住。而绝不是“和平初”才刚刚开工,更不是“和平初”才“白帝”——请示或建议文成帝修建云冈石窟。如果按“和平说”进行推理,昙曜此时无论有多大的本领,也无法住进恒安石窟还处于“白帝”时的规划蓝图里。
     
        再者,如此浩大的工程,如果按“和平说”的五年工期算,即使动工三年的施工高潮期间,也无法让昙曜这个沙门统居住的。这也反证如果按兴安二年开工,到“和平初”,已施工十来年,通乐寺先大体完工可以住人,也在情理之中。
     
        可能有人怀疑《续高僧传》不能为昙曜作证。其实两书的作者相距并不太远:《魏书》的作者魏收在北齐天保五年(554年)才撰写完成。其后,在作者生前死后,各修订过两次,始成定本。《续高僧传》的作者道宣,据载他是唐贞观之初(627年)收集整理资料,于贞观十九年完成此书。即使不按《魏书》四次的修订来算,从脱稿到道宣的开始收集整理资料,只相距73年。也就是说二人虽不是同时代的人,但相距不远。所以,唐代道宣的记述,是从侧面提供了昙曜活动年限的依据,也应是可信的。
     
        从上述《魏书》的“复佛法之明年”的“白帝”……。到《续高僧传》昙曜“和平年……住恒安石窟通乐寺……”这些记述文字前后连贯在一起看:云冈石窟的开创年代应当是兴安二年。

    (2006年6月23日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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