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物报》2002年2月1日头版头条发表了《浙江发现早于河姆渡的新石器时代遗址——距今8000年的“中药罐”令人称奇》一文,文中认为遗址出土的一件绳纹小陶釜为“中药罐”。
该文论证小陶釜为“中药罐”的过程是:首先,鉴于小陶釜“外底有烟火熏焦痕”,因此确定其为煮烧器;然后,再根据小陶釜内“盛有一捆植物茎枝”作判断:“从现象观察,当属因故陶釜烧裂丢弃的煎药及煎药罐无疑”,进而将植物“标本送浙江省药品检验所中药室检测,定为茎枝类,材料的具体药性与名称因有机质不足不能确断”。
考察该推断,由“外底有烟火熏焦痕”来确定小陶釜为煮烧器,是无误的;但将小陶釜内的“一捆植物茎枝”定为煎药,则有些疑问。由于该出土物历经8000年而不腐烂,显非软口可嚼食物,且其经过煮烧的迹象很明确,因此文章作者就将之与煎药对上了号。然而,既然定为药,就须证明其具有药的基本形状及药性。我们从“一捆植物茎枝”这样的记述来看,显然未经过炮制处理,也就是说,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中药。当然,我们可以认为中药的早期形态是如此的,但是药性呢﹖由于“材料的具体药性与名称因有机质不足不能确断”,那么判断就只能是:或者有或者没有药性了。虽然,草木皆有性,从这个意义上来理解,我们也可以说它具有药性。但是,问题是这样的定位是否确切﹖很明显,比较妥贴的说法,只能将之称为“煮烧一种汤液的植物茎枝”。至于这样的汤液是什么﹖我认为最合适的称呼应该是“煎茶”。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很久以来茶基本上是用茶树的叶子为原料冲泡的,所以多数人已不知道古老的茶曾有用各种植物的根、茎、皮、叶、花、果等为原料煎煮出来的历史了。其实这类古老的煎茶如今在民间土俗中还有较多保留,如“葛根茶”、“桑枝茶”、“白杨树皮茶”等。其中,桑枝茶及赤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