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我国艺术品收藏热潮方兴未艾,按说这是一件好事。可能是市场初创的原因,一些违反市场规律的、不和谐的东西也纷纷出现,在此略说一二。
首先,收藏组织良莠不齐。由于收藏品种繁多,很多地方在成立了收藏家协会后,又分门别类先后成立了集邮协会,钱币、玩石、陶瓷、书画、玉器等各类协会或分会。一时收藏协会如春笋破土,令人目不暇接。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等不约而同,登台亮相,不知道哪路才是真神。有的协会领导对协会疏于管理,对会员不加强法制法规教育和业务培训,只是变着戏法从会员身上榨钱,甚至根据会员出钱的多寡,来出售会长、副会长的职位(一般由协会秘书长操纵,因秘书长是法定代表人)。有些协会忙于招兵买马,扩大实力,对会员的违纪违法行为都不加制止,甚至视而不见。例如,有一沿海省份,就有一些所谓的收藏家,明目张胆从事文物经销活动,将违法从海底打捞的古代陶瓷,堂而皇之地摆在柜台上出售,并把收藏家协会的会员证摆在一旁,自认为这就有了护身符、保护伞。当执法人员前去没收时,这些“收藏家”还敢手持证书,嚷道:我都交会费了。真是叫人啼笑皆非。
其次,拍卖公司管理混乱,拍品鱼目混珠。可能是受某些大拍卖公司一次拍卖成交超亿元的刺激,观在的专职、兼职从事艺术品拍卖的公司很多,大家都想分一杯羹。因此,形成了一个热闹场面。在这热闹的背后,问题是显而易见的。假拍、假成交额,形成了一种泡沫繁荣。赝品充肆,制假者大发横财。按理拍卖公司和制假者是两个不共戴天的宿敌,但由于利益上谈得拢,变成了亲密无间的朋友。有一家拍卖行的副总与制假者勾结,将一件新仿的元青花大盘隆重推出,作价几百万元,欺骗买家。同样是这家拍卖公司,将委托方委托其拍卖的收藏品,拍出去以后,也不通知委托方。在委托方的再三质问下,方告之公司运作缺乏资金,已经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