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内乡县衙户房里存放有一个全国罕见、极其珍贵的粮行标准量器——石斗。从该斗身面上的文字断定:它已有167年历史。
该斗全长94厘米,宽57厘米,盛粮槽上口长69厘米,宽35厘米,深16厘米。正面距右边棱30厘米处凿有一直径约5厘米的圆孔,为供粮食出口,石斗左侧外壁凿有铭文40字:“道光十六年六月十五日。行内生斗不足者,除禀官究责外,罚钱一千文。行头胡德校准行斗,永以为式。”经实测该石斗能容小麦29.4公斤。
旧时市场交易粮食,都是以升斗计量,不秤斤两,粮行经纪斗把子往往借此交易之机徇私舞弊,同是一把斗,收粮时能多量二三斤,出粮时又能少量二三斤,这样一多一少,斗把子从中渔利,以饱私囊,不少人为交易不公到县衙告状。故时任内乡知县熊廷基为加强市场管理,命粮行经纪胡德,打制一标准石斗,重达数百斤,立于粮行,凡交易双方发生争执到官论理时,将粮倒入石斗挡平,是否有弊即刻显现。如发现有升斗不足者,除施以笞杖外,还要罚钱一千文。
由此可知,此斗实属封建社会一种标准计量器具,其目的在于打击、制止不法商贩短斤少两、欺行霸市的行为,规范市场管理。由此,封建官员安民施治的良苦用心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