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凤翰五律刻石,石质汉白玉,长129厘米,宽63厘米,厚 12—1.5厘米,正面平整光滑,背面未加琢磨。刻石右下角残缺一字,中部自上而下有一条裂纹。其主要内容为高凤翰五律二首十一行。摹自高氏墨迹,诗文如下:
雍正丁未四月十六日过松泉观口该字残,应为“侯”毅庵夫子得二律题壁
绿雪藏仙观,攀云入翠梯。
明神汉豪杰,雄殿古琉璃。
涧水浮树粉,斋厨荐松鸡是日道士以松菌食客。
流连归骑晚,落照乱山西。
为访神仙吏,来愉世外闲。
怀人当日暮,得句对空山。
一豁风尘眼,全开龃龉颜。
何当弃凡浊,永岁不知返。
古介子国高凤翰留墨
高凤翰,字西园,号南村;又号南埠老人,《清史稿,卷五百零四》附传,康熙二十二年1683出生于山东胶州三里河,雍正六年1728试贤良方正,名列第一,授歙县丞,曾一度署休宁令、绩溪令,乾隆初监泰州坝,不久去官,浪迹扬州,曾寄寓西城僧寺,以卖书画为生,乾隆十四年1749仲春卒,终年67岁。其诗、书、画、印世称:“四绝”、名重一时,列“扬州八怪”之一。
据高凤翰年谱记载:雍正五年1726,高凤翰曾“过莱阳、至宁海”今烟台市牟平区。此次宁海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