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商分界的提出缘起于夏文化探索,20多年前邹衡先生曾就此问题做过系统论证。近年又有学者提出“偃师商城之始建为夏、商王朝交替界标说”以下简称“界标说”)。在近期学术界围绕这一问题所展开的讨论中,有些学者似乎特别强调偃师商城的“界标”作用而颇有忽视夏商考古学文化研究的倾向。然而“界标说”在夏商分界的研究中究竟应该如何定位,“界标”年代的可信度究竟有多大﹖笔者以为还有进一步探讨的必要,在此试谈一点不成熟的看法。
在夏商分界的研究中商汤亳都是一个关键性的问题。早在偃师二里头遗址发现之初,就有学者依据文献记载提出二里头遗址为汤都西亳说。20世纪70年代末,邹衡先生提出郑州商城即汤都亳说,“西亳说”与“郑亳说”的争论自此发端。1983年,偃师商城发现以后,原二里头西亳说者多转而主张偃师商城西亳说,并对夏商文化的断限给予了新的解释,“西亳说”与“郑亳说”的新一轮论战由此展开。偃师商城为夏商界标之说,就是在这种背景下提出来的。
“界标说”以偃师商城与二里头遗址文化性质及族属不同为立论基点,以二里头遗址乃夏末都邑、偃师商诚乃早商都邑的认定为逻辑依据,推证偃师商城在夏王朝辅畿之内的出现为“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次王朝更迭——夏王朝灭亡和商王朝确立的标志”,并强调以此谋求解决夏、商文化的界定问题高炜、杨锡璋、王巍、杜金鹏《偃师商城与夏商文化分界》,《考古》1998年10期,以下简称《分界》。其实,此说仍然立足于以往学者对夏商文化所做的论证,如《分界》一文在分析偃师商城器物群形态时,即是以先商文化“漳河型”为参照而求得其占主导地位的因素同先商文化一脉相承,而与二里头遗址不是同一文化共同体早晚相承的发展阶段。偃师商城也是以与郑州商城的比较才得以定义为早商都址,至于定二里头遗址为夏都亦取诸成说。“界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