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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60年前的通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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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发给各区长的公文,以一个县五六个区计算,加上留存的份数,此文当时手写最多只有10份左右,而能如此完整留存的则更为珍稀,具有相当的史料价值;其二,此文的立足点是在救济面对春荒的弱势群体,特别针对“无法生活之农产”,有一定意义。不过此文虽然严厉抨击乱罚民粮的现象,却未从建章立制,整顿区村等权力的角度采取有力措施,恐怕只能起到治标不治本的效果。但是,不管怎样说,在60年前的战争年代,一个抗战县政府的县长,能深恶痛绝地抨击乱罚民粮,能采用以罚粮救济贫困的“一石二鸟”之策,不能不说是一种“以民为本”的务实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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