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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流城市考古经验 促进文物保护工作—— 城市考古与文物保护 学术研讨会综述

    大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遗址原地保护与展示,建设工程为文物保护让道,如广州南越国宫署遗址、成都金沙遗址;二是重要考古遗址的保护与展示纳入建设工程总体规划,促成文物保护和工程建设两利,如广州南越国木构水闸遗址;三是经论证具有重要意义的考古遗址实施回填保护,建设工程改变设计方案,如广州发现的宋代城墙遗址,这在全国还有很多范例;四是经过发掘取齐考古资料后,文物运入库房进行保护,考古工地交建设单位施工。
     
        尽管取得了上述经验,代表们认为在实际工作中仍有一些难解之题如一些重要文物古迹的保护及如何展示的问题,现代城市中的重要文物古迹一旦要保护,即要求以城市文化亮点的形式展示,这就要求文物的展示既要有利于保护,又要寻求多样性的展示方式;此外,如何界定城市中的文物是原址保护还是回填模型展示;原址保护展示的文物本体的保护等技术问题的解决;土遗址的保护和展示等等,仍有待多方的共同努力。
     
        二、城市考古与文物保护的法制环境建设
     
        随着经济和文化水平的发展,考古和文物保护工作日益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注和重视,与此同时,面对城市现代化的快速发展和频繁的建设工程,各地的城市考古和文物保护工作也面临极大的压力,在实际工作中都存在诸多困难。如何做好城市考古和文物保护?张忠培先生指出,一定要高举《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旗帜,在工作实践中严格贯彻执行。与会代表认为,《文物保护法》为文物考古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它只是作出一些原则性的规定,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各地情况不同,《文物保护法》许多规定的可操作性有待进一步加强,这就需要各地制定地方性文物保护法规或细化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来促进工作。目前全国不少城市都制定了地方性文物保护法规,例如成都、洛阳等地将城市考古和文物保护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和管理体系,形成了工程建设施工前报请文物部门进行考古工作的法定程序,南京、杭州、宁波等地则专门划出地下文物重点埋藏地带,并且规定在这些地带进行建设施工前必须由文物部门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工作,为文物考古工作争取了主动。还有许多地方的文物保护法规尚不够健全或未完全落实,只能靠考古人员巡查,发现建设工地后再与建设单位交涉,再进行考古勘探发掘,这种局面下进行的考古工作往往不尽人意。
     
        代表们认为,《文物保护法》及各地文物保护法规的贯彻落实除文物部门外,还需要规划、建设、国土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共同把关。而目前在许多地方,文物保护法规的执行和落实还存在不少问题,有些职能部门出于利益关系不积极配合文物部门执法,甚至有地方政府为发展经济、吸引投资,对文物考古工作进行干涉,会上有代表提出一些地方如军事禁区、特殊部门及大型市政建设工程文物部门根本无法介入,考古工作不能进行,许多考古遗存和文物受到损毁。
     
        部分代表在会上结合本地工作经验提出,在城市考古工作实践中,除要严格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法》外,文物部门应当加强宣传,借助新闻媒体向领导、政府部门和群众宣传文物法规和知识,合理利用舆论力量促进考古和文物保护工作。引起与会代表的共鸣。
     
        三、城市建设进行抢救性考古工作的收费问题
     
        考古收费问题是本次研讨会探讨的一个热点。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施以后,不少地方在工作实践中都面临着关于考古收费的共同难题。根据《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因进行基本建设进行的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工作所需要的经费由建设单位列入工程建设预算,这一规定为考古经费由建设单位支出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文物保护法》并未对考古经费的性质作出明确说明。会上不少代表反映,以前的考古收费一般都由各地财政部门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但《行政许可法》实施以后,各地都将考古收费从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中剔除,如此一来造成两个问题,一是文物部门不知道应该向建设单位提供何种收费票证,二是税务部门要求考古部门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等税项。代表们认为,考古经费是进行考古勘探发掘和资料整理研究及文物保护所需费用,不应属企业所得。因此,代表们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就考古经费的性质作出明确说明,以利于考古和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
     
        四、城市考古抢救性发掘与考古资料整理和编写考古报告的协调问题
     
        研讨会上,各地市级考古所的代表都有一种共识,由于城市发展速度快,建设工程频繁,而考古部门人员紧张,各地为配合工程建设进行的抢救性考古勘探发掘工作任务繁重,造成考古资料整理工作滞后,影响到文物保护工作。
     
        张忠培先生在总结发言中强调,考古报告是文物保护的一种形态,一定要抓紧时间整理考古资料,编写考古报告,如果遗址发掘完了,考古报告最后没有出来,无异于花钱买破坏。关于城市考古中考古资料的整理,徐光冀、白云翔先生都认为,由于城市考古的长期性、零散性和不系统性,因此一定要重视资料的整理和积累,建立资料库,为日后的科学研究积累材料。同时,在区域考古发掘工作中,还要注意运用先进的科学设备如计算机等进行资料的收集和记录整理。
     
        一些代表在会上介绍了本单位在考古发掘与资料整理、报告编写协调方面的经验。
     
        代表们认为,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城市考古的挑战和机遇并存,此次研讨会意义重大,总结经验,交流信息,正视困难,共商大计,必将对城市考古和文物保护的进一步发展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

    (2006年1月13日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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