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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论器》言之有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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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来信:
方明先生:好!
王先生的文章,已经拜读!感谢他对我的思路、追问、认识的肯定。恕我直言,王先生乃众多“偏题”谈论尖底瓶者之一员。对此要能有所认识,则推论猜测的问题,自然会雪消云散!
现请发表《孔子“论器”言之有物》一文。一则,可作为《探究“中庸”之源》的证据,二则,对不能正确认识陶器的耐火属性,而偏题研究“尖底瓶”,以及对史前人类热熟饮食文化的猜测者,再进一言,该器并不是欹器!!并请了解和反思:
1.为什么《辞海》1978年版,给欹器的定义,于1999年再版时,却被删除! 2.何谓“水可浮舟亦可覆舟”?何以证明,只有尖底瓶才能“满则覆、中则正、虚则欹”! 3.以往复制研究尖底瓶,为什么不考察细陶器的耐热属性?这岂不是偏题而论之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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