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8年,戊戌变法失败,光绪帝被囚禁。1900年7月,唐才常等维新人士在上海奉行“国会”,组织“自立军”,既反对清王朝,又拥光绪帝复位,是一次模糊的革命。清政府为了抗击“自立军”,急于广筹资财,无奈对折“卖官”。《实收》乃是清末买官卖官最有力的凭证。
《实收》也叫《正实收》,这类文书笔者见过不少,但未见过如此的详述,它是买官者的缴银凭证。
清政府选拔官员的途经,一条是科举取土,通过乡试、会试、殿试选拔。通过“举人”、“进士”身份任职的官员叫“科甲出身”,也叫“正途出身”。在选拔官员中还有个重要方面,那就是“捐纳”,说明白点,就是花钱买官做。
“捐纳”分现行事例和暂行事例两种。
现行事例又称“常捐”,是经常开捐的形式,涉及的范围只限于捐纳职衔,贡监和已任官员的加级、记录之类。如清同治十二年歙县知县陈的全额职称为“钦加同知衔特授江南徽州歙县正堂加十级记录十次”;又如,同治十一年歙县知县麟的全额职称是“钦加五品衔江南徽州歙县正堂加一级随带加一级记录十次”。因是歙县正堂,前者是“钦加同知衔(同知衔是知府的副职,正五品)加十级记录十次”,后者虽也是“钦加五品衔”,但只是“加一级随带加一级记录十次”。此类常捐不影响大局,花钱也少。
暂行事例则大不相同,它又叫“开大捐”。此捐大都开于国家遇到重大军事行动,或是开河、赈灾等需要巨额经费而限期特开的捐例。暂开事例最重要的是可以买卖官(系理政事的官员)。捐实官的价格很高。据资料记载,乾隆初年捐一个道员(正四品,比知府高半级,知府是从四品)需银一万三千一百二十两;捐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