桌子的发展,历史久远。古代“桌”字亦作“卓”或“棹”。远在商周时期,中国就出现了桌子的雏形——“俎”,据文献记载,当时的“俎”是一种礼器,是盛放供品的用具,其形状是四根木柱上支放一块或长或方的木板,到了春秋战国时,“俎”进一步细分为“食案”和“书案”。经过漫长的岁月,直至宋元时期,桌子的发展,才为成熟的“明式案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形制高古的“一腿三牙”方桌,便是宋元入明的方桌的典型。
所谓的“一腿三牙”是明式家具造型的—种独特的形式,就是腿子的左右各有牙子外,还沿着桌面大边相交的下面又在腿上另加一牙,成了一条腿上支撑三个牙子的造型,此外桌边底面的边缘加木条,用仗载榫连结并用角牙承托,这样就加大了边柱冰盘沿的看面,同时又可遮挡四边牙条的上半部,增加了视觉的层次与深度。因此,“一腿三牙”桌,在外观上呈现出整个桌面的硕大气派,像一顶华盖。在整体上,四腿侧分有力,各腿间用四根桥梁挡相连,构建和形成了实用稳健的框架结构,宛如山涧小溪边的一座古亭,给人以安闲和精致,独具赵宋之风。远远看去,古意盎然,趣味十足,颇具古代建筑的神韵。所以,这类桌子出现的时代一般都比较早,当南洋木材进口之后,这种经典样式就成了当时人们首选的造型。
明式家具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继承和发扬了宋代家具的传统,取得卓越成就,其成功主要在于:利用建筑大木梁结构的方式,完善了自宋以来家具的独立框架构造,使其在宋代框架形体的基础上更富有小木作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