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津志略》载,1920年天津开办了“新中国广告社”和“中外广告社”外资,这是目前所见最早津地广告经营机构的记载。
“新中国广告社”的创办者李散人,原名李汉孙,天津人,曾积极投身于“五四”爱国运动,与周恩来、马千里、时子周等广有交往。1920年1月29日,周恩来等4位代表被反动当局拘捕,4月7日移至地方检察厅。周恩来在《检厅日录》中曾提及李散人的名字。“晚八钟半,警厅用汽车多辆,将我们二十一人送来地方检察厅。二十一人为杨晓林、时子周、孟震侯、马千里、夏琴西、马骏、师士范、李散人、郭隆真、周恩来……”另外,李散人在狱中的诸多细节在周恩来的《警厅拘留记》里亦悉数记录。“五四”时期,天津学生联合会和各大中学创办了不少进步刊物,为弥补一些刊物的经费不足,李散人承担了招揽广告创收的任务,成效十分显著。1920年9月,马千里创办《新民意报》李散人曾应邀短期担任该报广告部主任。
“新中国广告社”最初诞生在天津估衣街万隆栈内,1924年左右迁址至法租界恒安里。1936年版《天津游览志》中刊录了多家广告社名,“新中国广告社”居首,也是唯一一家标明地址的广告社。因李散人在“五四”时就打下了一定的广告经营基础,自办广告社后更是如鱼得水。他往来于刊户与各大媒体之间,所代理的广告均保证相对固定的好版位,工商户颇满意。“新中国广告社”还出版有《实用广告学》一书,李散人对商业文化的关注、研究及该社的经营发展状况由此可见一斑。不仅如此,“新中国广告社”在1934年5月间的《大公报》中,首次提出了报纸广告要美术化、技术化、言简化、经济化的新主张,李散人的现代广告文化思想令人耳目一新,驰誉津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