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明清紫砂精粹》江苏美术出版社第239页的一对“双环方瓶”,与西村先生的“永宁尊”何其相似图一上面刻有“嘉平五年”“年”字只写了一个字头,为残字,嘉平五年为公元253年,比西村先生的“永宁元年”还要早48年。可沙老为什么未“考证”一番,不是可以将中国的紫砂器推前一千多年吗?无独有偶,该书265页刊有一件“红泥高瓶”图二,上刻有“章和元年”等字,“章和元年”为公元87年,比“永宁元年”要早214年沙老这一“失误”非同小可
可破历史记录,沙老却不屑一顾。又宜兴紫砂工艺厂藏有一件“大东坡提梁壶”图三,上刻有“晋元康七年”,即为公元297年,也比“永宁元年”早4年见梁白泉主编《宜兴紫砂》267页,文物出版社。其实,这类例子举不胜举。可惜,这些单位和个人,都没有去打破这项“历史记录”,让西村先生前抢了头彩
上面这些紫砂器都刻有较早的历史年号,沙志明先生和宜兴紫砂工艺厂的工艺师们,不是没有文化,因为他们清楚地知道这些器物都是晚清民国的制品,是一个时代的产物,一个时代的特征,而且这些年号的文字,大凡都是仿汉晋砖瓦文、洗镜文、钱权文等等。器物摹仿古文字时,一般都在这些文字的旁边注明出处。西村先生的紫砂尊在“永宁元年”旁边不也是注明了“汉砖瓦文”等字吗﹖稍有紫砂知识的人,一眼便知这些紫砂器为晚清民国物或新仿品,而不会闹出一千多年误差的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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