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知县(正六品)需银三千七百两。可到了清末,“官价”大跌,据本文所附《实收》情节来看:“封典升衔顶带贡监等项照郑工减五成再减一成以筹饷”,也就是说只花原价40%的银两,“三品以上捐实银二千两,四品以下捐实银一千两”。但此类捐的不是实官。如需实官,“双月三班分发”、“四品以上的加一成,按五成实银收捐”。也就是说,以原价50%银两可以买卖官。但得按“双月三班”分配,还得候缺,不是一次就能上任。从此《实收》来看,可视其官场的混乱,花这么多钱买来的官,不捞一把怎行?
笔者收藏的这张《实收》,是光绪二十七年(1901)七月二十日因“督办劝捐助饷事宜”,由“山西市政使司(市政使管理一省之民政、财政,品级一般为从二品)”根据光绪二十六年(1902)六月军机大臣谕文办事的。那里,戊戌维新(1898)刚遭到慈禧太后为首的顽固守旧势力的坚决反对而失败。光绪帝被囚禁,谭嗣同、康广仁、杨深秀、杨锐、刘光第、林旭六人(史称“戊戌六君子”)被杀。1900年(光绪二十六年)七月,唐才常、林圭、秦力山等联络长江领域各省会堂组织“自立军”,以反击清政府,拥光绪帝复位。这是一场既反清又保皇的模糊革命。
清政府因抗击“自立军”,急需大量资金,真是“打了又吊”,既低价又打价卖官。
此《实收》是山西太原府祁县监生渠火斤花132两白银欲捐个小小的实官,“不论双单月选用”。其条款罗列之评,用词之多(千余字)极为少见,颇具收藏和研究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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