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有资料,可将殷墟宫殿区夯土建筑基址划分为甲、乙、丙、丁四组,前三组即1928年至1937年发现的甲、乙、丙三组共计53座(单体)夯土基址,丁组则是1989年发掘的一组3座建筑(单体)基址。其他建筑不在本文讨论之列。
一、甲组基址
以甲四、甲六、甲十一、甲十二、甲十三等五座基址为主体建筑,其他基址为附属建筑。
本组建筑基址多为南北向长条形,应属面朝西(有的可能朝东)的建筑物。各个建筑基址之间相对独立不相连属,显得相对分散。甲组基址主体建筑明显可分为南北两区,即北区的甲四、甲六基址,南区的甲十一、甲十二、甲十三基址。它们可能为同时存在,也可能是有所早晚。
二、乙组基址
乙组基址位于甲组基址南面,是殷墟宫殿区的主体和核心。从北向南依次可分为6个单元。
第一单元:乙一基址,平面近于正方形,用纯净黄土夯筑而成,旁边发现有虎、猪等牺牲。
第二单元:乙五、乙三、乙四、乙二基址。乙五基址本是一个坐北朝南的四合院式建筑,但发掘时未能分辨清楚,也没能完全揭露。乙二应是乙五的一部分。乙三、乙四基址分别是乙五南门外的附属建筑。
第三单元:主要是乙八基址,可能包括乙九、乙十。乙八基址为南北向长条形建筑,在其东面应该还有对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