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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论秦始皇陵园K0007陪葬坑的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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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鹤池’。” 根据学者们对陵墓外藏椁系统的研究,包括七号坑在内先后发现的180座各类陪葬坑,均属于秦始皇陵的外藏系统,应是学界的一致意见。根据秦始皇陵、汉阳陵的考古发掘成果可知“主导秦始皇帝陵园的外藏系统的设置理念,应当不仅仅是简单地满足衣食住行等一类生活内容的愿望,”而是对秦王朝中央集权、对皇帝日常生活的全方位的模仿追求。于是,“宫观百官”设之;“奇器珍怪徙藏满之”;不仅施行于人世间的封建管理体制被普遍地模仿布设于地下,就连服务于这一体制机构的官吏、士卒、宦者、侍女以及各类动物、各种生活用品或间接(官吏、士卒、宦者、侍女以及各类动物等),或直接(各类动物、各种生活用品)置于地下。简而言之,秦始皇陵外藏系统中不同的陪葬坑代表不同的政府机构及设施,这些陪葬坑在空间、规模、内涵等方面的差异反映了它所代表的各个政府机构及设施在等级、功能及其与皇权之间关系的不同和区别。基于上述,秦始皇陵园东北侧的“动物府藏坑”、七号坑和鱼池等遗迹和遗物,则应是以“上林”为代表的秦园林苑囿在陵区的具体体现。 在具体研究秦始皇陵七号坑性质之前,我们应注意考古发掘资料提供的三个重要线索,一是七号坑的Ⅰ区和Ⅲ区均有“象征性河道”,且“位于鱼池的南岸,临近水源”;二是出土大量的青铜水禽;三是新出土的造型奇特的陶俑。也就是说,七号坑所代表的机构应与水禽、池沼、造型奇特的陶俑有关。 考虑到“秦宫汉葺”的因素,仔细翻检知名的秦汉上林苑观室、陂池,发现所谓“上林十池”中有昆明池、镐池、牟首池、牛首池、昆灵池、百子池、积草池、蒯池、西陂池、东陂池、鹤池等几处与水禽、池沼可能有的密切关系。而在其之外,具备水禽、池沼两大条件的有梁孝王“雁池”;同时具备三大条件的是少府“亻次飞外池”。 《汉书·元帝本纪》记载,二年三月,元帝“诏罢黄门乘舆狗马,水衡禁囿、宜春下苑、少府亻次飞外池,严 池田,假与贫民。”如淳曰:“《汉仪注》亻次飞具矢曾缴以射凫雁,给祭祀,是故有池也。”《汉书·百官公卿表》云:“少府,秦官,掌山海池泽之税,以给供养,有六丞。属官有尚书、符节、太医、太官、汤官、导官、乐府、若卢、考工室、左弋、居室、甘泉居室、左右司空、东织、西织、东园匠十官令丞,……。武帝太初元年,更名考工室为考工,左弋为亻次飞,居室为保宫,甘泉居室为昆台,永巷为掖廷。”《汉书·宣帝本纪》曰:“西羌反,发三辅、中都官徒弛刑,及应募亻次飞射士、羽林孤儿、……、上郡骑士、羌骑,诣金城。”据前引史料可知,“亻次飞”、“左弋”,同官异名,职责为“具矢曾缴以射凫雁,给祭祀”;国有大事,则应募出征。汉武帝太初元年至汉元帝二年之间,少府属官有“亻次飞”、“亻次飞射士”,属下有“亻次飞外池”;秦至汉武帝太初元年间,少府属官有“左弋”、“左弋射士”,属下有“左弋外池”。 结合出土陶俑的造型分析,“箕踞姿陶俑”不像在“执掌一定的乐器”。此类“双腿向前伸直呈簸箕状平坐于地,上体前倾,背部为自然弯曲状;双臂前伸搭于双膝,左手微握,掌心向上;右手握拳中空,掌心向下;双手间原执有一物,现残佚不明”的陶俑与其说是“抚琴俑”、“宴乐俑”,倒不如说是“蹶张士俑”。因为古代抚琴多跽姿,且必须双手向下。而蹶张分立姿、坐姿。坐姿蹶张士在开始引弓张弩时,双腿伸直,脚蹬强弩,双手握弦。一手向上,一手向下握弦可防止因用力过大造成的弓弦滑脱。至于同出的七件跽姿陶俑,也不是舞者,其“左臂自然下垂,左手指并拢伸向下方;右臂上举,肘部微屈,拇指向上翘起,指向后方,余四指作半握状;”“双膝跪地,左膝稍前,双足尖抵地,上身直挺,”“似有准备由跽姿向站姿起立的”形态似乎反映的是手持短矛的猎手,潜藏在池旁水边的草丛中,发现了嬉戏或觅食的雁群,挺身欲起,掷矛猎物的情景。也就是说,两种姿态的陶俑并非乐者和舞者,而是“在上林苑中结矢曾缴以弋凫雁,岁万头,以供祀宗庙”的“左弋射士”。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鹤池”、“雁池”之名虽有一定的合理性,然其名称与出土陶俑似难联系。笔者的结论是:秦始皇陵七号坑作为外藏系统的一部分,代表或象征的是少府属下的“左弋外池”;其出土的“跽姿”、“箕踞姿”两种不同姿态的陶俑似均可称为“左弋射士”,其中的“箕踞姿”陶俑亦可称之为“蹶张士俑”。(2005年11月25日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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