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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体 葬的民族学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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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仰韶文化早期的某些墓葬里,发现有死者肢骨、指骨或趾骨不全的现象,缺失的体骨有时在墓葬填土或随葬的陶器中发现,石兴邦先生认为这是仰韶人实行“割体”葬仪的证据(石兴邦:《半坡氏族公社》,陕西出版社,1979年,第127~128页)。有的研究者认为割体葬仪是一种“厌胜巫术”,是对凶死者的一种特殊的埋葬方式(萧兵:《略论西安半坡等地发现的“割体葬仪”》,《考古与文物》,1980年第4期)。也有人认为死者缺失的指骨并不一定全是在他自己的葬仪中被人割掉的,而有可能是在生前早就献给了别的死者。如有些民族在举行葬礼时,送葬者每人都要割下一节手指献给死者,一个酋长死后得到的手指有时有数百节之多。割指献与死者的行为,被认为是为了让死者安全地到达另一个世界(李健民:《中国新石器时代断指习俗试探》,《考古与文物》1982年第6期。郑若葵:《中国上古暨三代习俗史》,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212~214页)。 这种“割体”葬仪,究竟是“厌胜巫术”还是送葬者送给死者的“礼物”,考古上是很难辨别的。缺失的体骨,可能是死后割掉的,也可能是生前很久以前就砍掉的,原因其实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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