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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弹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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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词是我国民间曲艺的一种,又被称为“小书”,是由宋代的陶真和元代的词话发展起来的,采用半说半唱的方式来讲述故事。弹词这一名称最早见于田汝成于嘉靖二十六年(1547)所作《西湖游览志余》。弹词是由说(说白)、噱(穿插)、弹(伴奏)、唱(唱词)几部组成的。说白部分为散文,唱词部分基本上是七言韵文,有时略有变化。弹词的开篇没有说白,有的短不过两韵四句,长的也不过十几韵,主要是起定场作用,把听众的兴趣引向正书上来,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步发展成为一种独立的艺术形式,至今仍为最受群众欢迎的曲艺形式之一。在语言上,弹词有“国音”、“土音”之分。国音弹词是用普通话写的,土音弹词是用方言写的,或者夹杂有方言的,它以吴音弹词为最多,浙江的“南词”、福建的“评话”、广东的“木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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