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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奏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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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稿是奏折的初始稿件。清代官文书沿袭了明代官文书的主要制度,且又有所发展,具有依行政机构分工而种类繁多、系统完整且积极管严密有序等诸多特点,由此产生的奏折文书是清代官文书中史料价值、最高数量也较多的一个组成部份,尤其中雍正朝之后,进一步扩大了奏折文书的使用范围,把由少数人使用的机密文书变为由高级官员普遍使用的正式文书。据大致估计,现在存世的清代奏折文书总数约有72.3万余件。奏折属官方文书,是正式文件,上报清帝后最终由清宫收存。但草成于奏折之前的奏稿属私人撰述,由具奏官员个人保存,后经具奏者个人或后人的整理之后保留下来,今天在清人文集中由私人所存的奏稿大量见诸于全集与文集之中,成为清代全集与文集的一大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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