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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方纲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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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老辣流畅的字,题出这么老气横秋的铭文,真是令人匪夷所思,绝难相信。我们判断此砚必假无疑。
但查阅美国恒慕义主编的《清代名人传略》(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译,青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一书,其“中册”翁方纲条目云:翁小时家境贫寒,但他天资过人,1744年11岁即考取秀才,14岁中举,1752年19岁就中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他精于书法,曾受命为乾隆皇帝缮写御制诗选。据此可知,翁方纲10岁时已经具备了封建时代以毛笔为书写工具的秀才的文化水准了,一个秀才写出这样两条铭款就不是没有可能的了。10岁的书法和他以后定型的“浑厚有余,灵巧不足”的书法相比也会有所不同,所以我们又犹豫了,是真是假?真是叫人又爱又疑。最后我们再三玩味铭文,藏友提出左侧“天行健也”的“健”字写错了,健是单人旁,而砚铭刻为双人旁。我们认为不管书法如何变化、潦草,总不能把单人旁写成双人旁吧?何况这个“健”字并不潦草,是一个规规矩矩的行书,作为书法很精的翁方纲断不至于出这样的错误吧!尤其在少年时代认真练字、求学的阶段更不会马马虎虎地把单人旁的字写成双人旁吧。于是我们最后判伪——这方砚台非翁氏之作,是后人借名伪刻之物,退还了求售之人。我们的收获是:有的放矢的研究了一回翁方纲。但是,有时我又想,我们这个思路对不对?如果伪刻者把落款的时间推后十年,如果他不把“健”字刻成双人旁这样低级的错误,我们能不能识别出来?这方砚台到底是真是伪?欢迎高明君子不吝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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